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文化建设的几点认识和思考
警察文化是渗透体现于警察群体中的现象、产生、存在和发展过程中的各种文化因素的总和。它包括物质文化、行为文化、制度文化和精神文化。在当前,公安机关要推行正规化建设和人性化执法,就必须克服过去队伍建设中的种种弊端,如重用兵、轻养兵,重整顿、轻养
成,重治标、轻治本,重片面、轻系统等问题。一阵风式的教育整顿,难以走出整顿——好转——反弹——再整顿的怪圈。究其原因就是我们没有着重从“根上”和“本上”下功夫,没有着重解决好民警的观念、理念问题,没有真正建立起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警察作为不同于一般公务员的执法队伍,警察文化概念的提出,不仅是应时之举,而且是治本之策。用先进的警察文化武装警察、塑造警察,是时代的呼唤和警察自身的需要。
一、警察文化建设的基本思路
警察文化是科学的警察认识观念和系统化的工作方式方法,必须把它作为全局性的战略来对待。在推动警察文化建设过程中,要坚持警察物质文化、行为文化、制度文化和精神文化四位一体,整体推进,协调发展。具体地讲,就是物质文化要先进,行为文化要文明,制度文化要规范,精神文化要高尚,要着眼于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但是,我们还必须明确警察文化的核心和灵魂是“以人为本”。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要做到人事管理向人力资源的管理转变。倡导“以民为本”的理念,也可以说以维护人民的安全为本。在警察内部,树立“以警为本”的理念,真正做到了解警、关心警、尊重警、培养警、规范警、激励警、服务警和凝聚警。版权所有
二、警察文化建设的基本方法
警察文化是一个系统工程,不能搞单打一和一蹴而就,要因警施策、多策并举,在建立队伍建设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当前主要做好以下几点。
(一)大力加强教育培训,促进观念正确定位。没有一个新的观念、新的理念做先导,就不可能与时俱进地搞好新时期公安工作。首先,要解决观念和理念问题,加强警察职业道德教育,树立正确的警察价值观念。警察的最高职业标准是“立警为公、执法为民”,要解决好为什么当警察,为谁当警察,怎么当好警察3个问题,最起码也要按警察最基本标准要求警察个体,做到把自己的事做好,爱岗敬业,尽职尽责。做警先做人,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家庭观念和公共道德,提高辨别是非的能力和分辨善恶的水平。其次,要倡导警察终身学习,建立学习型公安机关,提倡人人学习、时时学习和处处学习。要工作学习化,把工作作为学习的对象,对工作过程和结果经常总结,认真总结,不断提高办案水平。要工作学习化,组织和个人都要把学习像工作一样安排、一样检查、一样考核。
(二)大力规范警察行为方式,塑造文明公正形象。已经习惯成自然的行为方式改起来不可能说改就改,我们必须循序渐进地改,一点一滴地变。要按照正规化的要求,制定标准化的行为准则,强制警察去照办,使一些文明的、先进的、规范的言行举止成为警察自觉的行为习惯。要进一步规范办事标准和程序,以公开、合法、简明、便民为原则,做到组织行为协调化、决策行为民主科学化、领导行为艺术化、言行标准化、管理规范化。要进一步规范和使用警察标志,设计警旗和雕塑形象,充分体现作为打击犯罪的利剑和服务人民的公仆为象征的警察精神。进一步改进警政、警民关系,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丰富警察文化艺术,弘扬人民警察主旋律,积极构筑新型的警察公共关系。
