检察院侦查二处副处长竞职演讲稿
各位领导、
同志们:
大家好。
我叫王岩,男,今年37岁,我参加侦查二处副处长空岗的竞争。
1985年8月,我从北京市司法学校毕业来院参加工作,自1985年8月至1993年在法纪检察科从事法纪案件侦查工作,1994年至1997年在贪污贿赂检察科从事经济犯罪案件侦查工作,1997年至1999年在起诉二科从事经济犯罪案件出庭支持公诉工作,1999年至2000年在反贪局犯罪预防处从事犯罪预防工作(1999年5月至2000年3月借调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抗诉处工作),2000年至今在反贪局侦查二处从事经济犯罪案件侦查工作。1989年经过考试被任命为助理检察员,目前正在攻读法律专业研究生。
工作18年来,我从事了近15年的侦查工作和3年多的经济犯罪案件审查起诉工作,在长期的工作中,我积累了较丰富的工作经验,并取得了一定的业绩,这其中有各级领导的帮助教育,老同志的言传身教,也是自己不懈努力的结果。1988年我办理了原宣武公安分局副局长李德强、刑警队侦查员史为众徇私舞弊、受贿案,在近8个月的侦查工作中,我付出了艰苦的劳动,为了获取证据,在分局刑警队的配合下,我先后抓获了16名涉嫌诈骗的犯罪嫌疑人,从他们的口中获得了认定李德强、史为众犯罪的重要证据,成功侦破了此案。当年,我院法纪科荣获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发的先进集体称号。在侦查此案的过程中,我学习和积累了宝贵的侦查经验,这成为我以后从事反贪侦查工作的巨大财富。
1994年我来到贪污贿赂检察科从事经济犯罪案件侦查工作。在3年多的时间中,我侦结案件20多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数百万元。在工作中,我逐渐形成了自己特有的且行之有效的侦查方法,对证据的取得、在逃人犯的抓捕、对犯罪嫌疑人的讯问以及对财务帐目审计等方面的能力有了很大的提高。
1997年10月,新刑诉法开始生效,以抗辩式取代纠问式的新庭审模式开始实施。我被调到新成立的起诉二科从事经济犯罪案件出庭支持公诉工作。在这里我重新学习了相关法律,同时运用自己在反贪侦查工作期间积累的讯问经验,成功完成了数十件涉嫌经济犯罪案件的出庭支持公诉工作,得到了院、科领导和法院审判人员的肯定和赞扬。在起诉二处的3年,我最大的收获是对经济犯罪案件证据的作用和运用有了更深的理解,什么样的证据更有利于证实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怎样使证据形成锁链做到滴水不漏,怎样在讯问被告人时使现有证据发挥作用达到极至。所有这些对我以后再次从事反贪侦查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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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由于长期从事侦查工作,特别是在反贪工作的第一线拼搏多年,我非常热爱这项工作,同时也积累了较丰富的实践经验。这次我参与竞争侦查二处副处长职务,我想,竞职不是目的,而是通过总结,挖掘自身潜力,在今后的工作中得以充分的发挥。在院党组的领导下,在各级领导的指挥下,按照十六大报告的“发展要有新思路,改革要有新突破,开放要有新局面,工作要有新举措”的要求,把十六大精神同当前反贪侦查工作结合起来,把开拓进取与求真务实结合起来,把工作热情与科学态度结合起来,开拓性地做好反贪侦查工作。我认为作为一名副职,要有大局意识,全局意识,立足本职,严以律己,宽以待人,继续发扬反贪局的团队精神,与同志们共同努力,做好反贪职能工作。
我要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克服存在诸如脾气较急的弱点,努力学习,加快知识更新。古语讲:
为官以“德服为上,才服为中,吏服为下”。我要以自身良好的品德修养、人格修养、业务素质,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赢得领导的信任和同志们的支持,与大家同心协力,共同营造一个紧张、有序、和谐、向上的工作氛围,在实际工作中奉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