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增强警察实战中的自我保护意识

内容摘要。目前警察在执行公务中,伤亡情况有上升趋势,增强警察自我保护意识是减少伤亡的有效途径。警察自我保护意识是警察实战行为的反映,在实战中表现出讲求实战性,程序性、战术性和安全性。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必须转变观念,提高法律保障,加强警务实战训练,增加装备配备及操作训练。

关键词:警务活动

自我保护意识措施

摘要。人民警察执行职务中的自我保护是人民警察执法权益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警察执行职务中的合法权益遭受侵害的原因来自各个方面,其中,人民警察执法权益法律保障的不足是罪重要的原因。保障人民警察的合法权益,不仅是对人民警察自身的保护,更是对国家法律尊严的维护,对社会秩序的维护,对人民群众安全的保护。保障人民警察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就是通过立法来单独设立袭击罪和完善现有法律内容,完善人民警察在执行公务中的自卫性和加大对人民警察在执行公务中出现的袭击、扰警行为的制裁力度。在新的社会形势下,随着治安形势复杂多变,安全隐患和不安定因数不断增多,因各种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呈上升趋势,特别是刑事案件居高不下,犯罪手段多样化、智力化,我国人民警察在执行公务中受到犯罪分子攻击、抵抗、犯罪行为凶残化、暴力化、严重的危害着人民生命财产

的安全和社会的稳定,对对基础一线民警的生命安全也造成了极大的威胁。如何保障人民警察的执法权益,树立公安机关的执法权威,目前,如何增强警察自我保护意识,尽可能减少伤亡,有效地制止犯罪,已成为当前研究和解决的课题。

一、警察自我保护意识的实质

警察自我保护意识是指警察在实战对抗中,运用不同的方式、方法及手段,确保自身安全,有效地控制罪犯行为的反映。警察自我保护意识实际是一种心理活动,其核心是警察临战时的心理准备。临战时的心理准备是否充分直接影响警察自我保护意识的强弱。衡量警察自我保护意识的优劣,就看警察在紧张、激烈、复杂、危险的作战环境中,能否对情况作出正确评估,对潜在的危险是否有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和强烈的敌情观念,情况危急时能否进行自我心理调节和心理激发,对临战迅速变化的情况能否及时正确地做出判断,并能正确预见形势发展的方向和对方的行动反应,迅速而有效的进行合理的行为修正。在警务技战术训练中,首先应考虑自我保护意识的培养,这与强调警察忠诚勇敢、不怕牺牲的精神是不矛盾的,因为如果对安全防范意识和执法的程序意识不够,要求不严,降低了训练效果,就会致使伤亡事故屡屡发生,所以在任何状态下,都要训练学员掌握已优胜劣、以多胜少,以警械对徒手,以武器对暴力的方法,不鼓励学员用徒手去夺凶器,或徒手恶战相搏,因此在执行公务中,

首先要保持自己,避过袭击,保持高度的警觉。

二、警察自我保护意识在实战中的作用

警察养成自我保护意识的过程非常复杂,而解决实战行动的思维过程极为短促,只是在一刹那完成。因此警察的自我保护意识总是与临战处置行动相联系,警察只有通过对自身能力的分析,对潜在危险的估计,采取相应的战术手段,才能安全有效地处置相关的行动问题。实践表明,自我保护意识在实战行动有以下作用。

(一)能最大限度的减少警察伤亡

警务战术最基本的理念就是以人为本,保障人员生命的安全,其中对警察自身安全的保障更显得重要,因为如果警察自身的安全难以保障,就无法很好的区保障社会和他人的安全。而警察的职责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安危,在社会形式日益严峻的情况下,为更好的维护人民的利益,警察的力量应不断得到加强,这就很大程度的要求警察自己要培养高度的自身安全意识,否则难免在执法过程中出现无谓的牺牲。

