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贡县老干部工作八项制度

为全面做好离退休老干部工作,根据中央、省、州关于加强老干部工作的有关精神,特制定以下工作制度。

一、政治理论学习制度

(一)加强对老干部政治理论学习的领导和指导,在广大离退休老干部中广泛开展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主要内容的理论学习,使老干部在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政治坚定、知识常新、理想永存

(二)每年组织离退休老干部参加由县委老干部局和本部门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培训班学习

二、阅读文件制度

(一)切实落实老干部阅读文件的政治待遇。建立老干部阅文室(即单位会议室),制定每月的8号为老干部阅读文件周,及时为老干部提供阅读文件服务。重要紧急文件和涉及切身利益的文件及时组织老干部阅读,其他重要文件定期组织老干部阅读,保证老干部能及时了解国际国内形势,及时了解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及时了解全县改革和发展的情况。

(二)提供老干部阅读的文件范围。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普发性有关重要文件;中组部、省委组织部、省委老干部局、市委老干部局有关重要文件。有密级的文件严格按规定范围提供阅读。到老干部局和老干部活动中心阅读文件,凭离、退休证为其提供服务。

(三)对阅文人员的要求。阅读文件后,要在文件处理笺上规范地签注本人姓名。不得私自将文件带出阅文室;不得复印文件;除普发文件外,一般不得抄录文件内容。

三、情况通报制度

(一)单位适时向离退休老干部通报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部门工作情况

(二)领导每年要向离退休干部通报1至2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其他有关工作情况。适时向本单位离退休干部通报部门工作情况和其他有关重要情况。

四、参加重要会议制度

(一)组织被邀请老干部代表参加或列席,县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和乡(镇)党代会、人代会以及其他全局性有关重要会议,要让老干部了解情况,并听取老干部的意见和建议

(二)部门召开的重大会议,邀请离退休老干部参加或列席

五、组织生活制度

(一)局领导班子要高度重视和加强离退休干部党员队伍建设,确保每一位离退休干部党员都编入党的一个基层组织,参加党组织的各项活动,过上正常的组织生活,按期缴纳党费

(二)组织离退休党员听党课和参加党内各项活动。对因高龄、行动不便、身患重病等原因不能参加组织生活的,支部应结合实际向他们传达会议精神和支部活动情况,在生活上给予关心照顾,保证他们与党组织保持联系。

六、参观考察制度

(一)每年组织一次老干部参观考察工农业生产建设或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活动,县级副处级以上离退休干部的参观考察活动由县委老干部局负责组织开展,副处级以下待遇退休干部的参观考察活动由其他单位负责组织开展

(二)参观考察要本着就地、就近、节俭的原则进行,注意做好安全防范和医疗保健工作

七、领导干部联系同职级离退休干部制度

(一)领导干部要定期或不定期联系同职级离退休干部,保持与他们的联系,过问他们的生活和身体健康状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并做好重大节日慰问工作

(二)用结对挂钩的办法落实联系工作。领导干部挂钩联系本单位副科级以上的退休干部。县委书记、县长联系正处级以上离退休干部,县委副书记、副县长联系副处级离退休干部。并根据领导干部人事变动情况及时提出调整充实。

(三)县级领导干部挂钩联系同职级离退休干部工作,由县委老干部局负责做好相关协调服务工作

八、走访慰问制度

(一)适时组织走访慰问离退休干部,做到春节、敬老节等重大传统节日必访、生病住院必访,定期对在省外、省内县外易地安臵退休干部的走访看望慰问(一年至少走访一次)

(二)对在省外、省内县外易地安臵的离休干部和副处级以上退休干部,由县委老干部局每两年走访看望一次

第二篇:福贡县2013年老干部工作考核汇报材料福贡县2013年老干部工作考核汇报材料

——2014年3月13日

尊敬的州委老干部工作考核组领导、各位

同志们:

