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

为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落实党员领导干部的自律自纠工作,健全党内民主生活,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党章》和其它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会议时间

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

二、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对象

市委常委民主生活会参加对象是。市委常委、人大、政协党组负责人。市纪委和组织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党组民主生活会参加对象是。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党组成员。

各乡镇党委、市直各部门班子民主生活会参加对象是。党委委员、班子成员。

各级领导班子每次民主生活会的参加人员不得低于应到会人员的90%。

三、会前准备

1、确定会议主题。民主生活会前要根据中心工作、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和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确定会议主题及召开日期,提前15天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如上级党组织对民主生活会的内容有统一要求,则按上级要求确定会议主题。召开民主生活会的主题和时间确定后,要提前通知参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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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明确责任。党委(党组)书记是班子民主生活会的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把握好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时机。在民主生活会上,要带头认真学习,带头进行自我检查和剖析,带头开展批评,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带动其他同志,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要切实担负起制定和落实领导班子整改措施的领导责任。民主生活会后,要在一定范围内向干部、群众通报有关情况和整改措施,接受群众监督。在下次民主生活会上,党委(党组)要对上次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说明和总结。

2、加强指导。按照一级抓一级的原则,建立健全上级党委(党组)成员指导下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制度。上级党组织和有关部门指导民主生活会的同志,要提前介入,对会议进行具体指导。对问题较多、群众意见大的领导班子,在召开民主生活会时,上级党组织尤其要加强具体指导。派往参加会议的同志,会后要及时报告会议情况,对那些不符合要求的民主生活会,要提出责令重开的建议,经批准后执行。

3、认真总结。各单位民主生活会议后,要认真总结会议情况,并在民主生活会后15日内,向上级纪委和党委组织部门报送会议情况报告和会议记录。报告的主要内容是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情况;检查出来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