(二)确保完成执法的先决条件

在执法过程中,我们必须弄清楚自己是执法者,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执法办案的宗旨。警察在执法中,无论采用何种战术形式和手段,都必须先保存自己,才能完成执法任务,而要保存自己,就必须有自我保护意识,时时刻刻对各种情况进行风险评估。不但是对危险程度的评估还要对自身能力的评

估,切勿打无把握之战。“战略上要傲视敌人,战术上要重视敌人”,力争有限的控制犯罪嫌疑人,多分心眼就多份把握,有了自我保护意识,警察就不会轻易冒险,就会珍惜自己的生命,对完成任务才能起到有限的保障作用。许多成功和失败级经验教训告诉我们,在执法过程中,警察保持高度的自我保护意识,就能发挥出有效的实战能力,实现破案打击的目的。否则,就会导致执法任务失败,危急警察自身的安全。

(三)是提高整体处置能力的途径

在执法过程中,环境复杂,情况瞬息万变,对警察的协同作战要求很高,保护警力优势非常重要。警力上要有优势,必须保证警察之间能够相互沟通,协同配合,发言团队作战精神,而这种精神是将来在警察有高度的自我保护意识的基础上的。一个警察确保不了自身的安全,也很难多其他人的安全起到保护作用,就算因考虑到别人的安全而让自己的安全身处险境,那也会使其他人为其安全问题而分忧,从而影响到整个队伍的处置力量,我们不提倡个人英雄主义,一个人为了表现自己,不顾自身安全,而处处留下危险让别人排除,那将大大削弱行动处置的整体力量,如果大家都能确保自身的安全,都能为别人的安全着想,协调一致,形成“防护墙”就会更加坚固,更有充分的力量对犯罪嫌疑人。所以确保自我防护意识,是提高整体处置能力的重要途径。三增强自我保护的措施

增强警察自我保护意识的有效措施,就是加强警务技术战术训练。自我保护意识的形成,需要通过结合实战的反复训练而形成,这是一个较为复杂和细腻的过程。要坚持“练为战”的思想,进一步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民警教育训练的长效机制,制定和建立民警必须的职业技能培训的目标和规划,确实增强教育训练工作的针对性、实战性、不断提高民警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

(一)更新观念,养成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

在打击犯罪,抓捕犯罪嫌疑人、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司法办案过程中,如何才能做到最大限度的减少不必要的伤亡,减少个避免公安民警被暴力侵犯,我们认为必须从更新观念开始,在当前新旧执法观念碰撞时期,警察执法时所面临的不完全像过去那些一见警察就胆战心惊、束手就擒的犯罪嫌疑人,其中不乏穷凶极恶之徒。如果警察没有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也常有遭受袭击的事情发生,警察的生命安全受到极大的威胁。所以警察必须要转变以往陈旧的执法观念,克服轻敌大意思想,加强先进理念的技战术训练,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其中特别要强化领导者的自我保护意识,要求他们对保护警察生命安全要有高度的思想重视,对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要有深刻的认识,通过他们影响到其下属重视养成自我保护和安全执法的理念,这是保障队伍具有战斗力的关键。

(二)加强警务技战术训练

警察如果不提升自身的实战能力,谈自我保护就会变成一句空话,甚至是一种消极的保护。因此,要增强警察的自我保护意识,必须开展求真务实、紧贴实战的警务技战训练

1、增强评估意识训练。遇到什么事情,急躁、冲动、只凭一腔热血往前冲,是没有经过训练的实战表现。警察要在每次执行任务之前,对面临的情况进行评估,是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的基本途径。《孙子兵法》中的“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同样适应指导现在的警务执法办案。现代的执法行动,情况信息瞬息万变、危机四伏、真伪不清,要先不打无准备、无把握之战,就必须充分估势。

