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北京精神演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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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2日,北京市向社会发布了“爱国、创新、包容、厚德”的北京精神表述语。爱国是每个公民都应印在血液里,刻在骨子上的品质与精髓;创新是每个公民都应不断培养,不断激发的精神与活力;包容是每个公民都应凝聚于心,牢记于心的为人处事规范;厚德是每个公民都应时刻具备,时刻恪守的品格与德行。

一个国家需要拥有伟大的民族精神,一个城市需要拥有高尚的人文精神,一名公民同样需要有自己的守法精神。“北京精神”正是这三种精神的最好诠释。“爱国、创新、包容、厚德”,短短八个字,却高度涵盖了中华浩瀚文明源流的所有文化底蕴与精神品格。这是我们每一名公民都应努力奋斗的目标。

现在的生活中有些公民会为一点小矛盾斤斤计较,继而大打出手;有些公民在楼道内相互对骂,并以此为乐。也许,在你看来,这只不过是坏习惯,与违法犯罪相去甚远。但是,哪一次犯罪行为不是从坏习惯开始的呢。学习北京精神,培养的是我们内在的道德品质,成为“知法懂法,学法用法”的公民则是我们的最终目的。所以我们一定要培养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唯有如此,才能更好的遵纪守法,维护自身利益。刘备去世前,曾在遗诏中劝诫其子刘禅“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而今,我把这句话送给自己,也送给大家:让我们分清生活中的善恶事非,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从身边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如此,方能真正传承北京精神,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公民。我的讲话完毕,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