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局冬春安全治理专项行动总结
项行动总结按照省水利厅、市水利局和市安委会的决策部署,以坚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目标,以“明责任、强监管、治隐患、防风险”为主线,按照“三个必须要求”,针对水利行业特点和冬春安全生产工作实际,聚焦水利运行单位和生产经营单位,采取强硬安全监管措施,突出治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得不实、监管工作存在盲区漏点、隐患排查治理不力、安全风险管控不到位”等问题,切实把冬春安全治理专项行动抓严、抓细、抓实、抓出了成效,实现了2019年安全生产目标和2020年春季水利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水利领域的安全保障。现将专项行动总结汇报如下:
一、全面动员部署
2019年11月22日,召开了开展水利冬春安全治理专项行动部署会,会上局领导传达了市安委会文件的精神和要求,对当前水利领域实际情况进行剖析,要求局属科、站提高政治站位,明晰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狠抓被监管单位自主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超前排查防范可能出现的各种安全风险,采取有效措施管控和消除安全隐患,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持续夯实水利领域现有的安全生产稳定基础。会上还落实了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局属科、站负责人组成。
二、制定专项行动方案
根据市安委会《市冬春安全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的总体要求、整治内容、行业整治重点以及方法步骤等,结合水利行业真实情况,研究制定并印发了《市水利局关于印发水利冬春安全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方案中明确了在冬春季节水利行业监督管理的整治重点、实施步骤以及工作任务,把整治的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了局属监管科、站,并要求局科、站将局方案传达至被监管的各水利运行、生产经营单位,要求各水利运行、生产经营单位制定本单位的专项行动方案,并先行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三、依据方案、迅速行动
会后,局属相关监管科、站依据局专项行动方案的要求,根据自身监管水利行业特点,各自成立检查组,以随机抽查的方式,认真对照“水利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记录表”所列内容,分别对水库运行、农村水电站等水利领域,有针对性的对消防器材的有效性,电器设备的安全性,机械设备的稳定性等方面开展消防安全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坚持边检查边整改,对能立即解决的问题绝不拖延就地即改,督促水利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要自觉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做好冬季歇业停产期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将安全隐患、火灾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全面开展冬春安全治理专项行动
进入冬季,我市水利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已进入停产歇业期。按照会议精神和局实施方案的要求,市领导、局领导以及局属相关科、站扎实推进安全风险管控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一)局属科、站集中开展专项行动
1.水利运行管理集中整治。元旦期间,以水库、水闸等水利工程运行单位为重点,督促运行管理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范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大坝、水闸、堤防、泄水建筑物、启闭设备、穿堤(坝)建筑物等重点部位和重要设施的监测和巡查,严格执行有关调度运用和运行规程,坚决防止坝、闸、堤防等溃口事故的发生。
2.开展农村小水电专项行动。针对农村小水电站均处于停产状态的实际情况,以防范火灾为重点,以随机抽查的方法,主要检查被抽查农村水电站的办公场所、职工宿舍、厂房内部环境、安全防护设施、安全警示牌与安全疏散通道设置以及消防器材配备等事项,督促单位负责人或留守人员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开展日常巡查和检测,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及时更换,使排查整治安全隐患保持常态化,确保安全状态持续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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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2.积极贯彻落实市新型冠状病毒防控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成立了水利局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封闭小区检查点工作职责。从2020年2月8日起,将全局干部职工分成12个值守组,对所包保的3个封闭路口的1123户居民及车辆进行登记,24小时不间断轮流值守在执勤点,严格执行小区居民每天每户一人出门且只允许出门一次的规定。2020年3月15日,省新冠疫情清零后,执行持本人通行证可多次进入自家小区。
六、以上率下,再开展专项行动
按照省水利厅、市水利局和市安委会关于加强疫情期间复产复工安全防范工作的指示以及其它安全生产文件要求,切实将2月、3月、4月初因疫情防控而松懈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再次压紧压实。在4月末和5月初期间,由局领导亲自带头,成立3个检查组,分别带队,深入一线开展督导检查工作,截止目前共督导检查水利运行单位、农村水电7家,发现各类一般安全隐患5个,完成整改5个,整改率为100%,以上隐患问题所有的检查记录、验收记录以及隐患台账均已存档备查。安全隐患的具体情况将于5月末通过水利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如实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