(三)大力加强抓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规矩过多难以操作,也等于没有规矩。当前我们要对一些已经过时的、不利于提高警察工作效率的一些体制性、机制性制度进行修改。在管理体制上,应该推行中央集权制和垂直领导,减少地方行政干预公安机关公正执法和履行职责。要建立直接规范警察队伍的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录用、培训、任用、警衔、装备、优抚等工作,重点是建立警察休息、培训、体检、保险等制度。要建立和完善监督制度和救济制度,保证警察依法履行职务和合法权益受到保护。在坚持政治建警、从严治警的同时,注重依法治警,依法规范警察的行为。要认真组织实施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纲要,建立正规化示范单位,以点带面,从最基本、最基础抓起,不断推进正规化建设步伐。(刘永卿)
第二篇:对警察文化建设和警察公共关系的一点认识对警察文化建设和警察公共关系的一点认识
从近年来的工作我们可以深刻地体会到,有效的警察公共关系工作,可以为我们营造有利的舆论环境并赢得人民群众的了解、信任、支持与合作,而良好的警察公共关系,根基是警察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文化素质,基本内容是丰富多彩的。我们理解的警察公共关系是公安机关以现代信息传播为手段,以建立互利合作的人民群众关系为重点,以塑造良好的警察形象为目标的管理科学和行为艺术,是以队伍建设与文化建设为依托的形象工程。从这个意义上讲,文化建设不仅是活跃队伍的重要手段,也是新时期公安工作群众路线新警察公众行为与警察文化的方针与实践。
一、塑造警察形象是警察公共关系运作的起点和前提,而警察文化对于塑造警察形象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警察文化决定着警察形象
警察代表国家履行对社会管理的职能,由于其职业的特殊性和群体的特定性,必然会产生出警察的职业文化现象。警察文化有着自身强烈的职业特点和独特的价值取向,是警察特有的思想、道德、精神、作风、意志、品质、气质、风格、仪表等方面的总和。我们的警察文化产生不过半个世纪的时间,是随着警察队伍的建立、成长、壮大和公安工作实践的不断深入而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警察文化深受中国优秀文化的深刻影响,也是中国优秀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优秀的文化传统可以代代承传、发扬光大。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那些固有的文化糟粕也会随波沉浮、绵延不绝。像对群众”冷、硬、横、推、拖”、徇私枉法、徇情枉法等衙门作风,就是一种封建主义糟粕文化的残余。少数民警举止不雅、满嘴脏话、动手动脚、赌博酗酒、不讲社会公德,等等,更是一种粗俗市井文化的表现。当前还有一种现象,在队伍中、工作中称兄道弟,热衷于庸俗化。糟粕文化具有很强的消极影响,只要它存在,就要释放出能量。在现实中存在着带有职业特点的、迎合糟粕文化的顽固陋习,虽经反复教育整顿也难以根绝。有人说”警察可爱可敬又可恨”,在关键时刻,紧要关头,警察真是可敬可爱,几天几夜连续奋战,这种奉献精神值得赞扬和尊敬;但在执行职务时往往又有可恨的那一点,冷、硬、横、推、拖,举止不端。这说明警察的整体形象还不适应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要求,我们在文化上存在着比较明显的缺陷。
富有时代精神的警察形象应该是:面对种种邪恶,就必须具有刚毅果敢、一往无前、不怕牺牲的精神;要维护法律的尊严,就必须具有刚正不阿、廉洁奉公、执法如山的品德;要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就必须具有爱民如父母、甘于奉献、无怨无悔的热忱,等等。因此,我局在筹备北京警察博物馆时,专门铸造了一尊”警魂柱”,就是要把警察这些崇高的品质,形象直观地塑造出来:魂似利箭,刺穿邪恶;魂似盾牌,保护人民;魂似獬豸,公正不阿;魂似凤凰涅槃,勇于献身。
(二)警察文化在塑造警察形象中的作用
