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工作者职业界定与发展研究

文章导读。本文对社区工作者的职业范围与发展向进行了研究与论述,将社区工作者纳入社会工作者的职业发展序列,通过对建邺区社区工作者现状分析,明确了我区以国家社工师职称评定为手段,推动社区工作者向职业化、专业化发展的人才培养策略。

关键字:社工职业发展

一、社区工作者与社会工作者概念的内涵与外延

社区工作者是1999年以来社区组织体制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事物,它正在逐步取代计划经济时代传统的居委会干部概念。社区工作者与社会工作者有什么区别。这些问题都需要进一步澄清。

1、社区工作者的特征

(1)受聘于不牟利的社区组织或机构的全职或兼职人员,工作人员应有固定的工资收入或补贴。因此,受聘于营利性的公司、企业的人员应排除在外,如某轿车租赁公司在社区设立的租车服务站,社区物业管理公司的经理、职工。而且,社区志愿者也应排除在外,因为社区志愿者的主要特征是自愿性、无偿性、公益性、组织性。

(2)从事基层社区层面的管理、服务工作。即其作用的发挥有一定的地域性,在我国主要指社区层面、直至街道层面。由此,排除了在全国性大型组织机构中工作的人员,如跨国公司、全国性社团。

(3)曾受社区工作专业培训。因此,并非人人都可称为社区工作者,如社区保洁员、老人院的护理人员如缺少专业训练就不能算社区工作者。

2、社区工作者的范围

从理论角度分析,社区组织体系由三部分组成。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自治组织和社区民间组织。受聘于这些组织中的专业人员应当都属社区工作者。

我区进行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后,试行议行分设或选聘分离,因此我区的社区工作者包括两部分:一是依法选举产生的社区党支部、居委会成员,二是通过统一组织的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被聘用的人员。

3、社会工作者职业序列的建立

近年来,各级政府都在推进社区专职工作者职业化、专业化。2003年,上海市了《上海市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认证暂行办法》,明确将社会工作者纳入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管理范畴中,使之成为一个独立的专业类别。江苏省于2004年由省人事厅组织统一的社工师资格考试。

我国在2004年6月颁布的第9批国家职业标准中,正式认定社会工作者为我国的新职业,并制定了相应的职业标准。2006年7月20日,由人事部、民政部联合颁发了《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正式明确了社会工作者的定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第一章第二条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慈善、残障康复、优抚安置、卫生服务、青少年服务、司法矫治等社会服务机构中,从事专门性社会服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4、社区工作者与社会工作者的关系

社区工作者和社会工作者两者存在三个方面的区别:

(1)对象不同。社区工作者,广义上是指从事社区工作的职能部门、派出机构、事业机构、民间服务机构等方面的工作人员;社会工作者则是指拥有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和技能,从事助人自助的人员,他们如同医师、律师、会计师等职业一样有专业地位。

(2)从业资格要求不同。社区工作者经人事部门考核录用,不需要执业资格认证,民政部门可以组织社区工作者参加培训,并举办考试进行等级评定;社会工作者则需要参加有立法权的一级政府组织的资格认证考试,取得证书后才有从业资格。如香港就有专门的社会工作者注册局。

(3)工作内容不同。社区工作者承接的工作内容比较广泛,围绕居民群众的需求,开展各类管理和服务工作。社会工作者的工作内容是解决各种需要专业知识和技巧的突出社会问题,“诊疗”各类处于困境的社会成员。

二、我区社区工作者职业发展现状

我区2006年4月进行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同步进行了社工队伍调整,34个社区共有主任34人、副主任68人,委员201人。含社区党务工作者在内,全区专职社工99人。社区居委会主任、副主任、社工的平均年龄40岁,本科12人,大专88人,约占50%,性别比为1:7,党员比例约占1/3。

1、确认我区社区工作者的职业地位

(1)居民之家聘用的专职社区工作者是社会工作者。

我区于2002年普遍成立了以服务居民为宗旨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居民之家”,承担了本社区主要的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慈善、残障康复、优抚安置、卫生服务、青少年服务、司法矫治工作,可以认定,居民之家聘用的社区工作者就是社会工作者。

(2)以居民之家社工身份当选社区居委会主任、副主任的专职社区工作者,也是社会工作者。我区在2006年第三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中,规定本社区居民之家社工可能参选社区居委会主任、副主任。他们虽然当选,但其根本身份还是社工,因此可以认定他们是社会工作者。

(3)“零薪主任”与专职党务工作者不是社会工作者。以居民身份当选社区居委会主任,并且不以此为职业的的“零薪主任”,不符合社会工作者的要求。专职党务工作者虽是职业工作者,但其从事的是党内工作,属于党组织聘用人员,不符合社会工作者职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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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在专业化教育中,应将西方社会工作的理论与中国实际相结合,不应当抛弃传统居委会干部的优良工作传统。如在价值观上教育上,要宣扬无私奉献、艰苦奋斗、埋头苦干、体察民情的工作态度;在工作方法教育上,要提倡走群众路线、调查研究、典型示范的工作方法。

(3)实行社工终身教育制度。目前社区专职工作者职能多样,既要落实社区居委会提出的工作意见,又要协助政府实施工作计划、办理具体事务,还要做好社区内群众性、社会性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因此,有必要结合现行政策和工作内容的需要,实行社工终身教育。以有利于当前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同时,还要有前瞻性,介绍西方社会工作的基本理论、专业方法和价值理念,以利于未来向专业社会工作者身份转换。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