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演讲稿
感受公平正义的三个维度
作者: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马茂青发布时间:2016-05-2617:32:40打印字号:大|中|小
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是“两学一做”的重要内容。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习总书记指出,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作为普通人,我们感受一个东西好不好,无非就是亲身经历,或者道听途说。因此要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从大的方向上看,也就是从自己的感官经历和传来信息两方面入手。而这两个方面,可以进一步区分为三个维度。
第一个维度,是自身案件的判决结果,即所谓的个案正义。
这是最直接,也效果最深的。还有什么比一份保障了自身权益的判决更能实实在在的让老百姓感受到司法公正呢。
俗话说,鞋子夹不夹脚,穿上才知道。案子公不公正,看看结果才知道。
人民群众感受司法的公平正义,往往是从一个个具体的司法裁判开始的,而且主要是从自身权益是否得到公正保护、自己遇到的问题是否得到公正解决来感受的。
以前有一个心灵鸡汤说,对于这个世界而言,你不过是沧海一粟,但对于你1
自己来说,你就是整个世界。同样的,就法官而言,每年甚至连续数年要裁判成百上千件案件,每一件案件不过是数千分之一,但对于案件当事人来说,每一个案子就是百分之百。许多当事人可能一生只到法院诉讼一次,那么一次的错判对于该当事人就是百分之百的不公正了。
因此,法官只有在当事人的角度上来看待和体会不公正裁判的后果,才不会掉以轻心,才不会自我感觉良好;只有树立每一个司法案件均须实现公平正义的理念,持有为每一个当事人负责之心,才能尽心尽力地办好每一个司法案件,才有可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才能不负法官的神圣职责。
法官要像德国伟大的法哲学家拉德布鲁赫所说的正义女神,“手持衡器,当其闭上双眼时,一视同仁,普遍适用;当其张开双眼时,则关照个案,目的均在实现正义。”
第二个维度,是自身案件的审理过程。
对于支持了自身诉求的判决,通俗的说就是胜诉方来说,紧靠判决结果足以让其感受到公平正义。但对于败诉方来说,仅靠判决本身的公正性未必能使他们心悦诚服。
从认知的角度来看,参与性是保持客观认识的重要内容。尤其是对于不利的2
判决,在这种情况下,对于过程的参与不仅与判决结果一样必不可少,甚至是赢得败诉方“芳心”的关键。而对于过程的参与,可以分为三方面内容
第一、对于案件审理的理性感知程度,也就是常说的程序正义。
“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案件办理过程中完全遵守程序的要求,保障当事人的程序性权利的行使,不仅是程序正义本身的要求,这一点法律人都心知肚明。从心理学的角度,每一步都按照法律要求来,并且让他自己参与其中,有利于减少当事人对于案外因素导致败诉的忧虑。有学者在文章中说:那些其权益可能会受到刑事裁判或者刑事审判结局直接影响的主体应有充分的机会并富有意义地参与法庭裁判的制作过程,从而对法庭裁判结果的形成发挥有效的影响和作用,这个内容不仅仅局限于刑事案件,所有的案件都是普遍适用的。
第二、对于案件审理的感性感知程度。
当事人在诉讼程序中,不仅要理性的面对各种程序性事项,也会有许多直观的感受。
从对事物的认知构建来看,直观的感性因素的存在不可或缺,甚至在某种层面上,比理性认识更重要。从认知的发生来看,是直观的感受,而不是理性的认知,形成了第一印象。我们都知道,第一印象是很重要的,它很大程度上决定了3
后续认知的潜意识,同时在后续认知中,除了传来知识,自发的理性的认知往往是从感性认知生化而来,感性的认知决定了理性的内容和素材。
因此,对于当事人的感性认知程度的重视非常重要。要让他们感受到,就必须关注他们的印象、感受等感性认知事项。具体来说,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司法信息公开
信息的多寡直接影响判断的形成,人们对于未知的恐惧是天性,往往会导致不信任和忧虑,同样的,不知道到了什么阶段,一直没有开庭的情况,谁办的案子,案子要办多久……对于这些一无所知自然会胡思乱想。相反,知道这一切,至少在心理上有一种安全感和把握,至少在自我认知中,会觉得一切尽在控制中。这样一来,一方面可以明白情况;另一方面,可以避免不必要的误解。