你们好。正当我县上下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十八大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之际,州委工作考核组不辞辛劳亲临福贡考核指导工作,充分体现了州委、州政府对福贡老干部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深切关怀。在此,我谨代表中共福贡县委对各位领导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对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长期以来对福贡老干部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帮助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我就我县2013年的老干部工作情况作个简要的汇报:

2013年,全县老干部工作在州委老干部局的具体指导下,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年初工作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科学谋划工作思路,积极开展创先争优、“四群”教育活动,努力保障老干部政治、生活待遇落实,全县老干部工作继续保持良好发展态势。

一、老干部工作取得的成效、主要经验和做法

一是以制度抓工作形成共识。认真坚持以《福贡县老干部工作条例》为抓手,强化《福贡县老干部工作八项制度》考核功能。全县老干部工作已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各方面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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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以协调会化解矛盾形成合力。全年共召集相关老干部成员单位协调会4次,分析老干部组织、思想建设和家庭变化情况,对重点问题实行“三包”,即包联系、包协调、包落实,老干部满意度显著提高,老干部队伍整体稳定,无发生越级上访和群访事件。

三是以履职促进工作成绩显著。2013年积极向州局报送信息24篇,部分信息发布在怒江州老干部工作网站和怒江州党建网战上。在2014年新春佳节到来之际,为表达对广大老干部、老同志的敬意与关爱,在2014年1月25日以前,我县已圆满完成了对1315位的离退休干部的慰问工作。2013年,我县完成了对鹿马登乡、石月亮乡、匹河乡离退休支部的调研工作,同时为每个乡离退休老干部党支部安排了3000元的工作经费。在县委、政府督查室的统一安排下,2014年2月12日—20日完成了对55个成员单位的考核工作,对2013年度老干部工作考核全面结束。历届县委、政府高度重视老干部工作,2013年4月19日,我县召开了2013年度老干部工作会议,会议回顾了2012年全县老干部工作并安排部署了2013年老干部工作。年内组织8位副处以上的退休干部参与了我县的民情巡视工作,对全县的市容市貌、民族宗教、综治维稳、产业发展和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情况等五个方面进行了全面的巡视,进一步发挥了老干部的余热。在建党92周年来临之际,我县组建老干部宣讲团入村开展宣讲活3-

元以及老年节(重阳节)活动经费20000元五个经费项目已列入2014年财政预算。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有的党委对老干部党建工作缺乏应有的认识,认为老干部党建可有可无,可抓可不抓,明显存在重生活待遇落实、轻政治待遇落实的问题。

二是党支部组织管理不够严密。乡镇离退休党支部没有根据老干部党员队伍的实际情况,适时调整老干部党支部设置方式,一些年高体弱、居住分散的老干部党员感到参加组织活动不方便。在乡级中小学退休教师存在着“有党员无组

织”的现象,党员找不到组织、党费无处交、活动无法参加。

三是党支部活动内容单调、缺乏吸引力。乡级老干部党支部没有针对老干部党员的需求,创新活动内容,仍然沿袭旧的活动方式,念念报纸,读读文件,唠唠家常。有的下棋打麻将,以娱乐代替组织活动,内容枯燥,形式单一,缺乏活力,对老干部党员没有吸引力。同时,有些老干部党支部活动无场所、无经费、无检查指导的问题也比较明显。

四是部分老干部党员自我要求不严,组织观念不强。个别老干部党员忽视政治理论学习,跟不上时代前进的步伐,对改革发展的新举措评头论足。有的老干部党员不愿意过组-4-

织生活,不愿意参加党支部组织的集体活动,组织纪律性不强。

五是工作载体不厚实,缺乏承载力。思想政治建设离不开必要的场地和设施,现有的学习阵地、活动场所难以满足他们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要。我县的4个离退休支部都不同程度的存在办公室用具、活动场所紧缺。特别是石月亮离退休支部仅有一间15平方米的办公室,椅子不足5张,无活动场所。福贡县城镇离退休支部的办公室在老干活动中心,大部分活动和老干文艺队、门球队活动,人数达100多人,目前的活动场所已不能满足老干活动的需求。

