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维权工作汇报材料
近年来,我市法院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军政军民团结的指示精神,始终把为军人、军属提供良好的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作为一项重要职责,把法制拥军作为新的历史条件下开展双拥工作的着力点和突破口,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牢固确立起“维军权、解军难、稳军心”的法制拥军理念,依法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为解军忧、稳军心发挥了积极作用。自2003年以来,全市法院先后接待军人、军属来访136人次,处理来信89封,审理涉军案件16件,调解9件,帮部队、军人、军属挽回经济损失近20万元,给有困难的军属减、免诉讼费7000余元,受到了部队和军人家庭的拥护和好评,有力地保护了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密切了军政军民关系,维护了法律的权威,为推动“双拥”工作的开展和促进社会稳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拥军优属是我国的光荣传统,为军人军属提供良好的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是人民法院的神圣职责。我们中院现有在编干警114人,其中有退转军人干警47名、军属8名,比例几乎占现有干警的一半;9名班子成员中,4名是军人出身,1人是现役军人军属。10个基层法院中,有退转军人法官165名;聘任的257名人民陪审员中有退转军人24名。可以说,我们法院本身就具有开展拥军优属工作的得天独厚优势。近年来,随着国家改革的不断深入、各种利益关系的调整和公民依法维权意识的增强,涉及部队官兵及家庭的各类纠纷案件逐年增多,处理难度也日益加大。院党组“一班人”充分认识到,人民法院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依法及时、公正地审理好涉军案件,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做好“双拥”工作的具体体现,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实际行动,对鼓舞军心,稳定部队官兵思想,提高部队战斗力,将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为此,我们把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放到重要位置,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要求全院干警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从事关部队建设和官兵思想稳定、事关国家国防建设的高度,公正、高效地审理好涉军纠纷案件。为切实把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落到实处,全市法院认真贯彻落实赣高法发[2000]1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若干意见》,紧密结合“维权”工作的实际,中院率先成立了“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合议庭”,明确由一名副院长主管,在不增加编制,不增加人员的前提下,从民事审判第一庭确定了3名审判经验丰富的退转军人法官和1名书记员,专门负责审理属于我院管辖的各类涉及军人军属的纠纷案件。同时,指导各基层法院紧密结合实际建立起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巡回法庭,专门负责涉军案件的立案登记、诉讼指导、审限跟踪和统计通报。截止目前,全市10个基层法院普遍建立了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法律保障机制,并积极开展了维权工作。
二、坚持“三优先”原则,快捷高效地维护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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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贯彻“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总要求,进一步创新双拥工作的新路子,不断拓展维权工作的新领域,努力在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上取得新成绩,增添新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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