2、加强警惕性训练。由于“警察是刺向敌人的利剑,保护人民的盾牌”这一指导思想在实践中被过多强调了警察的制敌功能,有忽略了“盾牌”自身安全性和职业技能培训的重要性。这在实际工作中造成了不利的后果,应及时纠正过来。在强调警察制敌功能的同时,要重视对“盾牌”自身安全的自我保护意识的培养,增强敌情观念,时刻保持高度的警惕性。要把握好勇往直前和提高警惕的关系,既要发言勇往直前的精神,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克敌制胜,又要假设几个以外情况的对策,未雨绸缪,合理避险;要把握好完成任务和自我保护的关系,讲究防危技术。在执行具体任务时,特别是在与一些亡命之徒斗争的过程中,为有效的保护自己,要把握好

明确分工与密切配合的关系。要按照事前的明确分工、协同配合,相互策应,保障能发挥最佳状态的整体威力。

3、临战心里调节与激发训练。保护意识的提高和警察进行自我心理调节和心理激发有密切的关系。警察在执法活动中因公牺牲或受伤,虽然造成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是,由于主观上对执法对象的认识、分析不够,在执法办案行动中不同程度的存在一定的心理障碍,如轻敌、草率、贸然行动、随意、缺乏应变等,也会导致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出现这样那样的意外和伤亡。因此,对影响警察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应用心理调节与激发进行强化训练是很有必要的。进行临战心理调节与激发训练,要体现在压力的情况下,警察能创造良好的心理状态,临阵不惧,消除紧张。要善于调动学员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培养警察的意志,在敌我力量悬殊,敌暗我明等不利形式下,控制情绪,沉着应战、化被动为主动,变阻力为动力,激发自己的才干和智慧,与对方斗智斗勇,在心理上战胜对方,树立必胜的信心,这是赢得胜利的关键。

三、警察执行公务中的自我保护法律保障

人民警察执行公务中的自我保护问题,涉及多方面的因素,有国家政策方面的因素,有国家法律方面的因素,有国家管理制度方面的因素,有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自身的因素,也有被管理方面的因素。

交巡警、基层派出所等部门的一线民警配备枪支、警械和防护头盔等必备的警械和防护装备,在加大保障警务力度的投入,提高警用武器装备熟练操作训练。

第二篇:浅析警察的自我保护意识浅析警察的自我保护意识

作者:佚名文章来源:转载点击数:373更新时间:2007-9-19

人民警察在和平时期担负着国家安危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任,为维护社会的稳定、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人民的安居乐业保驾护航。《人民警察法》规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人民警察的宗旨,人民警察是人民民主专政工具,是国家的行政执法机关,他们共同筑起了国家长治久安的大堤。在许多人的眼里,警察职业是一种荣耀,是权力的象征,是国家的代表,是神圣的,也是不容被侵犯的。所谓警察的“自我保护”意识就是指人民警察在执勤当中,如何正确运用好法律法规、掌握好本职业务技能、发挥好自身体能素质,积极主动地完成好上级交付的工作任务,准确有效地打击犯罪的同时保护好自己的合法利益免受到不法侵犯。据统计,2005年度全国共有49名民警被授予

