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外干部培养选拔交流材料

近年来,*县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和党外干部配备情况的需要,广泛推荐、重点培养、适时启用,切实抓好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做到既注重党外干部的综合素质,又满足了上级关于党外领导干部配备的结构要求,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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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严格条件,联合考察,全面掌握拟提拔干部的情况。主要是从三个方面入手:一是严格考察条件。党外后备干部首先必须符合《条例》规定的六项基本条件,德才兼备、政绩突出,且潜力较大。其次还要符合:必须是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干部、具备四年以上工作经历、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一般要求在40周岁以下。同时,明确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有专业特长、派、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单位中层骨干优先。二是科学确定对象。在党外干部配备的过程中,严格按照上级有关精神,并结合任职职位的工作需要,有重点、有针对性地确定差额考察对象。三是联合深入考察。考察条件、考察对象确定后,由县委组织部和统战部组成联合考察小组,深入到考察对象所在的单位,采取民主推荐、个别座谈、查阅资料、实地调查等方式,对党外后备干部进行了全面深入了解。同时,根据拟任职务的专业要求,组织具有相关专业特长的后备干部进行专业知识测试,并将测试情况作为确定拟任人选的重要依据。

三、突出重点,完善结构,搞好党外干部的选拔任用一是注重拓宽党外干部的选拔渠道。严格按照《条例》有关规定,不断拓宽党外领导干部的选拔渠道,把各个领域的党外优秀人士吸纳入党外领导干部队伍。在推荐方式上,采取群众推荐与领导干部署名推荐、组织推荐与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确保推荐的广泛性。二是积极为党外干部创造宽松环境。为了充分发挥党外领导干部的潜质和能力,*县委积极创造条件,适时铺路搭台,努力为他们营造宽松适度的工作环境,政治上充分信任,工作上一视同仁。同时,注重发挥他们的专业特长,让他们在各自熟悉的领域施展他们的才华。三是进一步完善党外干部队伍结构。在党外干部的选配中,除考虑配齐党外干部结构外,同时兼顾了女干部、少数民族、年轻干部的结构,在拟任人选确定过程中,对党外、少数民族的女干部进行了重点考虑。目前,全县52名副科级以上党外领导干部中,有县处级领导干部5人,任科局正职的6人,任乡镇长的1人;在乡镇任职的有19人,在县直单位任职的33人;有女干部22人,35岁以下的干部18人,大专以上学历的干部47人。这些干部的使用,使全县乡局级领导班子结构得到了较好的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