四、2014年工作计划

2014年,我县的老干部工作将继续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指导思想、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将按照党的十八大关于“全面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总体要求,把老干部工作放在党和国家工作的大局中来思考,进一步落实好老干部政治生活待遇、进一步加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着眼实现老干部们的“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乐、老有所为”,让老干部的作用发挥好,为实现全县老干部工作的新跨跃而努力工作。

(一)、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三中全会精神为重点,努力抓好各级重要会议和重要文件精神的学习,从政治上关心老干部,全面落实老干部政治待遇

(二)、加强老年大学建设,创新老干部学习方式-5-

(三)、进一步巩固和完善离休干部“三个机制”,全面落实老干部生活待遇

(四)、积极开展文化健身活动,进一步提高老干部文化生活质量

(五)、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充分发挥老干部作用

(六)、加强老干部工作队伍建设,积极做好信息调研,宣传和统计工作

我的汇报完毕,不足之处敬请考核组和老干部们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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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福贡县工作总结.doc福贡县创建文明交通示范单位及文明交通

先进个人评选总结

根据县文明办、县公安局文件精神及总体部署要求,从2010年至2012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创建文明交通示范单位及评选文明交通先进个人“十二个百”活动。为进一步推进福贡县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深化“讲文明、树新风”活动,推进福贡县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实施,进一步增强全县交通参与者的文明意识、法制意识、安全意识,倡导文明交通行为、摒弃交通陋习、抵制危险驾驶行为,创建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了《福贡县开展创建文明交通示范单位及评选文明交通先进个人活动实施方案》并逐一实施,现将开展活动以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及时成立领导小组

为确保文明交通示范单位及文明交通先进个人创建及

评选活动的顺利开展,我县及时成立了由杨子江(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任组长、段学英(县公安局政委)为副组长,叶文兆(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和银嵩(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教导员)为成员的创建领导小组下设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十二个百”创建办公室(以下简称创建办公室)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叶文兆任1

主任。办公室人员由县文明办及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抽调组成,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督促和检查文明交通示范单位及文明交通先进个人创建活动;负责落实创建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及对文明交通示范单位及文明交通先进个人的评选等工作;及时收集创建活动情况,认真总结、推广、宣传创建工作的典型经验及做法。

一、明确了创建范围,深入指导申报单位

2011年度,我县申报了福贡县腊竹底村民委员会、福贡县上帕镇拉甲木底民族完小文明交通示范学校。为让申报单位按申报要求开展好工作,真正起到文明交通示范单位作用,创建办公室组织了专门小组深入创建单位进行培训指导,使每项工作都做到了有文字、照片、记录、台帐。在交通文明示范村的创建过程中,大队积极督促指导村民委员会召集村民会议,认真组织村民每季度观看一次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宣传片及交通安全广告片;与村民签订平安出行保证书;每半年组织村委会驾驶人参加一次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教育活动;每季度组织村民学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知识。通过各种宣传学习活动来提高村民对交通安法律、法规及知识的知晓率。同时建立了交通志愿者队伍,协助交警部门劝导交通违法行为、维护村委会交通秩序、调解村委会内交通纠纷,协助民警、村委会工作人员开展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在创建文明交通示范学校的过程中,大队领

导小组精心策划,积极与学校联系,指导学校成立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学校明确了专人负责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大队也明确由城区交警中队中队长负责创建工作并担任该校的法制副校长,经常进学校指导、督促、检查创建示范学校交通安全工作。在整个活动过程中,我大队积极配合学校工作,为他们创建文明交通示范学校出谋划策,通过设置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室,配备必要的学习宣传教育资料,将宣传板面上墙,在校园内设置了固定醒目的交通安全宣传标语、格言、警句等方式方法,来提高师生的交通安全法律意识。积极与各部门配合、协调、沟通,尽我们的最大力量帮助他们开展创建活动。

