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务室制度文字档

一、按照规定时间开门、锁门

二、校外人员未经同意不准进入校园,校外非公务车辆严禁进入校园

三、严格执行财物保管制度,各处室及有关场所的贵重物品应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四、财物集中的地方,要认真落实防护措施,安装铁门、铁窗、铁罩和防盗报警设备,节假日安排专人守护;教职工的摩托车须停放在车棚内并上防盗锁

五、较大数目的现金做到随用随取,不得过夜存放在办公场所

六、校园内不准乱堆乱放易燃易爆物品;实验室使用的易燃易爆物品和有毒物品,应严格领取制度,严防药物失窃

七、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工作,让消防基本知识人人皆知

八、建立一支工作责任心强的义务消防队伍,协助学校领导检查和督促消防措施的落实情况

九、配齐配足消防设备并经常检查,按时换药,保证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十、下班时有关人员应检查各功能室和各处室、办公场所,用电设备电源是否关闭,确认安全方可离开

十一、校园内不准乱搭乱接电线,违章用电者要严肃处理

十二、食堂、锅炉房应经常检查安全用火用气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十

三、学生不准携带易燃易爆管制刀具物品进校,不准在宿舍内点蜡烛看书,不准使用电炉、石油气炉等

十四、全体师生必须自觉遵纪守法,提高安全防灾意识共同维护学校安全。发现失窃时要注意保护现场,尽快报告;发现现场作案时应立即报告公安部门并协助擒拿。

外来人员(车辆)出入校园登记制度

一、校园安保人员作为校园出入口直接安全责任人,要严格执行校园有关规定,按时开锁大门,切不可随意简化程序

二、校园正常工作日或节假日,安保人员应热情接待上级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单位的人员来校检查或联系工作

三、安保人员对上述来宾、来客和来访人员及车辆,必须予以查询、登记,并与学校被访人员取得联系,征得同意后,方可进入校园

四、安保人员对来宾、来客和来访人员的车辆,应指定停入校园停车区域,非工作关系外来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五、对外来推销各类商品的人员,一律谢绝进入校园

六、对于因私接见外来人员的教职工,要自觉遵守校园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办事,不经批准不得随意带入外来人员(车辆)。如因个人原因,造成校园封闭不及时而发生校园安全事故的,将视情追究责任。

七、安保人员必须防止公共财物流出校园,外来借物或废旧物品出售,须凭校领导签发的清单出门证,方可放行

安保器械使用和管理办法为保证学校安保器械的正常使用,以免发生丢失、损坏和误伤他人事件发生,影响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特制订本使用和管理办法:

一、学校配备的安保器械主要包括警用钢叉、催泪瓦斯、电警棍、防割手套、防刺背心、防爆帽、对讲机等安保器械,是安保人员在制止犯罪时的专用工具和武器

二、学校安保器械只能在保障师生生命及学校财产安全时使用。在对付犯罪分子过程中,当其失去反抗时,停止再次使用。

三、学校安保器材只供取得保安证的安保人员在值班时携带和紧急情况下使用,严禁无保安证的其他人员使用

四、学校安保器械严禁转借他人或私自使用,严禁用器械嬉戏打闹。无特殊情况或未经学校批准,严禁将器械带出。

五、定期对安保器械进行检查和常规保养,以确保器械的使用安全

六、安保人员在交接班时,要做好交接验收工作,如发现器械有故障,及时上报学校说明情况并进行维修或更换,以免造成人员意外伤害

七、对发生损坏和丢失器械的情况,使用人要有书面的报告材料,经学校审阅后根据情况酌情处理,并将报告存档备查

八、以上制度须严格执行,如有违反将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

保安岗位职责

1、着装、持械、定时、定点履行保安职责,熟悉校园值勤区域内的地形、地物,了解值勤区域内的消防设施分布和使用,掌握报警方法。

2、掌握保安业务知识,熟悉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3、严守岗位职责和工作规程,妥善保管、定期检查、熟练使用物防技防工具,在危急时刻充分发挥工具的作用,疏导门口的交通,确保师生安全。4、及时发现值勤区域的各类安全隐患并上报。5、果断处理值勤中发现的问题,发现可疑人、事、物或其他治安信息,应及时盘查或监控,并上报。必要时拨打110报警。

6、制止各种不安全或易造成师生伤害的行为,发生违章或不服从管理者,应婉言劝阻并妥善处理,不听劝阻的,采取果断措施并及时上报。

7、遇有火警或其他紧急情况,应迅速扑救或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现场,并及时上报。8、建立执勤巡逻和交接班记录台账,填好每日值勤巡逻记录和交接班记录,记录要求清楚、准确、属实。

