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年度工作总结
2013年以来,我局按照十八大提出的“在改善民生和创新社会管理中加强社会建设”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积极履行部门职能,不断提高基本民生保障水平,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不断提升社会服务水平,积极发挥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为促进全市经济平稳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基本民生保障水平稳步提升
(一)社会救助机制不断健全
一是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正式运行。市、县两级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平台正式投入使用,对新申请低保对象100%进行核对和对已享受低保家庭100%进行复查这一“双百”工作目标列入对县(市)区政府年度考核目标,社会救助工作科学性、公平性有力提高。该项工作得到了民政部充分肯定,今年7月《中国社会报》头版作了专版报道。二是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稳步提高,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不断规范。从7月1日起,市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月人均525元提高到588元;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全面开展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检查,切实加强低保动态管理,规范低保档案管理,全面实现低保资金社会化发放,低保规范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截至12月底,全市共有低保37445户55235人,累计支出低保资金2.29亿元。三是医疗救助制度进一步完善,困难群众医疗负担逐步减轻。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提高了医疗救助标准,扩大了救助对象和特殊病种范围,优化了医疗救助流程,重特大疾病救助水平有力提高;医疗救助筹资水平进一步提高,医疗救助人均实际筹资额达25元。为低收入家庭实施白内障手术342例。截至12月底,全市共救助城乡患病困难群众183783人次,支出医疗救助资金15355.57万元。四是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政策有效落实。临时救助工作进一步规范,各地临时救助资金年度预算安排不低于当地上年度低保资金支出的10%,截至12月底,全市共救助临时困难群众50650人次(其中外来人员423人次),支出资金5080.92万元。元旦春节期间组织开展了“送温暖迎新春”活动,全市发放节日慰问金和生活补助金1.77亿元,
24.5万人受惠;发放城乡困难群众生活补贴补助金2306万元,9万余人受惠。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价格补贴机制落实,全市共支出资金980.33万元。此外,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扎实开展,全国等级站创建成果进一步巩固,开展了全国首个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活动,截至12月底,市救助管理站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2633人次。
(二)救灾工作职责有效履行
一是全力做好强台风“菲特”抗台救灾相关工作。在上级民政部门有力指导和支持下,按照市委市政府救灾工作部署,积极主动履行部门职责,为全市抗洪救灾作出积极贡献。期间,全市共紧急转移安置39.5万人,其中集中安置9.6万人,启用避灾安置场所1083个。市本级紧急下拨救灾资金38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3000万元,市本级福彩公益金800万元),用于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过渡性生活救助和倒损房重建等。及时发布告示,积极动员和规范引导社会力量有序参与救灾,及时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救灾捐赠管理的通知以及有关规范救灾捐赠资金管理的规定,依法做好救灾捐赠资金接收、统计、公告及规范管理工作。及时启动“菲特”台风灾后重建相关工作,明确灾后重建工作重点,全面组织开展核灾,全力确保灾区群众基本生活,加大对余姚等重灾区救灾支持力度,尽快恢复民政公共服务设施运行,努力提升民政自身应急保障能力。二是稳步推进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建设。修订完善《xx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和《操作手册》,进一步规范救灾应急工作机制,提高应急救助效率和水平。组织开展“防灾减灾日”和“国际减灾日”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提高公众防灾避险意识和能力。扎实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全市共创建减灾示范社区489个,已命名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109个、“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70个。推进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建设,完成所有县、乡级避灾安置中心以及30%的村(社区)级避灾安置点标志指示牌更换设置工作。加强救灾物资储备,启动市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切实抓好灾害信息员的培训工作,全面完成全市3162名灾害信息员培训目标。
二、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推进有力
(一)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
