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民政宣传通知
各乡镇社会事务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局属各股室、二级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民政宣传工作,不断唱响时代发展主旋律,全方位宣传和报道民政部门三个文明建设成果,进一步提高民政宣传工作水平。经局领导班子研究,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民政宣传工作的指导思想
在2012年里,民政宣传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牢把握民政工作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的总目标,立足于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为最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众服务这两个着眼点,深入宣传党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各级党委、政府重视民政工作、社会各界参与、支持民政工作的事迹,及时反映县、乡镇各级民政部门履行职能,依法行政,务实为民的信息、工作业绩、典型事迹、做法经验;全面报道民政干部职工、民政对象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热心为民,勤政廉政,发展民政事业的先进事迹,推动全县民政工作大发展,民政干部大团结,民政事业大繁荣,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当好添砖加瓦。
二、进一步加强民政宣传工作的队伍建设
建立以民政干部队伍为主体,全社会广泛参与的民政宣传工作队伍。
1、加强民政宣传工作的领导。县民政局成立民政宣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民政宣传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工作。同时,组建民政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民政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承担民政宣传工作的日常事务工作。各乡镇民政办公室设民政宣传工作联络员,负责这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日常事务处理。各乡镇民政办公室每个月要集中力量对民政宣传工作进行一次办公,总结安排民政宣传工作任务,提出解决民政宣传工作中存在的难点和重点的方法,切实保障下一阶段民政宣传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
2、建立民政宣传工作骨干队伍。县局及各直属事业单位、各乡镇民政办公室都要按照个人责任分工安排落实好民政宣传工作骨干,并将宣传骨干的信息及时报民政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局对全县民政宣传工作骨干力量实行统一信息管理,组建相应的联系网络、通讯渠道和交流平台,保证民政宣传工作渠道畅通、信息共享、资源互利和信息共通。
3、建立社会通讯员骨干队伍,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民政宣传工作是一项社会性的工作,民政部门自身的努力和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缺一不可。县民政局以适当的投入,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民政宣传工作。一是鼓励民政干部职工主动联系社会通讯员共同完成民政宣传工作任务;二是鼓励社会通讯员独立采写民政宣传工作稿件,参与民政宣传工作。
三、进一步加大民政宣传工作的投入力度
一是要充分利用好现有的民政宣传工作设备设施,利用好各单位、各乡镇现有的数码设备、电脑设备和通讯手段,充分发挥现有设备在民政宣传工作中的作用;二是要加强对电脑技术、摄影技术的学习和提高,不断探讨和学习新的信息化手段和宣传工作技术,掌握现有设备在民政宣传工作的应用技术;三是各乡镇要争取乡镇人民政府、宣传部门、文化部门在民政宣传工作方面的投入和支持,不断壮大民政宣传工作的物质基础。
四、进一步加大民政宣传报道工作的奖励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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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五、切实加强宣传工作管理
县民政局要认真加强对民政宣传工作的管理,对采用的稿件进行认真详细的登记,确保年底奖惩措施的兑现。一是社会通讯员与乡镇民政办公室干部联合署名的与民政工作有关的稿件,凭采用通知、样报样刊、完整的网络截图,报当地民政办公室登记;二是社会通讯员独立形成的与民政工作有关的稿件,凭采用通知、样报样刊、完整的网络截图,报当地乡镇民政办公室登记;三是由县局民政干部联系,与社会通讯员联合署名或社会通讯员独立采写的民政工作相关稿件,由民政部门联合署名人、社会通讯员凭采用通知、样报样刊、完整的网络截图到县民政局民政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登记。
乡镇民政办公室在每月底将登记的用稿情况和稿费通知单复印件、网络截图图片上报县县民政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