一、二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48个集体荣立一等功;还有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表彰奖励。在取得这些政绩的同时,却是409名民警因公牺牲,4078名民警光荣负伤的残酷事实。尤其是近年来,一线警察在依法执行公务中,受到推搡、殴打、辱骂、刁难、诬陷等袭警、扰警、诽警事件经常发生。在上述问题中,除有的违法人员被依法处理外,大部分民警的“自我保护”意识淡薄之下只能忍气吞声,感叹当前执法之艰难。据调查资料中显示中国警察人数仅占总人口数的万分之七左右,多的地方超不过万分之十,少的地方则达不到万分之五,警力不足已是不争的事实。若按此比例计算,假如一个警察倒下了,岂不就等于把1000甚至2000个公民置于危险之中吗。每牺牲一位民警,都会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引起人民群众的深切缅怀,但是,并没有因此有效遏制民警在正当执法时遭遇侵害受伤甚至牺牲的势头。一个民警牺牲了,再隆重的追悼,再深切的缅怀,也挽不回警察的生命,毕竟社会的稳定、百姓的平安需要更多活着的人民警察。警察是人民的警察,保护人民警察,其实就是保护公民自己。分析警察的“自我保护”意识淡薄的具体表现及其产生的根源,主要表现:其一:法治建设的“滞后”、行政权力的“干预”:警察的“自我保护”意识淡薄的具体表现在袭警、扰警、诽警现象,它们体现的是一种社会转型期心态。北京大学社会学教授夏学銮更多地从社会学角度分析了警察的“自我保护”意识淡薄现象产生的背景,他认为这是社会转型期多种矛盾集中,很多人的心态不够平和的表现。社会法治环境和公民法治心态的不完善。个人权利意识增长过快,拒不服从管理,围攻殴打暴力威胁伤害警察,这是对公共权利的一种蔑视。其产生的主要根源还是政府滥用警力,激起民愤。维护社会秩序、保持治安稳定,是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的天职,但前

提必须是依法执行公务。只有依法执行职务,才能受法律保护。可是,有些地方政府官员把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当作为其“平事”的工具。比如:在城市开发中,政府既不征求群众的意见,也不能按政策足额给予经济补偿,一道拆迁令下去,到期没有动作就让居民强行拆除自己的住宅,怕居民“闹事”,就动用警察来“震压”,群众本来因为拆迁吃亏了心里就对政府有意见,再用警察来压制,不是火上交油吗。还有上工业项目强行征用农民承包地、农民工要求政府帮助讨要拖欠的工钱、下岗职工生活得不到保障等等原因引起的群众到政府上访,政府官员为了“平事”,习惯于采取动用警力强行“震压”来息访。要是遇到听话的,也就被“震”回去了,遇到不听邪的,管你警察不警察,照样敢于动武。从而转移了矛盾,使奉命行动的警察成了“替罪羊”。按理说警察是来对付犯罪分子的,但是现在很多时候一旦地方政府出现搬迁“钉子户”,更有甚者计生工作中有超生的不愿意交罚款都要叫警察压阵,难免让老百姓产生抵触情绪。

其二:过份“人性化”管理,强调无原则“照顾”:警察的“自我保护”意识淡薄的出现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对“人性化”管理认识上的误区是其中一个重要原因。从已发生的袭警典型事件看,有的群众把“人性化”管理视为警察的软弱,或理解为群众的要求不受法律和规范的约束。少数公安民警的“自我保护”意识淡薄表现在对“人性化”管理的认识也存在片面性,把它理解为对群众要求的无原则的“照顾”,对袭警事件缺乏法律的对应措施。“人性化”管理是法治的基本要求,严格的执法本身就是实现人性化管理的体现。公安机关担负着保障公民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职责,其内容与具体程序都有法律的明确规定。如果在法律规定之外推行过多的所谓“人性化”管理措施,有可能造成规范体系本身的不确定性,不利于树立法律的权威。维护民警的合法权益,提高执法活动的社会效果,必须把“人性化”管理纳入到法律规范体系中,强调规范的统一性与权威性,使执法者的活动获得规范的支持。以人性的关怀为基本价值取向的法治力量既表现为对公民基本权利的保护,同时也表现为对侵害民警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的严厉惩处。对执法者权益的侵害,不仅是对执法者权利的侵害,更重要的是对国家法律权威的亵渎。其三:自身执法“素质”低、业务处置“技能”差:犯罪升级、警务条件及其装备落后等因素固然存在,但从袭警、扰警、诽警案件的侵害对象——被害民警来看,在绝大多数被害者中,其自身的“自我保护”意识的疏忽或失误也是使袭警者屡屡得手的重要原因。民警执法过程中方法简单、执法不规范、处置不恰当,不善于在突发事件中自我保护。尤其一些民警对新形势下的刑事犯罪,特别是对暴力案件(如武装走私、贩毒等)的恶性程度及其社会危害性认识不足,工作中习惯于拿“我是公安”或凭一身警服,从心理上来震慑对方。殊不知一些歹徒,尤其是那些铤而走险的暴徒,一旦与民警遭遇,往往会不择手段拚个“鱼死网破”。为了少惹麻烦,干脆“刀枪