第一,警察文化具有导向作用。公安机关树立良好形象要通过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和严整的警容风纪体现出来,其内在动力就是我们提倡的警察文化,它可以对民警队伍树立良好形象给予明确的导向。这种导向还能拉近民警和人民群众的距离,进而推动警察公共关系。公安机关是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部门,在打击犯罪的同时,还承担大量的行政管理,在管理中限制和约束是必然存在的,甚至会产生矛盾和对抗的情况。一方面我们要把服务寓于管理之中,把管理当作服务去运作;另一方面我们要通过警察公共关系,增强与人民群众的亲和力,把社会舆论向有利于管理和服务的方向引导,真正使我们的队伍在社会中得到应有的地位,受到人民群众的爱戴和拥护。例如,首都警官合唱团坚持走进校园、走入社区、走出国门,这个影响力不可低估。合唱团到德国去演出,德国人羡慕不已,说想不到中国的警察有这样的文化修养,有这样漂亮的警姿,这种文化交流带来的影响已经远远超出了警察职业本身的范围。我们就是要用这样的方式,来密切和群众的关系,改善在社会上的形象,使全社会更加理解、关心、支持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
第二,警察文化具有教育作用。思想是意识形态上的东西、是外在形式的内部本质。警察文化是思想政治工作最有效的载体之一,或者说思想政治工作要借助警察文化的形式深入下去,这是新时期思想政治工作的新方法。在实践中,大家都能体会到,如果思想教育只是一成不变、照本宣科地讲空洞的大道理,这种灌输式的教育不仅效果不好,而且会使民警产生厌倦和逆反心理。思想政治教育是永恒的,这一点不能动摇。关键是要通过什么形式把思想政治教育搞得实实在在,易于为广大民警所接受。通过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警察文化,思想政治工作从内容到形式都更加深刻和丰富,更易为广大民警所接受,也就能有效地占领民警的思想阵地,从而更好地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的优势,教育广大民警自觉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形成良好的精神风貌。
第三,警察文化具有凝聚作用。警察文化具有的同化作用和融合作用,能够有效地沟通民警的思想和感情,使他们对警察的价值取向等产生高度的认同感。例如,在公务员体系中,在政府的各部门中,能够做到24小时召之即来,来之能战,而且信息高速传递和反馈的,要首推警察部门。我们有一套从上到下以一贯之的运转体系和全天候的工作秩序、工作规律,这既是我们特有的职业特点,也是我们特有的文化特点,是一种职业养成。凡是警察文化开展得好的单位,广大民警更具有”团队精神”,缓解因紧张、繁重工作带来的心理压力和身体疲劳,队伍中也会培养出”团结、紧张、严肃、活泼”的正气。这样就有利于民警产生对警察职业的自豪感和对警察集体的归属感,激发献身公安事业的热情和建功立业的事业心,使公安队伍产生巨大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第四,警察文化具有约束作用。公安机关的整体形象说到底,体现在每个民警身上。警察文化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现代管理思想。它以一种间接影响的方式而不是行政命令的方式进行规范和约束,使广大民警的思想意识和行为模式与警察文化的要求趋向一致,有效地提高民警的精神境界,把接受组织的管理和规章制度约束变为一种自觉的行动。由于这种浓厚的警察文化氛围逐步渗透并植根于民警的思想深处,因此会产生无形的强制作用和规范作用,而且更加具有长期性和稳定性。从某种角度和意义上讲,文化的约束作用、习惯养成的作用要强于行政命令的方式,或者说行政命令的方式是建立在文化认同的基础上的。随着我国加入wto和北京承办2008年奥运会,首都警察的人文素质、整体形象不仅要与世界接轨,而且要争创一流,这就更需要加强警察文化建设。实现这一目标不仅要求我们继承首都公安优秀文化遗产,还要求我们要大胆进行文化创新。要努力纠正对警察文化片面性和表面化的理解,把警察文化从”吹拉弹唱”的浅层次提升到塑造警察形象、推进警察公共关系的深层次上来。
