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管理制度
一、招聘:
1、凡热爱茶楼服务工作,遵守纪律,有上进心,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有一定的文化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和工作经验者,经考核、审定符合本店录用条件者,均有被录用的可能。
2、应聘人员先填写入职申请表,由人事部门初试,然后由部门主管业务考核,经经理签字同意后,方可办理入职手续。
3、入职人员应备齐身份证复印件一张,免冠照片三张,暂住证、健康证和其他相关证件的复印件等,办理入职登记手续。
二、试用期:
1、按照规定,新入职员工必须经过1个月的工作试用期。
2、员工在试用期内表现不佳者,可延长试用期,但不超过6个月。
3、满1个月由其部门根据其工作表现填转正申请表交人事部报总办批准。
4、顺利通过试用期的员工将按规定办理入职手续,享受正式员工待遇。
三、工作时间
1、具体上下班时间、工作班次、以及休假时间由茶楼有关部门统一调配安排。
2、因工作需要,茶楼可要求员工适当加班,加班时间将安排补休充抵或发给加班工资。
四、工资构成及发薪日期
1、工资构成:岗位工资+考核工资+奖金+提成
2、发薪日期。工资以现金形式按月发放,发放日期为每月15日。
3、工作年限每满一年记工龄,逐年累计。
4、部门经理、特聘人员的薪金标准,由总经理审批发放,人事部门备案。
5、员工试用期内不享受奖金。员工表现良好的,可以申请提前转正,由人事部门审核后报总办批准。
6、茶楼有权根据经营管理需要,视茶楼经营情况和政府有关文件规定,适时实行工资改革。
五、调职与晋升
从发现人才、培养人才、使用人才的原则出发,让每一个员工都有平等竞争的机会,每一个员工都有调职和晋升的机会。晋升人员由部门主管推荐,人事部门审核考评后,报总办批准。
六、离职
员工离职必须提前1月书面申请,填写《员工离职申请单》报总办批准。未经批准擅自离职入员,茶楼有权不做工资结算手续,并做开除论处。
七、解雇
工作不佳、或不能胜任工作的,茶楼又没有其他岗位可安排的员工,茶楼有权解雇。被解解雇的员工工资只发到当月当日,不享受奖金。高层管理人员(部门经理以上〉被解雇的,视情况酌情处理,茶楼将提前通知被解雇人。
八、开除。凡触犯国家、地方法律、法规被追究责任的,违反本茶楼规章制度犯严重过失的,茶楼有权予以开除。
第二篇:人事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员工的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的责任感、归属感,遵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一、人员的聘用
1.每年年初总经理制订各部门的人员变动计划和招聘名额。
2.应聘人员提供个人简历和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
3.应聘合格员工工填写本公司员工信息档案表,新员工试用期三个月,期满合格后方可正式录用。
二、辞退和辞职
1、公司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辞退:
(1)、一年之内记过三次者。
(2)、连续无故旷工3日或年累计无故旷工7日及以上者.
(3)、中饱私囊,挪用公款,收受贿赂、酬金,及偷盗公司财务者。
(4)、工作懈怠不认真及因工作疏忽等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5)、不听指挥和安排调度,擅离职守,严重损害公司形象,影响恶劣者。
(6)、品行不端、行为不检,有酗酒,赌博,吸毒行为者及在职期间被拘留和刑事处罚者。
(7)、泄露公司机密及业务秘密,情节严重者。
(8)、为个人利益虚报发票、提高金额及冒领各项费用者。
(9)、年终公司业绩测评严重不合格者。
(10)在试用期内被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者及转正合格后发现能力不强不能很好的胜任工作者。
2.公司辞退员工时,应于事前七日内告之,并出具《辞退通知书》。
3.被辞员工无理取闹、纠缠领导,影响本公司正常生产和工作秩序的,本公司将报公安部门,按
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4.辞退员工后,公司通知公司全体员工及辞退理由,同时亦书面形式告知其有业务来往的单位,提供新代替该职务和业务的员工。
5.员工因故辞职时,应首先向总经理提交辞职申请,员工辞职申请被核准后,办理移交手续,员工无论以任何理由提出辞职申请,自提出之日起,仍需在原岗位继续工作一个月,交接工作,提供善后。
6、员工辞职申请被核准后,人事部及时书面通知给公司全体员工及业务单位(同4)。
7、辞退、辞职手续必须按以上程序办理,否则公司不配合人事、社保转移手续,以及造成的保险无法续交等后果,由该员工自行负责。
四、教育与培训
1.公司举办各种定期或不定期的教育与培训,为公司打造高素质的销售队伍。
2.员工培训分为:
1、职前培训。新进人员应实施职前培训,由老员工负责或厂家专员进行培训。
2、在职培训员工应掌握自己分管业务知识,不断研究学习,锻炼自己,在公司业务领域开辟自己的天地。
3、专业培训。视业务需要,挑选优秀干部到各职业培训机构接受专业培训。并能学以致用,自己亲自为本公司员工培训,增强员工的综合素质。
4、费用报销。安排员工培训,学费差旅费按公司规定给予报销。
五、考勤管理
为了使本公司员工养成按时出勤的习惯,遵守公司纪律,提高工作效率,制定公司员工出
勤管理办法依照本办法规定执行。
1、公司员工工作日上下班时间规定:
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