入库”,执法时不带枪支警械。在这种情况下,民警常常要付出鲜血和生命的代价。据统计,在全省遇袭受伤的民警中,防暴、特警等警种仅占1%,其他均为刑警、派出所民警等。

其四:极少数民警“违法”,极个别案件“违规”:在经历了广州孙志刚案、河北聂树斌案、湖北佘祥林案、河南胥敬祥案和成都火车站警匪勾结案之后,警察的职业声望跌入谷底。发生在我们当中的衡阳市珠晖公安分局东风路派出所副所长王晓东因涉嫌强奸罪被衡阳市检察院批准逮捕。祁东“12•22”聚赌案中,祁东县公安民警涉赌的4名民警给予禁闭。这一桩桩事实极大地损害了公安队伍的良好形象,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更加突出了警察的“自我保护”意识淡薄。袭警、扰警、诽警案件的频频发生,警察的“自我保护”意识淡薄不仅助长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而且使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打击违法犯罪的能力产生了疑虑,甚至还影响了民警执法工作的积极性,从而严重损害国家与法律的尊严。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民警依法执行公务,损害的是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破坏的是社会的公共秩序,妨害的是国家机关对社会的正常管理。举目而望,被老百姓视为“保护神”的人民警察屡屡被伤害。让我们来共同注视几组镜头:(镜头之一):2005年9月21日,吉林农安县交警大队哈拉海中队中队长徐国辉在办公室遭到犯罪嫌疑人持刀袭击,颈部、腹部被刺伤。(镜头之二):2005年9月9日,湖南常德市民警谭建新遭30余名村民围攻报复,被非法拘禁7小时。(镜头之三):2005年9月5日,陕西西安市民警王军亮、王峰等在处理斗殴时被犯罪嫌疑人袭击,背部、头部12处受伤。(镜头之四):2005年5月30日,云南屏边苗族自治县民警袁冬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拦车检查时被犯罪嫌疑人刺伤,因流血过多而牺牲。(镜头之五):2005年4月22日,安徽巢湖市民警彭和平在处理殴斗时,被犯罪嫌疑人殴打,后经抢救无效牺牲。

事实上,近年来人民警察在抓捕犯罪嫌疑人、处理群体事件中受围攻殴打致伤致残甚至死亡的现象明显增多。面对呈上升趋势的形形色色的妨碍公务甚至袭警案件,面对一位位倒在血泊中的公安民警,我们不禁要问:谁来为人民警察撑起生命“保护伞”。造成执法难办,警察难当的因素很多,但是作为警察本身来说,应该如何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怎样预防和应对各种复杂局面和各种人。结合自己的工作实践经验和体会我认为要做好几个方面的工作:

其一,堂堂正正做人,严格依法办事。民警在执法中既要注意熟练掌握、正确运用法律法规,严格依法办事,又要以理服人、以法论理。严格用“五条禁令”和各项纪律约束自己,就不会授人以把柄。特别是法律要求我们坚持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优亲厚友,不挟私报复,不贪财贪色,不冷横硬推,就会大大减少摩擦机会。常见有这样的问题,民警根本不存在徇私枉法,就是因为

业务水平低造成差错,结果让人家抓住不放,长期上访。还有的在办案中粗枝大叶,把材料、证据丢失,甚至丢失扣押物品等。再如乱扣押、乱罚款等更是屡见不鲜,这都是造成警察声誉下降的重要原因。我们应当牢记,作为一个执法者,要明确你的职责,精通本职业务。依法该你做的事情你不做就是“不作为”,依法不该你插手管的你去管,是滥用职权或超越职权。