一是深化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着手起草今后我市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指导性文件。会同规划部门编制了《xx市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即将正式向社会公布)。组织开展了《xx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立法调研,列入了市人大2014年立法制定计划。按照市政府要求,完成了市政协养老服务政情交流会相关工作。首次编制发布了《2012年xx市老龄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开展了《xx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xx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二是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进一步推进。在各级政府推动下,全市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势头强劲,截至12月底,全市新开工建设100张床位以上养老机构12家,新增机构养老床位3197张。新(扩)建居家养老服务站点183个,居家养老服务覆盖90%以上城市社区和50%以上行政村;开展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试点。继续为符合条件老年人免费安装“一键通”电话机(新增约3000户)。三是养老服务制度标准进一步完善。组织修订了《xx市地方标准——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定规范》;会同相关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营利性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审批和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xx市养老服务补贴实施办法(试行)》、《xx市养老服务补贴资格评估办法(试行)》、《xx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四是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深化。出台了《xx市老年服务与管理类专业毕业生到养老机构就业奖补办法》;将养老服务纳入了政府定点培训和紧缺培训项目,进一步提高培训补贴标准,扩大补贴范围。截至12月,全市共培训养老护理员1448人次,累计1504人取得初级及以上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证书。五是养老服务业发展氛围进一步浓厚。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宣传活动,深入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全市有88个集体获得首批市“敬老文明号”荣誉称号,其中有52个集体获评省级“敬老文明号”,7个集体获评全国“敬老文明号”。启动老年宜居社区建设。
(二)孤儿、残疾人等福利保障体系不断健全
一是孤儿和困境儿童福利制度进一步健全。向全市携带艾滋病病毒及患有艾滋病的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费;提高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自2013年4月起,市区福利机构养育孤儿和社会散居孤儿生活费标准分别调整为1360元和820元。二是残疾人生活保障和集中就业政策依法落实。截至12月底,共有8967名贫困重度残疾人得到了生活救助、25291名残疾人享受了基本生活保障。贯彻落实《xx市社会福利企业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支持福利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的实施意见》,加强福利企业管理,维护残疾职工合法权益,残疾人集中就业渠道保持稳定,目前共有福利企业290家,安置集中就业残疾职工13229人,残疾职工月人均工资1924元。三是福彩事业发展势头良好。围绕彩票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贯彻,以“法治、贴心、阳光”为核心,加强福利彩票规范化管理,强化福彩文化建设,确保福彩高位安全运行,截至12月30日,全市福利彩票发行量达20.03亿元,首次突破20亿元大关,成为全省继杭州之后第二个发行量超20亿元的地市。四是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召开了宁波慈善大会,表彰了一批慈善先进,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刘奇出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人人关心慈善、人人参与慈善的氛围进一步浓厚。深入贯彻落实《xx市慈善事业促进条例》,依法做好救灾捐赠动员、引导、规范及后续监管等相关工作,全市共接受“菲特”台风社会捐款7797.5143万元;共接收xx芦山抗震救灾捐赠款2515.8783万元,实物折款1443.4103万元;加大慈善活动监管力度,规范慈善募捐活动,加强慈善信息公开,开通了“宁波公益慈善网”。
三、社会管理创新步伐加大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会员免费查看六、民政部门自身建设不断加强
(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面展开、有序推进,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个严禁”要求,制定出台了相关实施意见和补充规定,健全完善局机关公务接待、公车管理等制度,严格机关工作制度,结合“三思三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加强和改进民政干部工作作风。深入推进阳光民政、法治民政、贴心民政、数字民政建设,不断拓展“阳光民政”覆盖领域,增强民政干部服务意识,提高民政依法行政水平,加快民政信息化建设步伐,启动市本级视频会议系统改造。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直属事业单位管理,制订出台了《xx市民政局内部审计工作暂行规定》,改进完善了直属单位绩效考评机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落实,在系统内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二)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快,民政公共服务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市社会福利院改扩建二期工程全面完成主体工程土建施工,进入设备安装和装修阶段;市殡仪馆改扩建工程和市恩美儿童福利院改造项目都于今年3月正式动工。同时,积极指导推动县(市)区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一批重大项目相继立项开工或完工,xx市舜辰老年公寓、xx区社会福利中心、xx区小港福利院、xx区老年公寓等竣工并投用;xx区慈孝乐园于今年11月正式开工;xx区社会福利救助中心、xx区救助站改扩建工程也都相继动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