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
2,员工工作天数规定:
通常为五天制。周六周日安排员工值班,特殊情况的加班,根据公司需要总经理会提前通知
和安排。
3、一般出勤规定:
(1)迟到。到上班后10分钟未到视为迟到,半小时未到视为旷工半天。有偶发事件迟到需报总经理核准,理请假手续。迟到次数的计算以月为限。累计迟到三次(不含三次)不满六次按旷工半天计,累计迟到超过六次按旷工一天计,以后每迟到三次按旷工半天计。
(2)旷工。请假未批准或假期已满未续而擅自不到者,视为旷工。员工旷工一天扣发当日工资,旷工两天或两天以上加倍扣发。连续旷工3或全月累计旷工四天以上者解聘。
4、公司员工加班:
员工每日应办事项,应当日完成。如遇特殊情况或紧急事务,必须在上班时间外完成,经总经
理审核同意后方可加班,且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加班报酬按国家规定发放。
六、员工请假管理
为了使公司内部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使公司员工请假时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办法。
1.手续
公司员工请假,先领取《员工请假单》,填妥请假日期、请假事由及相关项目,报请总经理批准后才可请假。
2.请假须知:
(1)公司员工请假单交由出纳存档管理,公司员工如遇急重病或突发事故不能亲自办理请假手续,必须在当日委托同事或以电话口头请假,假满返回后补办请假手续,不得超过两天。
(2)员工请病假3天以上必须附有医院证明于当日或次日呈报总经理处,办理病假手续。
(3)员工请假若理由不充分或妨碍工作,公司可酌情不予准假、延期给假或缩短假期
(4)请假未核准而先行离开或假期已满且不到勤者,以旷工论处。
(5)公休假依法律、法规之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如期休假.
(6)事假需本人亲自办理,提前申请,一般一次不超过三天,全年一般不超过二十天。负责公司可以耽误工作为由辞退员工。
(7)事假病假公司均以公司及股东利益为前提,按照工资总额计算到每天的工资额给予当月扣除。
(8)婚假:公司员工结婚,晚婚(女23周岁、男25周岁)给假七天,早婚三天假期内工资照发。产假:男员工给予三天假期,假期内工资照发。因公司无育龄女员工,暂无女员工产假规定。
七、福利待遇
为了加强员工归属感,公司实行人性化管理,提高员工积极性和企业凝聚力。每年公司发放节日津贴和奖金
1.春节,中秋节分别发放三百元的礼品。
2.年底根据员工业务结合公司当年收益,发放奖金及红包。红包不低于500元,奖金根据业绩考核
八、保密制度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发展和利益,制定本制度。
1.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对外交往和合作中,须特别注意不泄漏公司秘密,更
不准出卖公司的秘密。
2.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发展和利益,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员工知悉的事项。公司秘密
包括下列秘密事项:
(1)公司经营发展决策中的秘密事项、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
(2)公司的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目标、经营决策等事项。
(3)公司的管理策略、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等。
(4)公司项目运作的秘密事项、工作策略、流通渠道和机构、招标项目的标底、合作条件、贸易条件等。
(5)公司重要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重要会议记录、客户和贸易渠道。
(6)公司未公布的人事、财务、审计信息。
(7)总经理确定的其他应当保守的公司机密。
4.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由专人负责印制、收发、传递、保管。
5.公司秘密应根据需要,限于一定范围的员工接触,员工不得泄露与不在此范围的其他同事,
不在范围的员工不得偷听打探公司机密和信息。
6.非经批准,不准复印、摘抄秘密文件、资料。
7.违反本规定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的,视情节及危害后果予以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甚至开除,追究其刑事责任。
。
本制度自签发之日执行。
签发人:签发日期:
第三篇:人事管理制度第一章员工合同管理
第一条:公司员工分为合同制员工、本市劳务制员工和外省市劳务员工,称为公司员工,人事管理制度。
1.合同制员工是指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书》的人员,包括本市户籍员工和符合本市引进人才条件的外省市员工,由公司按本市颁发的有关政策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
2.本市劳务制员工是指本市下岗、协保、退休人员,由公司与其签订《劳务合同书》,其人事档案、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不纳入公司管理范围。
