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省级生态县创建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相关部门:
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要建设生态文明。而生态环境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身心健康。生态省、市(县)建设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有效途径,通过生态市(县)的建设,动员全社会参与环境保护工作,必将对我市生态环境又好又快发展起到推动作用。为此,市委、市政府提出从*年起到2020年,用15年的时间,加强生态市建设。为保障我市生态市建设有序开展,现将*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省级生态县创建工作的通知》(川办函〔2008〕86号)转发你们,请认真领会通知精神并尽快开展以下工作:
一、生态县创建工作由县人民政府负责,生态县建设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省级生态县的创建时间紧、任务重,各地要尽快成立生态县建设领导小组,建立由党委、政府领导,环保部门统一监督,建设、农业、畜牧食品、林业、水利、卫生、国土、财政等相关部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机制,结合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创建,落实专职工作人员和专项经费开展工作。
二、认真组织编制好生态建设规划。规划是龙头、是建设纲领和依据,各地要按照《*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生态省建设行动计划》和《关于开展省级生态县创建工作的通知》三个纲领性文件认真组织编制生态县建设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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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五、抓好宣传报道工作。生态市(县)建设是一项全民参与的长期系统工程,必须从生态市(县)建设的启动阶段就在全市开展全方位的全民环保教育行动,通过广泛的宣传报道,让广大群众了解生态市(县)建设的意义和目的,并参与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来。只有动员社会各界力量,生态市(县)建设才能取得实效。
六、万源市被纳入省政府首批创建省级生态县的31个重点县之一。为确保到2010年创建成功,万源市政府要强化生态创建理念,结合当地实际编制出具有地方特色、科学可行的建设规划,按照规划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生态工程建设的资金投入,同时加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建设管理,努力打造川东地区生态名片,通过生态建设在全市范围内起典型示范作用。我市其他重点县也要积极争取早日创建成功。
二○○八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