9、按时参加保安人员工作例会和相关业务培训,认真听讲并做好记录。

10、工作中遇到疑难问题,应及时上报,不得擅自主张或隐瞒不报

11、在不妨碍保安日常工作的前提下,协助其他部门做好服务工作

保安员管理制度

一、学校保安员应忠于职守,遵纪守法,着装整齐,文明执勤,礼貌待人,热情服务

二、学校保安员坚持优质服务,自觉维护学校的声誉

三、学校保安员必须熟练使用学校的各种消防器材,爱护学校公物

四、学校保安员要严格执行学校的规章制度,尊重师生,服从管理

五、学校保安员要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工作,维护学校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以及学校的设备设施安全。保安员要认真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维护校园治安秩序。一旦发现问题或遇突发事件,要迅速作出正确的判断和处理,及时向主管部门和领导报告,防止各种意外发生。

六、学校保安员要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认真交接值班情况,填写值班记录并签名

七、学校保安员不得在岗位上睡觉、喝酒,不得离岗、脱岗,不得在岗位上会客或办私事

八、学校保安员要加强校园及周边巡查

九、对车辆的管理。(1)本校教职工和家属的车辆出入,要认真做好登记。(2)正常上课期间对外来人员必须问清工作单位、姓名及事由后联系被访人,经允许后先登记再请其进入;如遇直接来找校领导的陌生人员,必须与相关领导联系确认后才准予入校;如遇上级主管部门或其他单位工作人员来我校检查、指导工作,应及时报告校长或与相关处室联系,并指引来访人员进校,指挥其车辆按要求停放。(3)其它无关人员及车辆一律不许进入学校。(4)进入学校的车辆要引导其按指定的地方停放,严禁其车辆乱停。(5)出入学校的外来车辆(特别是货车)要严格检查,出校的物品必须经校领导同意(批条)方可放行。

十、被访人不在学校,要婉言拒绝其进入学校

十一、学生正常上课期间因事须离校者,要查看并留存班主任家长签字的请假条,然后予以放行;否则,值班保安员承担一切责任

十二、学校保安员要搞好保安室及周边卫生,要积极协助学校做一些力所能及的搬运、张贴等工作

十三、保安人员有事,必须请假,经同意后才许离校,未经同意或擅自离岗者做旷工处理,请假后不按时归队的做旷工处理

十四、保安员不服从管理,顶撞主管人员或校领导,或散布谣言、恶意中伤他人的,一律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保安员触犯法律被治安行政拘留或追究刑事责任的,一律依法处理

保安员巡查制度

一、保安人员在巡查时,要衣冠整洁,身着规定的制服上岗,精神要饱满

二、按规定的路线和时间巡视,不准随便更改巡视路线,巡视时佩戴手电

三、巡视时不准与无关人员谈笑、大声喧哗及哼小调

四、发现闲散人员应立即问明情况,妥善处理

五、对学校的重点部位,要进行重点检查,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六、发现抢劫、盗窃等案件或意外事故,应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并与部门主管进行联系

七、巡视时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向主管领导或有关部门报告,以便采取必要的措施

警务室工作职责

一、有警即出,有难必帮,有求必应,热情服务,为师生排忧解难

二、熟悉校园环境概貌和治安状况,切实掌握重点防范目标,掌握重点人员的动向

三、开展学校及周边巡逻等治安防范工作,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和违法犯罪苗头,盘查、控制可疑人员

四、及时准确地调解不需查处的、情节轻微的纠纷,缓解矛盾,防止事态扩大和矛盾激化,对须查处案件及时移交派出所进行处理

五、案情发生后,快速到达现场,控制现场,迅速确认作案人员或作案嫌疑人,不失时机地从现场捉拿或控制

六、发生火情时,及时出动,并迅速报告火警,全力做好救护伤员和抢救物品工作,最大程度减少火灾损失

七、积极配合各部门、科室做好治安工作,并向领导报告工作

八、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坚守工作岗位,掌握并正确运用法律法规

学校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

为强化学校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创建平安校园,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重点部位包括学校财务室、计算机室、多媒体教室、实验室、图书室、食堂、学生公寓等,学校要加强对这些重点部位安全设施的配置,加大技防、人防、物防力度,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人身安全

二、重点部位的日常安全,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保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照各部位的安全管理要求,责任到人。对因管理不力造成损失的,学校依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学校成立安全隐患排查小组,每周要对学校校舍、水电、锅炉、体育器材、消防设施等重点部位进行排查,发现隐患及时上报整改。任何人不得随意使用、挪用和拆除消防器材。

