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所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的通报
关于乌苏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检查情况的报告塔城地区司法局:
根据塔地司传【2011】
38号文件要求,额敏县司法局受地区司法局安排于10月10日至11日由额敏县司法局分管局长带队基层办负责人为成员,对乌苏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了复查复验。检查以全部10个自治区级规范化司法所,以《自治区级规范化司法所复查复验考核标准》为标准,对被检查的司法所按规定逐项考核打分,在检查过程中实事求是、严把尺度。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乌苏市司法局高度重视规范化司法所建设,始终抓住既定工作目标不放松,坚持高标准、高起点、严要求,督促和指导司法所相继建立健全了政治和业务学习制度、岗位目标责任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建立了司法所开展和指导人民调解、安置帮教、基层法律服务等工作的一整套规范性工作流程;通过培训,提高了司法干警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通过实施司法所国债项目建设和下发中央政法补助专款装备,改善了司法所的办公条件和装备技术水平;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等硬件和制度建设、文档资料等软件上了一个大的台阶。
总体上看,当前乌苏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呈现出比较好的发展态势,现有10个司法所基本上达到了省厅确定的标准,实现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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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三、存在的不足。个别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纠纷案卷制作不规范,格式内容不全。
额敏县司法局
2011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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