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打的营盘凝固的歌――枣庄市公安消防支队营房建设工作纪实
西双版纳州公安消防支队关于推进消防产品强制性认证工作情况的报告
云南省公安消防总队:
为深入贯彻落实《云南省公安消防总队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的通知》(云公消发〔2012〕7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消防产品监督管理工作,严厉打击假冒伪劣消防产品,整顿消防产品市场秩序,提升消防产品质量,支队积极筹划,周密部署,对灭火器维修企业和使用领域中的灭火器产品进行一次集中排查整治。现将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
按照总队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支队积极召开灭火器整治专题会议,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的通知》(西公消〔2012〕85号),对全州开展灭火器维修企业和使用领域中的灭火器产品整治活动进行了严密部署,要求各大队在辖区内集中开展灭火器质量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制假售假灭火器行为。
二、明确重点,全面排查,迅速开展使用领域灭火器的督抽查活动
支队结合《云南省公安消防总队关于开展集中打击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通知》(云公消发〔2012〕62号)要求,组织各大队迅速开展使用领域手提式干粉灭火器产品的监督抽查活动。在检查灭火器时,各大队充分利用消防产品身份信息管理系统,核查、确认产品信息,再根据《消防产品现场判定规则》(ga588-2005)进行现场判定,判定不合格直接进行查处,无法判定的现场抽封样品送检。整治期间,全州共组成消防产品检查小组43个,检查单位和建设工地126个,检查消防产品365(件/套),现场判定灭火器95(件/套),填写消防产品监督检查记录份数126份,下发责令限期3份,抽样送检手提式干粉灭火器产品7个批次。
三、全面开展灭火器维修企业的集中排查整治行动。4月12日至18日期间,各大队联合工商、质监对辖区内灭火器销售、维修企业进行全面排查,严格按照公共安全行业标准《灭火器维修与报废规程》(ga95-2007)的规定进行检查,通过排查,全州灭火器销售店共9家,灭火器维修店1家,从检查的情况看,各销售单位基本上都能提供生产厂家供货证明,产品说明书、检验报告、消防产品市场准入证明等资料,在辖区内未发现销售单位违规维修灭火器的行为。
通过对排查出的1家灭火器维修店(景洪市宏安消防器材经营部)进行检查,发现该店存在灭火器维修用房面积只有41平方米,未独立设臵水压试验室、灌装充压室、零部件仓库和成品仓库,灌装干粉灭火剂区和水压试验、气密试验区未完全隔离,灭火器维修质量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不落实,未制定灭火器维修人员培训计划和建立培训档案,无维修记录等问题,支队已责令其限期改正。
四、加大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为加大宣传力度,确保灭火器消防产品整治行动有声势,支队邀请州广播电视台、州报社对灭火器专项整治行了追踪报道,在政府网站建立了消防产品信息发布平台,设立了消防产品质量曝光、通知公告、政策法规及举报投诉等栏目,向社会群众广泛宣传,提示广大市民对无产品合格报告、认可证书及消防产品市场准入验证清单的消防产品不要购买。通过媒体的大力宣传,对制假、售假、用假行为形成了强有力的社会舆论声势,营造了良好的消防产品打假整治氛围。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通过此次灭火器整治活动的开展,进一步规范了全州消防产品维修、销售和使用,加强了对灭火器维修单位合法经营、诚信经营的宣传引导,提升了全州消防安全水平。下一步,支队将以此次灭火器整治活动契机,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全面宣传消防产品对于社会公共安全的保障作用,积极发动社会各单位、场所和广大人民群众支持和参与消防产品整治行动,坚决遏制造假、售假、用假行为,加大整治工作力度,完善行政执法,对新建工程在防火审核、验收(备案抽查)严格把关,加大消防产品抽样送检工作力度,杜绝不合格消防产品的使用,全力打造傣乡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附件:消防产品整治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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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公安消防总队
2012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