3.外省市劳务制员工是指户籍非本市的劳务人员,由公司与其签订《劳务合同书》,公司按本市有关政策为员工办理外省市劳动力综合保险的员工。
第二条: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
1.公司与每位符合录用为合同制员工条件的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书》,劳动合同严格按《劳动法》及本市有关政策,明确双方责、权、利。合同的签订由公司人事部负责。
2.公司与每位符合录用为劳务制员工条件的员工签订《劳务合同书》,劳务合同参照《劳动法》及本市有关政策,明确双方责、权、利。合同的签订由公司人事部负责。
第三条:合同期限
1.公司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分为无固定期限与有固定期限两种;
2.公司规定新进员工的试用期一般为三个月,特殊情况例外;
3.员工(含新进员工)在公司服务期限不满二年,合同订立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在公司服务期限三年以上,合同订立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年;
4.公司在招聘录用时为员工支付给原单位赔偿费的或在公司工作期间接受由公司出资培训、学习考察的,需另签订延长服务期的补充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与服务期限一致;
5.公司引进的特殊人员的合同期限,按双方达成的约定期限订立;
6.公司与劳务制员工订立的《劳务合同》,期限一般为六个月至一年。第四条:劳动争议好有关合同期间发生的劳动纠纷或争议,由公司人事部门专职人员出面调解,妥善解决。
第二章休假请假
第一条:公司实行每天八小时,每周四十小时工作制;作息时间为:工作日:周一–周五;休息日:周
六、周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2:30下午:13:00–17:00
第二条:法定节假日元旦一天春节三天五一节三天国庆节.三天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第三条:病假、婚假、产假、探亲假、事假、工伤假、调休假等
1、病假:
1)病假者须持区级医院或公司指定的二级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单》。
2)每月三天以内(含当月累计三天)的病假者,将《病假证明单》交部门主管签字同意后生效。若因患急病未能在当天亲自递交《病假证明单》,必须及时电话告知或委托他人向部门主管请假,事后应及时补交《病假证明单》,否则一律不作病假处理。未办任何手续而缺勤者,作旷工处理。
3)每月连续三天或累计当月病假三天以上病假,须报公司人事部核准备案。
2、婚假:
1)凡请婚假,应提前一周填写《婚假申请》交部门主管,由部门主管安排人员临时接替其工作,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
2)初婚婚假为5天,凡符合国家规定的晚婚年龄(女年满23周岁,男年满25周岁)的员工,初婚假期可增加5天,共为10天婚假。
3)非初婚婚假为3天。
4)婚假假期逢节假日的,节假日假期计入婚假期。
5)婚假假期原则上一次连续休假,由特殊原因需二次休假的须报公司人事部批准,但跨度不得超过6个月。
3、产假:
女职工生育符合《市计划生育条例》,办妥生育假期手续的,公司准予假期。
1)请产假应提前一周填写《产假申请》,报部门主管,由部门主管安排人员接替其工作,并持《产假申请》至人事部门备案;
2)单胎顺产者,产假90天,其中产前假15天;
3)难产者,再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符合晚婚晚育年龄的可增加产假15天;
5)符合晚婚年龄的男性员工可在配偶生产后连续休假3天带薪假期;
6)产假期间的医疗津贴,按照2001年11月1日起执行的《上海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由社保局统一支付。
4、探亲假:
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书》的员工工作满一年以上,与配偶、父母不居住在一起,而且不能在公休假回家居住一昼夜的,可按以下规定享受探亲假,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
1)凡请探亲假者,应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向部门主管申请批准,并送公司人事部核准备案;
2)探亲假期逢节假日连续计算假期;
3)探亲假应一次用完;路程假期另计。
5、丧假:
1)凡请丧假者,应以书面形式向部门主管申请批准;
2)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死亡准假3天;
3)员工近亲属(兄弟、姐妹、祖父母或配偶的祖父母等)死亡准假1天;
4)员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丧事在当地办的,另给予路程假,但不予路程费报销。
6、事假:
1)员工请事假应事先以书面形式向部门主管申请,经部门主管批准予以生效。连续请假3天以上或当月累计请假3天以上,须事前以书面形式向公司人事部申请,申请批准后生效。
2)若事前情况特殊不能办理请假手续,须设法以电话等方式向部门主管请假,事后及时补办手续;
3)如未办任何手续或请假未经同意而缺勤者,一律作旷工处理;
4)员工请事假不满半天按半天计算;满半天不满一天按一天计算。
7.工伤假:
凡工作中非个人过失造成负伤,二十四小时内凭二级医院以上签发的《病假证明》依法享受工伤假。