四、要规范食堂和校园超市销售食品的进货渠道,严把准入关和操作关

五、安保值守人员要不断对学校重点部位进行巡查,认真检查防盗及自动报警装置是否处于工作状态,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

警校共建制度

为维护学校正常工作秩序,确保师生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成立综治组织,聘请派出所有关负责人担任学校法制副校长,以强化学校综治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建立学校综治工作和安全工作例会制度。学校和辖区派出所有关同志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互通情况,交换思想,研讨综治措施。

三、加强内部安全防范。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安保规章制度,全面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切实加强校园内部安全防范工作。

四、做好法制宣传工作。学校法制副校长每月至少到校园工作两次,指导并参加治安防范,交通安全和消防安全的宣传教育工作。

五、强化治安防控措施的配置。派出所根据辖区学校及周边的实际情况,在治安状况复杂区域,设置治安岗亭和报警点,方便师生报警求助,以加大对这些区域的治安防控和对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

六、加大治安巡逻密度。学校及派出所要加强对校园周边地区的治安巡逻,尤其是在学生上学,放学期间,要加强巡逻力度,加大巡逻密度,以对涉校违法犯罪起到有效威慑作用。

七、积极维护交通秩序,交警部门要大力整治校园及周边交通秩序,合理规划和设置校园周边交通标志和安全措施,确保校门外道路通畅;严禁农用三轮车、无牌无证车及没有营运资质的车辆接送学生,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

夜间巡查制度

为维护学校正常工作秩序,确保师生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成立由校级领导牵头,安全保卫人员组成的校园安全夜间巡查专班,轮流陪寝,通宵值班

二、夜间巡查人员要按时到岗,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

三、夜间护校队必须在保卫人员亲自带领下,在校园内巡逻,发现形迹可疑人员立即上报,并填写好夜间巡逻日志

四、坚持宿舍熄灯前的查寝制度,检查生活老师的工作情况,学生是否有违纪行为,是否存在不安全因素,协助生活老师处理突发事件,遇到学生身体不适要采取应急措施

五、加强对校园内的夜间巡视,学生宿舍、食堂、库房、微机室、财务室、实验室等重点区域加大巡视密度。特殊情况,及时报警。

校门口迎送学生制度

一、值班干部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在校门口迎送学生

二、安保人员必须在校门口迎送学生安全进校离校,并随时注意校门口治安状况

三、班主任要严格要求学生放学时有序慢行,并及时离校,不得在校逗留或玩耍

四、值班干部及安保人员在迎送学生的过程中,要密切关注学生的人身安全,时刻提高警惕,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在第一时间向校长汇报。

五、在放学期间科任教师不准留学生,更不准留下学生自己离校。如果确有必要留下学生的,教师必须告知家长,征得家长同意,事情处理完毕后,由家长到校接学生平安回家。

校园及周边巡逻守护制度

一、以属地派出所为主,以“110”报警平台,以派出所责任区民警、巡警为基本力量。各种警种相互配合,实现涉校案件的接处警快速反应、快速处置。

二、要以学校半径200米为基本范围。设立治安岗亭,合理安排治保巡逻力量,加强校园周边治安秩序的巡逻控制,建立适时动态巡逻防范体系。校园周边巡逻控制重点放在学校上学,放学时段,确保学校师生的安全。

三、加强学校内部重点地段及周边的巡逻,有针对性的做好预防入室盗窃、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盗窃等严重影响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安全防范工作

四、根据学校实际需要,在公安派出所、校园警务室民警指导下开展巡逻防范活动,学校保安人员要坚持对校园开展校内巡逻。学校内部巡逻工作要严格遵守巡逻纪律、按规定时间、路线、地段开展巡逻活动,发现可疑或异常情况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不得擅离职守。

保安队员纪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工作派遣、调动)忠于职守,坚守岗位

三、保守国家机密,保守合法秘密

四、执勤时应着保安服装,佩戴明显标志,持身份证件

五、未执勤时不得着保安服装和携带器械

六、依法执勤,文明执勤

七、不准失职受贿,不得以任何借口损害群众合法权益

八、发现现行违法犯罪要及时制止,并将违法犯罪人员送公安机关

门卫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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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门卫室对进出学校的外来人员携带的物品进行登记,对可疑物品要进行查验,严禁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

2、门卫室对带出学校的大宗物品进行查验,凭学校签署的大宗物品出校通知单,查验核实并登记后方可放行

3、门卫室要加强对带入或带出学校的可疑物品的盘查,确保学校和师生的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