二、把文明交通先进个人的评选落到实处

此次评选活动除了单位评选外,还有先进个人的评选。按照坚持创建标准,成熟一个命名一个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广泛动员、全面参与、示范带头的原则。在评选先进个人的活动中,始终坚持这三大原则,全民参与,调查走访,做到公正、公平、公开。在文明交通驾驶人的评选首先考虑到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安全意识,积极服务于社会积极参与交通安全各项社会公益活动;其次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爱岗敬业,热情服务;再次要有安全交通素质,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时刻保持安全第一

的意识;最后要具备安全防范意识,文明出行,爱护车辆并及时检查。按照这些要求全民参与进行无记名投票,最终选择出真正的文明交通驾驶人。文明交通中小学生的评选也是采取全校师生参与,民主选举;文明交通宣传员、文明交通志愿者的评选都采用了同样的办法,其目的就是让大家积极踊跃参与到这项活动当中,既增强了大家的交通安全意识,又拉近了警民关系。

通过这次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十二个百”的创建及评选活动,进一步深化了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树立了文明交通示范典型,在全民中不断倡导文明交通,使公民交通出行的法制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意识得到了曾强,实现了交通事故明显下降,交通执法更加规范,交通管理更加科学,交通秩序明显得到了改善。当然在此次活动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比如说各单位的联动机制不够完善,时间没有有效的运用起来,还有宣传的方式方法有待于进一步的创新,但是我们会吸取这次活动的成功经验和不足,以便于今后两年活动能够更好的顺利开展。

福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二О一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第四篇:八项制度哈尔滨市呼兰电业局

“八项”制度

首问责任制

第一条首问责任制,是指在为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群众服务工作中确定第一责任人的一项制度。

第二条按受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群众首次问询相关工作的人员为第一责任者。第一责任者对外来办事人员所提的问题和事项,要热情接待,并按照岗位责任制认真进行登记。

第三条对外来办事人员所提的问题和事项,属于本岗位职责范围内的事情,应明确告知所办事项的办理程序、负责人、办理时限。能够一次性办结的事项,必须一次办结。

第四条对提出的相关业务、法律咨询,要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给予明确的答复,除有特殊情况外,必须即时解答完毕。因政策、法规不允许的事项要做耐心细致的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互相推诿或者误导,更不能以任何方式拒绝解答。

第五条涉及审批(核准、备案)事项,应当面核查申报材料及手续,材料符合要求予以受理。材料不齐的,需指出暂缺内容,请当事人补齐,并在相应的办理时限内办结。

第六条对于所咨询办理事项属于处内其他岗位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热情主动地介绍给该岗位具体办理同志。如具体办理的同志不在,应留下对方的联系方式,主动承担与对方联系工作。

第七条对于所咨询办理事项不属于本处职责范围内的,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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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责任者应当主动热情地负责与有关处室或者部门主管人员进行协调衔接,并尽可能为当事人提供方便。

第八条承办事宜需审核、审批的,应由承办人呈报有关领导或上级领导机关,不得让当事人直接找有关领导或上级机关。

第九条对未能认真履行首问负责制的,将依照失职追究制予以处罚。

服务承诺制度

第一条服务承诺制,是指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一项行为规范制度。

第二条服务承诺内容。依据工作程序,按时办结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等相关事宜;按时办结外资项目和合资项目的核准、备案及进口设备免税确认书审核上报相关事宜;按时办结事业单位、非国有企业改革改制审批相关事宜。

第三条服务承诺原则。坚持服务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相统一的原则;坚持服务与自身工作实际情况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服务与公务员政务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按照各级职能和管理权限逐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原则。

第四条服务承诺制形式。通过新闻媒体、网络、政务公开公示栏等载体,公布工作服务质量、服务标准和办结时限等承诺,主动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