8、调休假:
1)调休假要求在30内使用,调休应事先向部门主管申请,获批准后方可调休。
2)调休假使用每次不得少于四小时。第三章考勤
第一条。公司实行考勤登记制度,由部门主管按规定认真、及时、准确地记载考勤,妥善保管各种休假证明凭证,月终汇总部门考勤并呈送人事部。
第二条。员工因公外出,应向部门主管申请通报,经部门主管批准后方可外出。上班时间外出办理私事,一经发现,按双倍时间(不少于半天)事假处罚。全年多次发生的予以除名处理。
第三条。迟到员工迟到30分钟以内,每分钟扣工资1元;迟到30分钟至2小时按半天事假处理;每月累计迟到3次以上,每次迟到的处理按双倍处罚。
第四条。早退员工无故发生早退半小时以内,按半天事假处罚;半小时至1小时以内按事假1天处罚;早退时间超过1小时以上的按以上处理方法累加计算。
第五条:旷工凡发生下列情况均以旷工处理:
1)用不当手段,骗取、涂改、伪造休假证明;
2)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不到公司上班;
3)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
4)被公安部门拘留;
5)打架斗殴,违纪致伤造成休息;员工发生旷工,旷工日按缺勤日双倍扣工资,连续旷工三天或全年累计旷工五天,公司处除名处罚。第四章薪资福利
第一条:薪资
1)公司的薪资结构由基本工资、职级工资、技能工资、各类津贴等组成;
2)薪资为税前工资;
3)公司根据人才的市场价值、社会物价水平和公司的经济效益,针对员工的岗位、职务、技术、技能以及工作中表现与业绩,确定和调整员工薪资;
4)每月以制度工作日21天计算薪资。(365天-104休息日-10天节假日)/12月=21天
第二条:加班
1)公司不提倡加班加点,确因工作需加班的,应事先申请,由公司经理批准后方可加班;
2)职员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延时加班不计加班时间;休息日加班一般不计算工资,而给予同等加班时间的调休假;
3)节假日值班不计加班,给予调休假;
4)延时加班按基本工资的150%计算工资;不足整一小时不予计算,超过整一小时按整1小时计算加班工资;
5)休息日加班按基本工资的200%计算加班工资;
6)国定假日加班按基本工资300%计算加班工资。
第三条:福利
1)社会统筹公司政府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员工办理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和外劳力综合保险。按政府规定比例提取公司承担部份和员工个人缴纳部份存入社会保险帐户。
2)商业保险公司按职务、贡献、岗位等具体情况,为符合条件的员工办理商业保险。第五章奖惩
第一条奖励;公司对有以下事项的员工予以不等的精神鼓励、物质奖励。
1)工作积极、忠于职守、遵纪守法、文明礼貌、模范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全年未出现安全事故者;
2)超额完成生产任务、达到各项经济指标使公司经济效益显著者;
3)对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有所建议,经采纳施行卓有成效者;
4)维护公司利益和荣誉,保护公共财产,防止事故发生与挽回经济损失有功者;
5)坚持业余自学,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在公司任职期间,获取更高层次学历或专业证书,且能在实际工作中发挥所学知识为公司创造效益者;
6)热心为客户服务,有具体事实,受到客户称赞者;
7)敢于检举或阻止他人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维护公司利益,避免经济损失;
8)对社会做出贡献,使公司获得社会荣誉者;
9)具有其他功绩,经公司总经理认为应给予奖励者
第二条惩罚公司对有下列行为员工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罚款、除名的惩罚处理。
1)对上级指示或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影响公司利益者;
2)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陷、伪证、制造事端者;
3)故意泄露公司商业秘密致使公司利益损失者;
4)散布不利于公司的谣言或挑拨劳资双方感情者;
5)擅离职守、煽动怠工致使公司利益蒙受损失者;
6)未经公司许可,兼任其他职务或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者;
7)利用公司名誉在外招摇撞骗,使公司名誉受损害者;
8)全月旷工一天以上,全年旷工累计超过三天者;
9)在公司服务期间,受刑事处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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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2、本制度经总经理签字后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
相关文件:
《编制确定调查表》、《编制变动申请表》、《用人申请表》、《签呈》、《面试测评表》、《试用员工考核表》、《解聘申请表》、《岗位变动交接单》、《人事变动登记表》、《劳动合同续签表》、《劳动合同续签通知书》、《劳动合同》、《招聘时限标准》《试用期劳动合同》、《保密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