二、警察公共关系的运作过程就是把警察形象警察文化信息科学地、系统地和艺术地传播给人民群众的过程,其本身也是一个文化运作过程
要塑造警察形象,更要将良好的警察形象传播给人民群众。警察公共关系要进行有效的信息传播,就应该根据不同层次的需要,灵活地运用传播方式,开展不同层次的警察公共关系活动。我们认为,按照信息传播的功能,一般有三个层次:
(一)传递信息,知晓层次的传播知晓权的满足是人民群众产生信任的前提。
公安机关要获得人民群众的理解与信任,进而取得人民群众的支持与合作,首先就要让人民群众了解警察,了解公安机关。因此,知晓层次的信息传播主要是运用各种传播媒介,把公安机关自身的队伍建设情况、工作目标和成就等信息传递给人民群众。向新闻媒体提供新闻稿件,经常有计划地、及时地向人民群众传递有关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最新消息,或拍摄有关公安工作的影视专题片。
2002年的”警察开放日”是一个了解日,是一个咨询日,我们的基本目的是让各界群众深入警营、了解公安机关。很多单位用展板、实物等形式向群众全面介绍队伍建设、严打整治和科技强警所取得的成果,现场教授使用安全防范技术,演示警务装备和警务技能,并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提供咨询服务。我局展示的各种警用枪支、特警的特殊装备、指纹自动识别系统、心理测试仪等现代化警用车辆和装备,让到场的群众大感”新奇”,大呼”过瘾”。刑侦总队的特警展示和警犬表演成为公园内的一个热点,为便于群众了解,他们与群众”零距离接触”,许多群众对特警”一招制敌”的擒拿功夫拍手称好。他们表示:以前对警察确实有误解,觉得警察都是高嗓门、冷面孔,今天大开眼界,感觉与警察距离更近了,警察也变得更亲切了。
(二)影响和改变态度层次的传播
态度是人们对客观事物所持有的比较持久的主观意向。基于对公安机关的了解和感知,人们会对警察持有某种态度,这种态度会直接影响人们是否与公安机关进行合作。所以,影响和改变人民群众的态度就成了警察公共关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公共关系的传播作用,公安机关可以不断对人民群众进行信息传递,用来自警方的各种有利信息去覆盖人民群众已有的不利信息,对警察产生新的印象,并产生兴趣和好感,改变以前可能对警察持有的冷漠或消极态度,使社会各界都对公安机关抱有积极认同的态度。可以说,转变态度的信息传播是公共关系工作中最复杂、最关键的部分。在2002年3月8日北京警察文化节开幕式上,我局向社会推出了精心设计的”北京警察卡通形象”。警察形象卡通化,就是一个新的有利的形象信息。以往,人民警察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大都威严、严肃,缺乏亲和力。新卡通形象既体现首都警察的时代精神和工作特征,又具亲和力,在略带夸张的形式下体现警察性格:刚毅、敏捷、热情。
卡通形象的推出得到社会认可后,我们及时用卡通形象规范民警提示牌,也取得了不错的效果。新民警提示牌共13种,由卡通警察形象的图案和一句通俗亲切、朗朗上口的中英文提示语组成,上面明显地写有报警电话。小小一张纸,图案轻松活泼,警示功能、报警功能一应俱全。亲切的提示语就像有一位和左右邻居、大妈大爷非常熟悉的社区民警,站在旁边和您拉家常,好像一下子拉近了警察和百姓的距离。实际上,这种感受上的变化,正是推出卡通警察形象的初衷。而在某种程度上,这也反映出现在警民关系发生的本质变化,那就是从过去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转变到现在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
(三)引导人民群众行为层次的传播
改变态度是为了影响行为。我们之所以要通过公共关系影响和改变人民群众的态度,目的还在于促使人民群众理解和支持公安工作,进而付诸我们所期望的行动。然而,在态度和行为之间还有一系列的中间环节,如需要、动机、外部环境的压力等,都将成为影响人民群众行为最终实施的重要因素,这就需要警察公共关系来予以启发和引导。