其二,注重警力协同,快速策应处警。作为一名合格的警员不能光凭一腔热血,呈匹夫之勇。香港的警察发现一名歹徒正在实施暴力犯罪时会怎样做。首先观察分析是否真的发生了犯罪。如果确是犯罪,首先报警。然后看歹徒几个人,如果是一个人,还要看对方的身体状况,是否带有凶器,一个人能否对付得了、、、。在做出一系列判断后,再确定自己怎么办。我们并不是倡导大家效仿香港警察。在必要时警察为国流血牺牲是义不容辞的责任,但警察也是血肉之躯,警察也是上有老下有小,特别是我们内地警察多数没有配枪,蛮干和毫无价值的去面对噬血的刀枪同样是不可取的。确实需要一人面对歹徒时,也要讲究策略,以智取胜。经验和教训告诉我们,千万不要一个人办案,不然既违法又不安全。有时一个人办案,发生点问题连个证人都没有。一旦在执行公务活动中发生被殴打、侮辱、推搡,要注意留下证据;特别是着便衣时要大声喊出自己是警察,及时出示警官证。这样做一是震慑对方,二是便于群众作证。

其三,加强防范措施,讲究工作方式。警察应该是很干净的人,除公务外,什么“洗、拿、嫖、赌”的地方千万不能涉足,饭店也要少去,稍不小心你可能就被人盯梢、跟踪、拍照、录像,最后轻者被当作笑料,损害我们的形象,严重的还要受处罚甚至被砸饭碗。亲朋的一些“烂事”少出面,尤其是严重违法犯罪;黄、赌、毒等受世人唾弃的事,要少掺和。这些事掺和进去最容易让人指控充当“保护伞”了。确实是受冤的,通过正常渠道照样能够解决。何必低三下四地开我们的尊口呢。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往往通过电话、录音笔、暗藏摄像头等对民警录音录像,然后对民警进行要挟。因此对没有把握的人尽量不要在电话中谈事;当面谈话时,要留心窃听窃照设备,以免授人以柄。

其四,提高执法水平,依靠法律维权。应该说,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法制的不断健全,我们的执法环境也得到了全面提升。但是,不容否认,仍然有相当一部分人由于法制观念淡薄,在涉及自身利益时,对公安民警的正当执法采取消极应付、抵制甚至恶意阻挠的态度,致使对抗、围攻、报复执法民警的事件时有发生。而在目前公安机关的执法保障机制尚未健全的情况下,就使得民警在正当执法过程中受到伤害时,往往得不到及时、有效的保护。《人民警察正当执法权益保护委员会》的成立,意味着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正常履行职责的行为将依法受到更充分、有效和规范的保护;并将以此为契机,通过进一步加大对侵犯民警正当执法权益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惩处的

力度,营造知法、守法,自觉支持配合公安机关执法的社会氛围,从而使我们的执法环境步入良性发展的轨道。我们的执法人员,也应不断增强自身素质,提高执法水平,以公正的执法,让人民群众信服和满意。

其五,提倡人性执法,敢干担负责任。有人认为袭警事件频发与公安部推出的“人性化”执法有关,违法分子将民警人性化错误的理解为警察”懦弱”可欺,故胆大妄为,大打出手。因此,有观点认为,公安人性化执法有负面效应,应当叫停人性化执法也不意味着执法者可以放弃正当防卫的权利。警察也是公民,人身安全依法受到保护,刑法赋予公民的正当防卫权同样适用于民警,当生命安全受到暴力威胁时,警察完全可以正当防卫,而不是一味的打不还手。在许多国家袭警是非常严重的事件,被视为对国家机器的侵害,警察可动枪保护自己。我国人民警察法也赋予了警察执法中遭遇危险时自卫的权利,直至动用武器。作为战斗在维护社会治安,依法打击违法犯罪第一线的人民警察,在执法活动中不该因为自身职业的特殊性、敏感性就放弃必要的自卫,打死也不还手,那不叫人性化,而是对人性化执法的曲解。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也难免与群众发生矛盾,如果我们真的错了,就敢于承认,做警察也要有肚量。并且学会道歉。即使有理,也要得饶人处且饶人,谁让我们穿这身“国服”呢。

