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会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发挥作用的思考

扶贫供给侧的结构性改革

《“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以下简称“《脱贫规划》”)明确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决胜阶段脱贫攻坚的基本目标和总体思路,确定了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有效途径,确定了提升贫困地区发展能力的重大行动和重点工程,抓住了贫困问题的根本,找到了精准干预的路子,务实亲民,气象恢宏。不过,仅根据这些,我们还不能说它是一个好规划,因为对贫困问题的诊断再准、措施再有针对性,若没有人踏踏实实去干,一切终将为空,所谓“规划规划,墙上挂挂”说的就是这个道理。因此,要全面理解《脱贫规划》的价值,就不能不讨论该规划所提出的“保障措施”,即如何保障各。任务和具体工作有资源去支撑,有人去落实。笔者以为,这恰恰是《脱贫规划》中极富改革创新精神的出彩之处。

一、“五重机制”破解扶贫供给侧结构性难题

《脱贫规划》提出的第一层次“保障措施”是五重机制创新:

一是精准扶贫脱贫机制。扶贫对象瞄准偏离、扶贫项目“名实分离”、扶贫资源“精英俘获”,一直是我国扶贫开发工作面临的深层挑战,也是全球减贫领域的普遍难题。这种局面与贫困地区、贫困人口基础能力差、利用机会和资源的竞争力不足有关,也与政府自上而下或援助主体自外而内开展扶贫开发面临信息不对称等约束条件有关。为此,《脱贫规划》提出通过建档立卡、大数据管理应用、正向激励等措施,健全贫困人口精准识别与动态调整机制、精准施策机制、驻村帮扶机制和贫困退出机制,促进实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这些措施抓住了现代信息技术特别是大数据分析技术为克服扶贫开发领域信息不对称问题带来的机遇,也抓住了通过正向激励改变扶贫资源竞争中的人类行为这个关键节点。

二是扶贫资源动员机制。从我国当前形势来看,推进脱贫攻坚,既要重视投入资金,更要重视用好资金。投入资金方面,《脱贫规划》抓住了贫困问题的“公共性”和政府财政能力的可承受能力,强调要发挥政府投入的主导作用,广泛动员社会资源,确保扶贫投入力度与脱贫攻坚任务相适应。用好资金方面,《脱贫规划》着重强调了发挥竞争机制和社会力量的作用,提出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社会组织与企业合作等模式,建立健全招投标机制和绩效评估机制;鼓励社会组织承接东西部扶贫协作、定点扶贫、企业扶贫具体项目的实施,引导志愿者依托社会组织更好发挥扶贫作用。这抓住了扶贫供给侧结构性问题的一个要害,即发挥政府、市场、社会各自的长处,构建三者协同推进的大扶贫开发格局,提高扶贫资源动员和利用效率。

三是贫困人口参与机制。没有贫困人口的参与和认同,扶贫供给就不可能有效回应需求,扶贫开发就不可能取得真正成效。然而,自上而下大规模推进的脱贫攻坚工程恰恰很容易出现“上面动而下面不动”情形,上面越急,这个问题就越容易出现。为此,《脱贫规划》将“坚持激发群众内生动力活力”作为一条基本原则,并提出从四个方面着手,构建贫困人口参与机制。首先是充分发挥贫困村党员干部的引领作用和致富带头人的示范作用,大力弘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其次是加强责任意识、法治意识和市场意识培育,提高贫困人口参与市场竞争的自觉意识和能力;再次是建立健全贫困人口利益与需求表达机制;最后是建立健全贫困人口参与脱贫攻坚的组织保障机制。每一条都包含丰富的内涵和思想,包含很大探索和创新空间,关键是基层政府要大力去贯彻和落实。

