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局勤廉站所创建方案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我县《关于全面实施“勤廉农村”建设工程的意见》、《关于开展“勤廉乡镇”、“勤廉村”、“勤廉站所”创建活动的通知》。进一步提高我局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勤廉站所”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战略方针,围绕打造“勤廉”的工作目标,按照“贴近三心、狠抓三率”的总体要求,以创建活动为总载体,以点带面,整体推进我局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为深入实施“经营山水、统筹城乡,全面建设长三角休闲旅游”名城发展战略提供坚强保证。

二、建立组织

县水利局建立“勤廉站所”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切实加强对创建活动的领导。

三、创建办法

(一)创建对象

“勤廉站所”创建对象为。我局所属的基层站、所、队和办事窗口(以下统称基层站所,具体创建名单见附件1)。

(二)创建时间及目标

2012年开始创建,每年开展一次,每年10月底前完成申报,11月完成考核评定。至2011年底,“勤廉站所”达到列入创建对象总数的100%(其中三星级以上“勤廉站所”达到2个,具体年度创建计划见附件2)。

(三)创建标准

《县水利局“勤廉站所”考评标准》(见附件3);“勤廉站所”分行政执法类与公共服务综合管理类,按分值实行一星至五星级评定,创建标准每年视情况修订完善。

(四)创建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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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高认识。深入开展“勤廉站所”创建活动,是扎实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基层站所要充分认识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务必精心组织,积极参与,确保创建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明确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局党组对“勤廉站所”的创建工作负总责,各基层站所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各基层站所要从实际情况出发,做到创建工作有目标、有部署、有措施。在创建活动中疏于管理,致使单位内部出现违法违纪或严重不正之风的,要追究相关站所负责人的责任;对边创边犯、顶风违纪的一般干部,要从严从重处理。

(三)务求实效。要坚持突出重点、评建结合、以评促建原则,始终把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基层和群众满意作为主线贯穿于创建活动全过程,广泛听取群众对创建工满意作为主线贯穿于创建活动全过程,广泛听取群众对创建工作的意见建议,着力查找和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既要建立督查机制,定期或不定期的开展监督检查,又要多渠道总结宣传正面典型,公开曝光反面典型,共同营造全社会关注和参与“勤廉农村”建设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