总之,提高民警的“自我保护”意识,涉及我们的工作、婚姻、家庭、交友等各个方面,不能一一列举,要用心去体会。我们要认真把握自己,不干与身份不符的事情,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同时要学会审时度势,随机应变,保护自己。只有有效地“保存自己”,才能更好地打击犯罪分子,保卫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在进一步加入警械、警具、防护装置等硬件设施的同时,我们还应该在严格办案程序、改革勤务制度、规范警务活动方面多下功夫,注意培养民警在处理警务时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克服麻痹轻敌思想和侥幸心理,加强对民警的警务战术,特别是警务查缉战术的训练,以提高民警的应变能力、攻防转换能力、单兵作战能力和自救互救等能力,消除各种隐患,切实保护自身安全的意识。

第三篇: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小品《如此遭遇》,对小淮同学的行为进行评价,同时也谈谈自己在生活中也遇到过类似的事情。

通过实践调查自我保护的重要性。

你知道吗。在1996年„„

作为正值青春期的未成年人,在日常生活中,由于我们的阅历不够丰富、心理不够成熟、体质不够强健,很容易受到一些意外的伤害,你在生活中曾经遇到过的这样的意外伤害吗。

生:略

结论:可是,当我们面对这些突如其来的伤害,没有家长、没有老师、没有警察、也没有其他人,我们怎么办呢。﹙停顿﹚„„我们只能自己保护自己,也就是自我保护。师:有人说:自我保护根本不重要,因为我们很少会遇到意外伤害。再说了,就算遇到意外伤害,我们也有许多人可以帮助我们。真的没有必要吗。

一起来看一看,老师在课前进行的一个小调查,表略左边是调查的项目,右边是调查的结果。

看来,事实上,并不像我们想像中那么简单噢――

从这张表可以看出。不仅我们,在生活中会遇到这样的意外伤害,我们身边的同学也遇到过意外的伤害。可见,未成年人遇到意外伤害的现象已经是非常普遍了。因此,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已显得刻不容缓。

点题:自我保护刻不容缓

所以,我们专门成立了一个自我保护能力训练营你准备好了吗。如果你还没有准备好,就让我们用掌声一起来欢迎你加入我们的训练营。让我们现在就开始吧。今年的3月29日,在京沪高速的淮安段发生了一起特大氯气泄露事故,现场怎么样呢。让我们再来回顾一下当时的情景:略

氯气,这个小小的氯气,竟然会引起这么严重的后果。如果,这时你也正面临氯气袭来的侵害,你该怎么做呢。

生:略

师。﹙如果全说对了,鼓励﹚那就要恭喜你了,因为你已经可以成功地逃脱氯气的侵害。可是,我们逃脱了氯气的侵害,还有许多人还正在经受氯气的侵害,怎么办呢。如果,你刚好这时从这里经过,你可以怎么帮助他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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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要注意外出安全,交友安全。我们每个人每天都要外出,要学会保护自己,当意外发生时,要学会自救,掌握基本的防护知识和逃生本领,记住家长、老师的电话号码,大家知道报警电话是多少吗。是110;大家知道急救电话是多少吗。是120;大家知道火警电话是多少吗。是119。

同学们,安全重于泰山,重在自我保护。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同学们,让我们携起手来,让校园平安,让家园平安,最后,祝愿同学们每天高高兴兴上学,平平安安回家。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