以”警民携手,确保十六大绝对安全”,”共建安全稳定之都”为主题的”警察开放日”不仅是了解日,咨询日,更是一个体验日、一个理解日、一个发动日。在开幕式上,北京市公安局授予长期支持公安工作并因此获得中国范长江新闻奖的北京电视台记者徐韬同志”北京市公安局荣誉人民警察”称号,这也是我局的一个首创,之后将作为一项制度坚持下去。凡对我局公安工作、队伍建设有重大贡献,并获得国家级奖项或相关国际奖项的,都可以得到这一荣誉。当天,刑侦、治安、交通、消防等主要警种和市局各职能部门,在公园内分30个区域,开展了包括展板展示、咨询服务、警民互动等内容丰富多彩的活动。防爆安检处让群众试穿重达35公斤的排爆服,让群众亲身体验防爆安检工作的危险和艰苦,以及作为一名处臵涉爆现场的防爆安检民警所应具备的体能素质、心理素质和业务素质。脱下排爆服后,很多群众都满头大汗,他们非常感慨地说:”警察太辛苦了。刚穿一会儿,就热得受不了,不仅热,而且危险,我们以后要更好地支持他们的工作。”在装备展区,穿着新中国成立后各个时期警服的民警们大受欢迎,要求和他们合影的群众排起了长队。公交分局将两辆公交车开进活动现场,由反扒侦查员现身说法介绍反扒绝招,边演示、边讲解在公交车上如何防盗,还现场发还了40多位市民近期被盗的4万余元。
开放日下午的活动以警察礼仪大赛决赛为重点。警察礼仪是必须具备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素养,是塑造警察形象的重要手段,也是我们获得理解和支持的基本条件。2002年以来,北京市局以《北京市公安局公安民警礼仪规范》指导民警在各种场合下的警容仪表、言谈举止。礼仪大赛决赛中,来自各单位的15名民警通过小品、相声、时装表演等形式,结合现场演示、情景模拟,展示了人民警察在日常执法、窗口服务等警务工作中应有的职业礼仪风范。现场的外国朋友、居委会干部、礼仪专家都认为,大赛组织得有品位、有内容、有分量,对提升良好的警察形象,进一步密切警民关系具有积极意义。
人民群众既是公安机关的服务对象,更是我们的力量源泉,关于这一点,我们的体会很深。近几年来,我们在开展警察文化,塑造警察形象,推进警察公共关系方面收获不小,”警察开放日”活动更为我们开展警察公共关系工作提供了新的思路、新的方式。但是我们还面临着很多问题,如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维护社会治安的积极性被调动起来后,如何维持这种热情,避免轰动一时,热闹一阵,类似需要继续98探讨的问题还很多。今后,我们应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把”警察开放日”活动带给我们的成功经验进一步完善并形成制度,形成警察公共关系体系,推进警察文化建设,真正在广大人民群众中树立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
第三篇:警察文化作用及其建设的思考警察文化作用及其建设的思考
警察文化是一个行业文化。是在警察实践中形成的具有时代特征,反映警察特色、体现行业特点的价值观念体系。中国警察文化是在中国社会历史条件下,警察群体所形成的一种包含精神心理文化、内务管理文化、语言行为文化、装备设施文化和警用服饰文化等在内的多层面结构体系,是内在精神与外在形象的统一,是历史精神与时代思想的融合。它以公安民警为对象,以提高素质为核心、以为民服务为灵魂,是社会共性与警察个性的精神统一。警察文化不仅仅是一个概念,它是一种承传、一种精神、一种活力、一种风貌。加强警营文化建设在新时期公安工作中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本文就警察文化建设的作用及其建设作一思考。
一、警察文化在公安工作中的作用