第五条服务承诺规范。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优质高效地为服务对象服好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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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服务承诺纪律。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不得接受服务对象的宴请,不准接受服务对象赠送的礼金。在业务工作中,不准巧立名目收取费用。限时办结制度

第一条限时办结制,是指受理建设项目核准、备案相关事宜时,在符合有关规定及手续齐全的前提下,经办部门和人员应在承诺的时限予以办理完结的一项制度。

第二条本着创建优良环境、提高行政效能、全心全意为项目单位服务的原则,依据国家投资体制改革的精神和相关法律规定,科学合理地确定办理时限。

第三条对市属权限内的基本建设项目,包括房地产开发及经济实用住房和职工集资住房建设项目、城建及其他类建设项目、社会事业性建设项目、市场体系及现代物流项目进行核准和备案。核准项目前期阶段5个工作日,正式核准阶段6个工作日,总共11个工作日。备案项目材料齐备的,3日内即可办结。

第四条对市属权限内外商投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项目进行核准,时限为5个工作日。对市属权限内的各类法人在境外投资的项目进行审核上报,时限为5个工作日。失职追究制度

第一条失职追究制,是指工作责任人出现对工作不负责任,不能认真履行职责并违反《哈尔滨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七条禁令》等有关规定情况时,实行责任追究的一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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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实行失职责任追究制度,应当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究的原则,分清责任、各负其责的原则,过错与责任、处分相适应的原则,适用法律和政纪人人平等的原则,教育与惩戒相结合、重在教育的原则。在失职责任追究工作中,任何个人或组织不得干扰、阻碍。

第三条失职责任追究的范围:

1、不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贻误工作,造成恶劣影响或损失的;

2、工作中不负责任,玩忽职守,造成严重事故或使国家、集体财物被盗窃、诈骗、浪费,造成较大损失的;

3、工作中作风拖拉、办事不力、相互推诿、效率低下,造成国家、集体和个人经济损失的;

4、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事项超过办理时限,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5、工作时间擅离岗位,延误工作并产生不良后果的;

6、不认真履行首问责任制,工作态度生硬,工作作风粗暴的;

7、工作中以权谋私,假公济私,造成不良影响的;

8、其他失职类错误

第四条失职追究及处理

1、失职错误轻微,没有造成大的不良后果,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

2、工作人员违反党的纪律和行政纪律,因失职造成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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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别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及《国家公务员奖惩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3、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否定报备制度

第一条否定报备制,是指对不予批准或办理的事项进行备案的一项制度

第二条对企事业单位、投资者、群众及基层单位申报的审批、审核、核准、备案事项,应当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告之当事人,使之了解办理事项的条件和程序。

第三条因不符合批准条件而不予批准或办理的事项,要实事求是地向其说明原因,同时将不予批准的理由以书面形式呈送主管领导签字后,在相关负责处内备案,以便日后查询,作为确认行为责任的依据。无偿代办制度

第一条无偿代办制,是指对涉及我委两个以上处室办理的事项,凡申办人遇到不便或提出要求的,第一受理部门确定专人负责联系、协调有关部门进行无偿办理的一项制度。

第二条受理人要无偿代理其申报事项,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并提高办事效率,最大限度地减少办理时间。

第三条对涉及本部门以外的申报事项,要积极帮助协调、引导,主动帮助联系,尽力提供帮助,让服务对象满意。一次性告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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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一次性告知,是指我委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尤其是在窗口服务工作中,对服务对象办事申请和咨询作出说明、解释,提供准确、可靠信息,做到一次性予以告知的一项制度。

第二条一次性告知的内容

(一)实施行政许可的法律依据、条件和要求;

(二)办理行政许可的全部申请材料及示范文本;

(三)办理行政许可的程序(流程)和承诺时限;

(四)办理行政许可的收费依据、收费标准;

(五)办理行政许可的前置条件、相关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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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本人将严格遵守,认真履行,组织实施,并不断加以完善、充实,确保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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