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系人民 为民执法–人民法庭先进事迹材料
人民法庭先进事迹材料
98%以上;先后有多名同志被上级法院荣记二等功、三等功,并有2名同志被呼伦贝尔盟中级人民法院授予优秀青年法官称号,有1名同志被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庭授予自治区“十佳”法官、优秀青年卫士、先进个人称号。法庭在1995年被自治区高院荣记集体二等功,1997年、2000年、2001年三次被盟中院荣记集体三等功,被呼盟委授予政法战线标兵单位,2004年被自治区人民政府授予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单位。多次被满洲里市委、市政府授予劳动模范单位,被满洲里市委、**矿区委连续多次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廉政建设先进单位、精神文明标兵单位、十佳优质服务标兵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连续九年被市法院评为先进集体。法庭领导班子被**矿区委、区政府评为实绩突出的领导班子。每一件成绩的背后都记载着法庭全体干警的努力,每一份荣誉的背后都写满了法庭全体干警的追求。他们的先进经验和做法是:
adsl宽带网,购置21套电脑和桌椅,与中法网签订网上培训合同,进行全员培训,先后学习了民法、民事诉讼法、刑法、行政法、行政诉讼法、法理、法制史、法律文书写作等司法考试课程,而且学习了房地产纠纷案件、医疗服务纠纷案件、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专题讲座,还安排干警学习电脑知识、大学语文、等课程,为了增强法庭法官自信、塑造良好的人民法庭形象法庭订购课件学习社交礼仪、职业礼仪,大大提高了干警的专业知识层次,改变了法庭法官的自身形象,丰富了内涵,为审判工作注入新的活力。申颖先同志以369分的成绩通过了2004年的司法考试,检验了法庭培训成果,为干警树立了学习的榜样。在最高院、内蒙高院、呼伦贝尔市中院领到来法庭调研时,对法庭的多媒体教室建设及培训情况给予了高度的评价。
2004年,民事案件的调解率突破70%;总结执行经验,积极探索执行工作改革方式,真正实现审执兑现;加强巡回法庭工作,完善巡回法庭办案制度,进一步规范巡回法庭工作;法官必须认真遵守对当事人的各方面的承诺,避免人为造成当事人诉累。
2000年他先后诉讼五次、执行一次。承办案件的法官总是切入矛盾的焦点,不顾老人的谩骂,在审结案件后仍在老人和其子女之间协调关系,在法庭法官的努力下,最终老人病危之际,老人的子女与他尽释前嫌,陪老人走过了最后的日子,老人弥留之际要求子女把他最后的遗言捎到法庭:“我对不住法庭的同志们”,这么简单的一句话应该是对法庭工作的最好的评价。2004年法庭在审理满洲里玉龙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龙公司)与李殿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中,由于玉龙公司拖欠李殿起的人工费,李殿起拒绝向玉龙公司交付105户楼房的钥匙,直接影响了105户居民的入住,双方诉至法院后法庭了解到这种情况时,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为了不使矛盾进一步激化,法庭做了大量的调解工作,由玉龙公司先给付李殿起3.5万元解决部分工人的工资,玉龙公司将4户门市房抵押给李殿起,这样李殿起交出了105户楼房的钥匙,使得即将激化的矛盾得到遏制,维护了社会的稳定。也是这起案件,2005年春节前夕,李殿起的部分工人去区政府上访,原因是李殿起拖欠工人的工资,而无法返乡,法庭与政府沟通后,及时采取先予执行措施,将1.6万元的人工费发到上访的工人手中,工人顺利返乡。就这样在每一件案件中,法庭不单纯追求案件的速度,注重的是审理每一起案件的社会效果,在不断的积累中,利用法律手段维护着百姓的利益和社会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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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80多岁的老头,状告儿媳,要求继承儿子的遗产,而这位老人的儿媳为一“侏儒人”带着一个刚满1岁的孩子,生活也十分艰难,经过核实,老头继承其儿子的遗产份额只有150元,而这150元其儿媳也无力支付,面对双方当事人的困境,法庭不但为其免产了诉讼费还组织干警为老人捐款150元,使双方当事人深受感动,主动息诉。
50万元指标的任务,这些活动既增强了干警的集体责任感,同时也增强了凝聚力,加强了法庭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同时也为矿区精神文明建设贡献了法庭应尽的力量。
2004年7月法庭被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授予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