四是资金项目管理机制。贫困问题成因复杂,贫困对策千变万化。特别是到了脱贫攻坚最后阶段,贫困人口大幅减少,剩余贫困人口所面临问题的地方性、个体性更显突出,因地制宜、对症干预更显重要。由此,在中央与地方关系方面,强调条条关系,“打酱油的钱不能买醋”,这种管理格局就难以适应脱贫攻坚的需要;向地方赋权,给予地方政府特别是县级政府根据本地贫困问题的实际相机行事的权利,就显得特别有意义。《脱贫规划》把支持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作为资金项目管理机制改革创新的重点,可谓切中肯綮。一方面,《脱贫规划》提出,要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制,支持贫困县围绕突出问题,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另一方面,《脱贫规划》强调要加强扶贫资金项目的监督、稽查等工作,保障资金项目在阳光下运行。以贫困县为单元,放开资金使用权和加强监督相结合,有望从根本上改变政府扶贫资源的配置体制。

五是考核问责激励机制。在我国公共治理体制下,中央政府的意图是否能够得到有效贯彻,与政绩考核这个指挥棒息息相关。早在《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中,中央就提出贫困县要把扶贫开发作为中心任务。但由于缺乏有力的考核问责激励机制加以保障,这个要求一直没有得到有效落实,各级地方官员竞相追逐的主要是gdp、财政收入等对个人升迁更有用的政绩。《脱贫规划》多管齐下,提出实施脱贫攻坚责任制、落实贫困县约束机制、建立健全第三方评估机制、建立年度脱贫攻坚逐级报告和督查巡查制度、构建重大涉贫事件处置反馈机制等重大措施,为贫困地区各级党委政府转变政绩观、切实以贫困治理为第一要务注入了强劲动力。

二、“五项政策”推动扶贫资源精准有力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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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明确责任分工。这项措施要解决的是层级之间、部门之间如何协同发力的问题。对于层级关系,《脱贫规划》重申了“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并具体阐明了省、市、县的责任分工。省负总责是指,省级党委和政府对脱贫攻坚负总责,负责组织指导制定省级及以下脱贫攻坚规划,对规划实施提供组织保障、政策保障、资金保障和干部人才保障,并做好监督考核;根据国家关于贫困退出机制的要求,统筹省内脱贫进度,明确贫困县、贫困村和贫困人口年度脱贫目标。市县抓落实是指,县级党委和政府承担主体责任,具体负责规划的组织实施,抓好进度安排、项目落地、资金使用、人力调配等工作,对规划实施效果负总责;市(地)党委和政府做好上下衔接、域内协调和督促检查等工作。对于部门关系,规划明确要求,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扶贫工作行动计划或实施方案,出台相关配套支持政策,从本部门角度加强业务指导和推进落实。

三是加强监测评估。这项措施要回答的是由谁来统筹推动《脱贫规划》落地实施并保障实效的问题。根据《脱贫规划》安排,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扶贫办负责《脱贫规划》的组织实施与监测评估工作。该两个部门要结合扶贫信息化建设工作,定期开展规划实施情况动态监测和评估工作;要把监测评估结果作为省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并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综上所述,《脱贫规划》之“保障措施”聚焦扶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个核心问题,沿着纵横两条线索,从“五重机制”、“五项政策”、“三大措施”这三个层次,提出了系列具有改革性、创造性的重大举措。纵的线索是中央-地方关系和国家-农民关系,《脱贫规划》蕴含的基本思想是,中央主要承担脱贫目标设定、扶贫资源筹措和扶贫工作监督考核等责任,地方特别是县级主要承担用好扶贫资源、实施精准扶贫项目、确保脱贫攻坚实效的责任,贫困人口则要发挥能动性、创造性,着力养成并不断提升内生发展能力。横的线索是政府-市场-社会之间的关系,《脱贫规划》蕴含的基本思想是,政府要有所为有所不为,在关键节点更好发挥作用,同时要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和社会力量的优势,着力提高扶贫资源配置使用效率,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的脱贫攻坚格局。。v横交织,三层相扣,力图清晰界定扶贫供给侧相关主体的行为边界和关键发力点,型塑出扶贫资源供给的新体制新机制,进而为脱贫攻坚提供坚实保障体系和强大支撑力量。当然,作为全国范围内脱贫攻坚工作的总体安排,《脱贫规划》提出的保障措施主要还是方向性的,还需要通过具体实施办法和省以下实施规划、行动方案等加以具体化,以确保落地。相对于编制印发《脱贫规划》,这类后续工作同样重要,它们最终决定了规划目标的实现程度,决定了能否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