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典型先进事迹材料
**同志生于1957年10月,1976年12月参军,1987年3月转业安置在**县**乡供销社。1988年3月,各乡镇充实法庭,他因工作扎实被选派到**法庭,1993年2月调到朱吴法庭,2003年11月调到立案庭,2005年9月调到东村法庭。在法院工作的19年里,他几经调转,一直是一名普通的审判员。老百姓都称他“好人”,这是最朴实无华的言语,也是他一生中最高的褒奖,是他人生的极致追求。他是如此默默无闻,又是如此无私奉献。没有热烈的掌声,没有绚丽的鲜花,有的是周而复始地调解,有的是年又一年的审理。人生的路上,他任潮起潮落,看云卷云舒,心中装着的只是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装着的只是公平与正义。他把自己的人生追求定位在无私奉献上,而不是名与利,职位与待遇,几次竞争中层领导干部,他都没有报名,他只希望自己能实实在在地多做工作,多办案件,多为政府排难,多为老百姓解忧。这么多年来,在平凡的岗位上,他默默地做着自己应该做的事情,无怨无悔。正是这日日月月的平凡,积累了他人生不平凡的业绩。在审判岗位上,他平均每年办理案件近百起,特别是近几年来,每年办理案件至少150件,而且案件的调解率达到80%以上,2006年调解率达到了91%。他所办理的案件,上诉率很低,在上诉的案件中只有一起改判,原因是当事人在二审时提供出了新的证据。近20年的默默奉献,他充分得到了领导的肯定和表扬,连年被评为院里的先进个人,曾经受**市委嘉奖两次,2006年,被烟台市政法系统评为“综合治理先进个人”、被烟台市中级法院评为“办案能手”、被**市委授予三等功。2008年二月份,被**市政法委评为**市十佳政法干警之一。2008年被烟台市委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对于这些荣誉,**很珍惜,视之为鞭策,希望今后自己的人生走得更完美。
我是农民的孩子,不能忘本
这是**时刻铭记在心的话。在**和朱吴法庭近16年里,他是与最基层的农民打交道,他深深地体会到农民生活的艰辛,不到万不得已,不是很深冤屈,没有人愿意打官司,一旦打起了官司,双方当事人都不容易。作为法官,自己就得为当事人着想,就得主持公道,一碗水端平。**办理的许多案件至今还被当地老百姓称道。其中一起赡养案,双方当事人对**的感激更是终生不忘。某村王老汉有五个儿子,都说“养儿防老”。可是,他与老伴到老了,却吃不上喝不上。老两口来到法庭,找**解决。**把老人安抚好,立即骑上自行车到村里走访,了解相关情况。纠纷的起因在于老二,老二曾当过兵,当兵期间妻子在家与父母产生了矛盾,每次回家父母都在他面前说媳妇的不是,最终导致小两口离婚。当时孩子很小,女方要求抚养,老二也同意了,但老人坚决不同意,因为是个男孩,是王家的根。为孩子,老人与老二之间有了分歧,老二认为孩子太小,他一个大老爷们照顾不了,老人却主张孩子他们来养。最终,孩子留下来了,由老人抚养。渐渐地,老二后悔离了婚,但已无法挽回,便迁怒于老人,认为这完全是老人造成的错,不尽赡养义务,而其他兄弟认为,老人替老二抚养了孩子,老二却不养老人,自己养老人就“吃亏”了。了解详情后,**将老人及其五个儿子请到村委办公室,与村里的调解人员一起做工作,从老人对儿子的养育之苦说到对孙子的深爱之切,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经过三番五次地耐心细致工作,老二被**执著的工作态度所感动,感悟过来,化解了与老人10多年的恩怨,承担起了赡养责任,其他兄弟也无话可说,案子就这样迎刃而解了,一大家子和和睦睦地相处下去。至今**、朱吴的老百姓还念念不忘**单薄的身影和他的大国防自行车。那时,人们会经常看到他推着车子,走街串巷调查取证,到田间地头了解案情,深入农家做思想工作。他始终没有忘记自己是个农民的儿子。农忙时节,他经常让双方当事人协商开庭时间,甚至将法庭搬到农家小院,方便了当事人,及时化解了矛盾。他在**、朱吴工作了近16年,一直是庭里的办案骨干,但也一直是一名普普通通的法官,老百姓开玩笑地对他说:“老孙,这么干,图个啥。”**只是微微一笑,他心里明白,自己图的是老百姓认可自己。
进城了,我还是**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会员免费查看2005年9年,因为审判力量的薄弱,领导重新安排**到东村法庭进行一线审判。已到了知天命的**却没有松懈对人生的追求,他认为这个天命还未可知,这应该是人生新的起点,他要来创造新的奇迹。东村法庭与其他法庭不同,案子多,关系复杂,压力大,而且人员流动性强,经常找不到当事人。如果公告送达,一是增加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二是延长了审理时间,不利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于是,**便与同事们起早贪黑,上门找当事人,有时为找一个当事人,晚上在人家家门附近猫半宿,他戏称“蹲窝”。有时为了审理的方便,他把法庭搬到当事人的家里,现场办公。2006年6月份,**审理了一起离婚案件,姜某起
诉称丈夫程某整天酗酒,不干活还打她。送达起诉状及开庭通知时,**在当事人家中看到了程某。大清早,程某就开始在家喝起了酒,一身的酒气,接到法律文书后,他明确向**表示自己不愿意离婚,更不会到法庭上去。开庭那天,**等了程某一个小时他也没有到庭。于是,**决定到他家去审理,程某醉在家里,他没有想到法官会到他家来审理案件。起初,他很抵触,不配合审理,并一再声明自己不离婚。**耐心细致地做程某的工作,建议他把酒戒了,出去打工来负担起家庭的责任,这样才能挽回婚姻。前前后后,**到程某家中五次,终于使程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他知道由于酗酒,自己不能给妻子幸福,应该放了妻子让她去追求幸福。最终,在**的主持下,程某与其妻子友好地达成了离婚协议。在东村法庭的这段时间里,**更加意识到案件调解的意义,法院审理对构建和谐社会的意义,他不断地总结经验,摸索办案技巧,提升自己的工作能力。2006年他的案件调解率达到了90%,全年所办的156起案件无一错案,无一上诉,无一上访,达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双丰收。没有升职,没有加薪,他却感觉自己的人生之路更加辉煌。
**是个好人,是个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的好人。但正是由于无数象他这样的平凡法官,才构成了人民法院的脊梁,正是由于无数象他做的那些平凡的事,才铸就了人民法院的伟绩,正是从这些平凡的人民法官身上,我们看到了党的事业的光明与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