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五大整顿工作方案

确保全区火灾形势持续稳定,为深入推进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以下简称“五大”活动)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根据《公安部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通知》公消〔〕280号)及《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通知》渝办发〔〕266号)精神,现决定从年9月底至2012年2月29日在全区集中组织开展“清剿火患”战役。为确保战役取得实效,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五大”活动的基础上,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工作原则。深入社会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社区、镇街,采取行政、法律等手段,强力排查整治火灾隐患,确保一般隐患100%整改,重大隐患100%挂牌督办,坚决杜绝发生亡人火灾事故和较大以上亡人火灾,杜绝发生重特大火灾,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稳定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江津区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工作领导小组。为加强对此次“清剿火患”战役工作的组织领导。

指挥长。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为成员。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各小组成员单位确定一名联络员为成员。

三、工作重点

看建设工程和公众聚集场所是否取得消防审批手续,查未排查整治单位和场所。否失控漏管。

看建筑耐火等级、生产储存经营和人员住宿防火分隔、安全疏散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查小单位及“三合一”场所。否存在违章用火用电、堵塞安全出口、违章设置员工宿舍等隐患。

看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查人员密集场所和高层、地下建筑。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保持畅通,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看是否按照建设标准和要求开展达标创建活动,查“四个能力”建设创建单位。已达标单位是否出现工作“回潮”

隐藏内容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 普通用户特权:8.8积分
  • 会员用户特权:免费
  • 网站代理用户特权:免费推荐
会员免费查看

五、工作要求

统筹推进。清剿火患”战役是近年来全市统一部署开展的一项重要行动,加强领导。对于稳定我区火灾形势尤其是遏制亡人火灾的高发势头,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各镇街、各部门要切实将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到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把此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各镇街要成立由政府分管消防工作领导为指挥长、公安机关分管领导为副指挥长、有关部门领导为指挥部成员的清剿火患”战役指挥部,每天收集、每10天通报战役工作情况,并在国庆、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大节日,因地制宜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战役行动,不断推动战役向纵深发展。

集中整治。各镇街、各部门要分兵把口、各司其职,认真履职。切实打好“清剿火患”战役。期间,区政府将结合总体任务和辖区实际,对各镇、街道和行业部门隐患排查工作进行逐一量化,确保任务完成与时间同步;安监、建设、国土、卫生、教育、商业、工商、文化、消防等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组织各自行业、系统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纠,提高本行业、系统抗御火灾的整体水平。特别是针对各镇街老城区火灾隐患严重的城中村”古镇”棚户区”等区域性火灾隐患,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确保消防安全;对“三合一”场所,要立即清理住宿人员,采取有效的防火分隔措施;对人员密集场所和高层、地下公共建筑,要督促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用火用电,确保人防、技防到位;区公安消防支队、各派出所及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工作对接和信息共享,对存在重大隐患、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单位,要建立部门联合执法机制,采取吊销相关证照,降低资格、资质和信用等级,强力督促整改,坚决铲除危及国家财产和群众生命安全的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