一是确保公安机关完成时代赋予的历史使命的根本保证。“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伪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是公安机关在新时期肩负的神圣而光荣的历史使命。公安机关能否顺应时代要求,肩负起历史重任,在某种意义上也取决于公安文化建设。当前,公安队伍的整体素质、执法水平、工作作风同形势的发展和日益繁重的公安保卫任务都还很不适应,只有加强警察文化,以讲学习、重教育、用科技为切入点,大力提高公安民警的文化素质,才能全面提高警察素质,才能适应时代要求,从容应对形势的变化、解决各种复杂的问题,全面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人民警察的历史使命,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公安机关应有的贡献。
二是改善警民关系,改善队伍形象关键之所在。在警察文化建设中,一是通过英雄人物的塑造、典型事迹的报道,在民众中树立公安民警的高大形象;二是通过民警参与健康的社区文化活动,开展社区警务文化活动等方式,促进警民之间建立良好的互动关系,拉近警民之间的距离。在实际工作中,有一些民警对老百姓来“横”的,来“楞”的,办事方法简单、态度粗暴,存在冷、硬、横、推等现象,这都是文化水平低、知识水平不高的表现,提高了民警的文化素质,文明的素质也就相应地提高,从而实现警察综合素质的提高,加强警察文化建设,这是彻底改变冷、硬、横、推等现象,全面提升警察形象的根本途径。
三是保证民警自觉执行“条例”、“禁令”的长效之策。一段时间,在一些公安民警赌博、酗酒风很盛,这一方面表现我们警察文化建设不健全,民警业余生活单调乏味,二是表现在一些民警个人身上文化素质不高,个人文明素质修养不够。吃喝玩乐、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思想膨胀等所导致的。我们加大警察文化建设,使那些原来用于喝酒、打牌、赌博的时间用在自身学习“充电”上;我们开展丰富多彩的警察文化活动,人人都有一个或多个健康的业余爱好,通过这些活动,丰富民警的业余生活,增减他们的高尚情操,“五条禁令”就能长期地执行下去,这也是从根子上解决有禁难止、有令难行的好办法。
四是新时期加强公安思想政治工作的新途径。警察文化建设的目标,最根本的就是培育和锻造一种党和人民需要的,具有时代特色的警察精神。警察精神是警察文化的核心。警察精神除包括民族精神外,还具有自己的特殊道德情操,概括起来,就是忠诚、正义、智勇、团结、奉献。通过加强警察文化建设,多种途径地宣传、教育,使广大民警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造就忠诚、正义、奉献的职业精神,改变以往那种方法简单生硬、缺乏情理或者习惯于用行政命令替代思想政治工作,说大话、空话、套话,或以“权”压人,或以“势”逼人,或一“奖”了之、或一“罚”了之,使人易产生逆反心理的政治思想工作方法。
五是从深层次弥补制度管理上的不足的有效手段。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科学技术的应用增多了,管理手段也更科学了,但这并不就一定能提高工作效率。因为无论何种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手段的运用,仍然存在一个执行者被动执行还是积极执行这种内在的个人心理状态,而文化的作用则可弥补其中的不足。警察文化注重人的观念、道德、伦理、态度、情感、品行等深层次的人文因素,通过教育、宣传、奖惩、创建群体氛围等手段,不断提高民警的职业道德修养,改进工作进取意识和行为,从而使民警从不得不服从管理制度的被动执行状态,转变成主动自觉采取丢,即从“要我遵章守纪”转变成“我要遵章守纪”的有效手段,同时,也是减少民警违法乱纪的有效手段。
