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人民法院司法公开工作汇报材料

近年来,我院紧紧围绕福建省纪委陈文清书记提出“看得见、看得全、看得懂、能监督”和xx市纪委办事公开“五个看”的总体目标,认真贯彻落实最高院关于司法公开的工作部署。按照最高院《关于加强人民法院审判公开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司法公开的六项规定》精神,以“xx市办事公开示范点”为平台,把推行司法公开作为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和促进司法公正效率的重要切入点,不断创新工作思路,着力在典型提升、领域拓展、载体创新、机制健全上下功夫,增强司法公开透明度,规范司法自由裁量权,有效提升了司法公信力。2010年,我院被省高院授予“全省法院调解工作先进集体”,被市委、市政府记集体三等功,队伍建设在全市基层法院考评中名列第一。少年刑事审判庭荣获“福建省青年五四奖章集体”称号,研究室获得“全省法院系统先进集体”,灵川人民法庭再次被市法院荣记集体三等功,刑事审判庭荣获集体嘉奖。副院长郑炳素光荣当选为“xx市十大杰出女性”;曾获“全国优秀女法官”、“福建省十佳法官”的党组成员、少年刑事审判庭长钟丽华的先进事迹被省委组织部、宣传部、党建办联合举办的《时代先锋》电视专题片摄制组采录,11月27日至28日在福建电视台综合频道滚动播出,并由区委组织在全区作巡回报告。林德生同志荣获“全省优秀法官”并被推报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徐莟、陈静同志获得“全省法院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陈建华、傅琼英获“全省法院调解工作先进个人”称号。2010年3月,市推行办事公开领导小组确定我院为“司法公开示范点”并授牌;十月初,最高人民法院确定我院为“全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我院推行司法公开工作的主要做法及成效是:

一、落实“三个”到位,增强公开意识

(一)思想认识到位。司法公开是各级人民法院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对于促进司法公正廉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院党组高度重视司法公开工作,将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专门组织全院干警学习最高院《关于加强人民法院审判公开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市、区纪委关于办事公开有关文件,邀请省院政治部副主任陈本亮同志及王江凌博士到我院作司法公开主题讲座,切实提高全院干警对司法公开工作的认识。

(二)组织领导到位。专门成立了由院长姚丽青担任组长,纪检组长及分管副院长担任副组长,各庭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司法公开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及督查室,由分管领导担任办公室主任,抽调监察室、政治处、研究室等部门业务素质高、工作责任心强的同志充实到办公室,负责司法公开的日常工作,并明确各自工作职责,为有效推动司法公开工作开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三)机制保障到位。按照办事公开示范点“六个有”的建设标准,紧密结合法院实际,制定了《xx区法院司法公开实施方案》及司法公开工作目录,由院长亲自修改把关并经党组会充分研究讨论通过。专门召开了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廉政监督员、执行联络员、人民调解员及律师、媒体代表座谈会,向他们汇报我院司法公开进展情况并征求意见。根据反馈意见对司法公开工作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努力实现集思广益,实时提升。

二、突出“三种”形式,拓宽公开渠道

(一)建设科技法庭。2009年5月,我院在全市基层法院率先建成科技法庭。科技法庭启用了多媒体证据电子显示系统,对庭审活动中的各种文书、资料、实物证据、庭审笔录等进行当庭展示。建立审判工作声像档案,通过电子监控系统可对案件的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扩展、延伸传统的审判法庭功能。通过互联网可对一些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进行庭审视频直播、转播,上级法院和本院领导也可通过网络终端,直接参与案件的庭审和实时观摩。

(二)开通法院网站。为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建立三级网络联动公开机制,2009年5月,我院正式开通了“xx区人民法院网”。网站紧紧按照“机构健全有力、内容真实全面、栏目科学创新、更新及时有效、审核把关严格、群众满意”的三级网络公开平台建设标准,设置了司法公开、预约立案、裁判文书、案件查询、执行在线等10个栏目,突出对开庭信息、诉讼及审判流程、法律文书、被执行人信息、司法救助金发放等群众比较关注的事项进行公开。同时,将法院公开网站与“全国法院网”、“莆田廉政网”、“城厢预防腐败网”等公开网站进行数据链接,有效整合信息资源,提升网络公开水平。截至去年年底,网站已上传各类信息2649条,访问量为11069人次。

(三)完善公开栏。在对外公开栏上将全院内设机构职能、开庭信息、收费标准及计算方法、诉讼费减缓免等司法救助信息,摇号选定评估、拍卖机构等执行信息进行公开。强化对内公开,在对内公开栏上设立院务和党务公开栏目,对院里人事奖惩、财务收支、案件评查、专题教育活动等内容予以及时公开。设立电子公告屏、电子触摸屏,及时对开庭信息、案件审理流程、诉讼指南、执行公告、司法救助金发放情况等进行公开,方便群众查阅和监督。

三、围绕“三步”环节,深化公开内涵

(一)立案信息公开,便民服务工作前移

一是窗口服务公开。在立案庭设置便民服务窗口,推行“一站式”办公,设置“导诉台”和便民服务台,便民服务台上各类常用书状格式样本、诉讼指南、温馨提示等一应俱全,查询电话、电脑等也都是免费使用的;电子触摸屏和上墙公告栏上公布案件受理范围、诉讼费用收取标准、案件办理流程等相关规定。并设置了导诉员,由导诉员引导诉讼,为群众提供立案查案咨询服务。

二是巡回办案公开。不断完善司法进社区、到农村、进校园等巡回审判活动,方便群众诉讼,增强审判透明度。在区交警大队设立巡回法庭,由专职法官对责任主体复杂、归责原则难以认定的交通事故赔偿诉讼案件进行调解、审理,并将调解、审理结果进行公开。在市妇联设立“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调解示范点”,共同调解婚姻家庭类案件。全省首家成立“反家庭暴力合议庭”,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三是调解衔接公开。建立人民调解员信息库,将调解员信息在法院网站、公开栏和电子触摸屏上公开,供当事人选择自己满意的调解员。在工作基础较好的基层单位和行业组织设立了12个调解衔接工作示范点。实行调解衔接工作月例会和季度考核通报制度,将各调解衔接点的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专门成立了“xx区法院化解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应急调处小组”,指派审判业务能力强、有着丰富调解经验的一线办案法官担任小组成员。截至目前,我院已积极配合当地党委政府先后成功调处了具有重大影响、群体性、突发性案件60多起,把纠纷及时化解在萌芽状态、初始阶段,有力维护了辖区的安定稳定。

(二)审判流程公开,规范权力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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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规范听证公开制度

我院将严格按照规定实行听证公开,对开庭审理程序之外的涉及当事人或者案外人重大权益等符合条件的案件实行公开听证,并将利用法院的电子显示屏和网站等平台,对听证的事由、时间地点、听证法官、听证参加人的权利义务等进行公开。

我院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最高院的司法公开要求,按照“全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标准,围绕“三项重点工作”和“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推进司法公开工作,不断满足人们群众对司法公开工作的新要求和新期待,让司法公正以群众看得见的形式得以实现,为构建和谐社会、推进海西经济区建设再立新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