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相关问题简析

简析建城乡一体化保障体系制度的思考

目前我国的“农村社会保障”有了较大的发展,如在农村推行医疗保健制度、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和计划生育保险等等,而根据社会保障的基本特征,我国在农村实施的任何一种“社会保障”项目都不完全符合社会保障的基本特征,因此从严格意义上讲,它们都不应该归属为社会保障,而是社区保障。它们都不是一种由国家强制实行的全国范围内统一实施的保障制度,也没有国家财政的支持,更不属于国民收入分配与再分配的一种形式。这种城乡有别的“社会保障”体制是有违社会公平的,因此,建立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体系就势在必行。

关键词:城乡一体化;社会保障体系制度

一、城乡一体化

1.城乡一体化是我国经济社会全面转型时期的科学发展观

城乡一体化是马克思主义关于消灭“三大差别”和“城乡融合”的发展观,是现代城市学家倡导的发展观,更是中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由传统的农业社会向发达的现代工业社会全面加速转型时期的科学发展观。二元经济结构和城乡差别是世界现代化进程中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在一定时期以牺牲农业、农村、农民的利益为代价换取工业化、城市化的现象存在是有其必然性的,但其它国家的这个过程较短,很快便转变到工业、城市对“三农”的反哺。而新中国成立后的50多年里,不仅仍未改变“以农补工”、“以乡养城”的格局,而且由二元经济结构衍生出中国独特的二元社会结构问题,形成了二元体制、经济、社会结构并存和相互胶着的“顽症”。这种状况的改变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长期坚持科学的发展观。

2.城乡一体化是我国加速推进现代化的发展战略

“统筹城乡”是新世纪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统筹城乡”与城乡一体化是现代化进程中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统筹城乡”是战略原则,城乡一体化是具体的战略措施、目标和结果。“统筹城乡”的提出,其政策要旨是动员整个城市经济系统强有力的资源支持,全面繁荣农村经济,加快城镇化进程。城乡一体化是“统筹城乡”的载体和着力点,其价值取向是打破城乡分割的二元体制、经济和社会结构,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和谐、平等的城乡经济关系,整体推进城市和乡村的现代化。“统筹城乡”和城乡一体化的关键在于,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和重大经济社会政策,使城乡居民的经济机会和基本权利不仅在法律上而且在事实上平等,最终实现城乡居民“共同富裕”目标和共享现代文明。

3.城乡一体化是城乡现代化交汇融合的发展过程

由“乡育城市”到“城乡对立”再到“城乡融合”,展现了国家和地区现代化进程中的不同阶段和完整过程。城乡一体化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乡村人口、资源向城市集聚,城市文明向农村辐射和扩散的双向变迁过程,其中,两股力量首先在城市郊区交汇,再逐渐向乡村延伸。在这个过程中城乡二元体制、经济和社会结构将逐渐淡化;城乡空间布局、产业结构布局渐趋和谐;城乡功能和景观逐渐分工合理、层次分明;城乡经济、文化、政治制度以及生态环境逐渐交融;城乡居民的生产能力、生活方式、生活质量、民主权利逐渐公正、公平、合理。这种理想的社会结构和生活方式,显然不是一个五年计划能够完成的,而是较长时期内城、乡现代化交汇融合的发展过程。

二、建立城乡一体化社会保障制度的理论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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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农村的社会保障体系中的某些问题及原因

农村社会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完善,体现为社会保障结构单一。广大农村地区长期以来无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社会保险项目的空缺,社会救助及社会福利发展不足。另外社会保障的人员覆盖面小,符合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资格的人员少。造成我国广大农村地区社会保障水平较为落后。

同时,又由于长期的城乡二元结构等长期的历史和社会原因,造成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不够完善,社会保障水平总体远低于城镇居民保障的水平。从某种意义上说,占全国人口约80%的农村居民基本游离于社会保障之外,对本来处于弱势地位的广大农村居民来说是很不公平的。享受基本的社会保障是每一个公民的基本权利,是向每一个社会成员提供维护最低生活需要的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