二、加强警察文化建设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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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七要树立诚信意识,实现重守承诺与敢于负责的统一。诚信是wto所遵循的原则,是wto的通行凭证,是市场经济不可或缺的基石,也是企业经济活动的基本要求。诚信的缺失,不仅会损害企业的形象,大大增加企业成本,降低了经济运行效率,而且可能给企业带来灭顶之灾。警察文化建设中的诚信理念,建设诚信公安,不仅包括在警务活动中对公众承诺的践行,讲信用,守承诺。如,公安部二十条便民措施颁布后的执行情况、公安机关窗口单位的办事效率、“110”的“四必承诺”、有奖举报、悬赏中的奖金兑现。也包括警察组织尊重公众的知情权,如实地将客观真实的治安形势、刑事犯罪形势告之公众,如,如实立案、破案,治安灾害事故的真实原因。做到求真务实,以真实性为原则。建设诚信公安还要求公安机关在制定出台便民利民、为民办实事的各项政策措施时,要充分考虑这些政策措施的科学性、可操作性。若则,执行不了,实现不了就会失信于民,有背初衷,损害形象。如“命案必破”作为一种目标要求提出来是可以的,但若是作为一种对社会、对公众的承诺,就值得商榷了(媒体曾报道过武汉市某公安机关和企业签定的协议就有“命案必破”的内容)。同时,在公众心目中树立敢于负责的形象,也是诚信公安建设的重要内容,事关警察公共关系的确立。敢于负责,就是对于出现的问题,甚至是可能造成警察公共关系危机的问题,要敢于实事求是地正视它,敢于承担责任。而不是极力回避、敷衍塞责、遮遮掩掩。实现重守承诺与敢于负责的辩证统一。要加强对民警开展诚信规范的道德教育。作为基层民警,特别是警务区民警,在群众中树立诚信形象尤为重要。要具有以“诚”待人,以“实”处事,以“信”取胜的品德。古人云“人无信而不立”,没有良好的诚信品质,便没有威信可言,也就没有良好形象,建立良好的人民警察公共关系也就无从谈起。
八要树立忧患意识,实现珍惜职业与拼搏争先的统一。“今天工作不努力,明天努力找工作”。对于这个标语口号,相信只要到过企业厂房的人都可以看到。这个口号至少有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教育员工个人要珍惜现有的工作机会,如果工作不努力就得失业;二是员工工作不努力,也可能导致企业的破产。而不论是员工的失业或企业的破产,员工都要面临着在激烈的竞争中寻找再就业的问题。这个口号,意在提醒员工时刻保持忧患意识,努力工作,这样才能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相对于企业,公安民警的这种忧患意识就显得非常淡薄了,只要进入公安门,基本上就等于端上了铁饭碗了,只要不是犯大错,就可以混到退休了。这个岗位不行,再换那个岗位。虽然有的公安机关也搞过末位淘汰、离岗培训,但也只是一阵子的时间,而且工资照拿、待遇不变,不关痛痒。这种情况在企业就不行了,作为企业职工,没有掌握必要的技能,不努力拼搏,就得失业。实际上这种忧患意识是一种压力,也是一种驱动力。山东渤海活塞集团的“活塞”精神,就是一种变压力为动力的精神,他们认为“在发动机汽缸里,活塞的作用是把蒸汽或燃料爆发的压力变为机械能,也就是动力,机车正是在这种压力和动力转换过程中向前飞驶、、、、、”正是这种“活塞”精神,活了企业。也正是由于有了这种忧患意识,员工才会倍加珍惜自己职业,热爱本职,爱岗敬业,奋力拼搏,勇于竞争,不断自我发展,追求卓越。这种能够变压力为动力的忧患意识,也应成为民警心里一种意识,只有这样,才能促使民警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自觉遵守《五条禁令》等纪律制度,才能教育民警珍惜自己所拥有的这个职业,认认真真地做好本职工作,才能激发民警积极参与大练兵活动,爱岗敬业、奋发拼搏、练兵学习,具有“有冠必夺,有一必争”的锐气。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法律水平、业务本领、体能素质等综合素质。使广大民警成为人人适应岗位,人人精通本职、人人胜任职责,成为各个警种、岗位的“行家里手”。
上述若干思考,仅仅局限于笔者对企业文化理念的肤浅认识,难免挂一漏万。之所以提出警察文化建设中借鉴企业文化理念的命题,是基于相对于企业文化,警察文化建设的理论研究与实践起步较晚的现实,只是有感而发的一家之言,并无厚此薄彼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