2、法官形象
如果信息公开感受的是“事”,那么法官形象感受的是“人”。法官的形象、语气、态度、衣着等是最直观的印象,是第一印象中的第一印象。可以想象,如果当事人看到他的法官或者书记员衣冠不整、衣着邋遢随意、语气生硬、态度蛮横、边开庭边玩手机等,假如我们是当事人,恐怕也忍不住心里犯嘀咕。反之,则会起到增强当事人信心的效果,例如我们看香港电视里法官要戴白色的假发套,白色的头发暗示着阅历和经验,展示的成熟睿智的形象,这会让当事人感到安心。
3、亲民便民举措
这个人性化的体现。让老百姓尽量方便的背后折射的,是更多的为谁考虑,心里装着谁的问题。细节,总是最能够打动人和显示态度和诚意了。
例如在我院诉讼服务中心便民服务区,摆放座椅、写字台、饮水机、电脑、报刊法律书籍、诉讼指南等。为当事人提供各种形式的起诉状、上诉状等文书样本、格式诉状纸,当事人可免费借用老花镜、纸笔等便民设施,彰显司法人文关怀。东西虽小,但却都是加分项,虽然与案件本身没有关系,但是确实给老百姓提供了方便,为人民服务不是嘴上说说,小的事情,也是体现。
第三个维度,网络信息。
如前所述,评价的前提在于信息的获取,站在全体社会成员的角度看,能够通过参与性获得直接信息毕竟不多。绝大多数人,通过网络间接获取信息,对于案件是否公正做出自己的评价。在这种层面上,我们对于让人民群众感受公平正义的落脚点就应该跳出案件当事人的范畴,不能局限于通过接触的方式,还应当关注舆论阵地。
在传播学上有一个魔弹理论,这首先意味着,对于舆论的阵地,你不去占领它,别人就会占领它。这意味着,我们可以通过定向的方式,激浊扬清,面对纷5
繁复杂的网络形式,用司法正能量引导舆论,与不良风气作斗争,让人民群众在网络中也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存在。
近年来,人民法院通过微博直播、及时发布信息等方式传播正能力,对于维护司法公信力取到了明显的积极作用,
同时,法院干警自发的以个人身份与不良言论和风气作斗争,也对批判错误的理念,注入法治理念起到了积极作用。就是要敢于去说,正确的观点不去说,错误的观点就会满天飞,古人云兼听则明,网民们也就有了对比和“兼听”的机会。
总之,要明白如何做,首先应该明确做什么,目标第一,方式第二。要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必须要先明白老百姓是通过何种方式“感受”,确定了这一点,才能针对性的确定怎么做,避免花架子和无用功。
要想明白如何“感受”,换位思考很重要。孔子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当我们站在老百姓的立场,从当事人的角度,就会更深刻的体会到那些能够影响他们对于公平正义作出评价的因素。让人民群众感受公平正义,也许并不在于必须有什么样的壮举,而在于我们将这种感同身受贯穿到工作的每一个细节,以法官的职业操守办好每一个案件,以为人民服务的心态对待每一个当事人,以法律人的素养守护法治国家建设的一点一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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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要做到清正廉洁,就要加强自律。一名法官,要抵得住诱惑,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时刻做到“慎言、慎行、慎独”,既要严格遵守司法礼仪,又要规制八小时以外的活动,约束自己的行为,节制自己的欲望。法官的舞台不在觥筹交错的酒桌上,不在七彩斑澜的霓红灯下,也不在高谈阔论的喧嚣声中,法官的舞台只在庄严的法庭之上,只在高悬的国徽之下,只在清脆的法槌声中。
要做到清正廉洁,就要知所“畏”。即畏法、畏民、畏己。若毫不知畏,人则麻木不仁。在贪与不贪之间,或许只是一场博弈,有人惧怕法律的惩治,有人顾及社会的舆论,有人重视家庭的安定,而道德高尚的人敬畏自己的良心,这是知畏而拒腐的最高境界。法官应当具有异于常人的睿智,高于常人的品格,独立于世的价值取向。无论别人怎么做,无论别人怎么想,也无论社会风气如何变化。
我不禁想起我们成为初任法官宣誓的誓词,“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我宣誓: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忠实履行法官职责,恪守法官职业道德,遵守法官行为规范,公正司法,廉洁司法,为民司法,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而奋斗。”是的,不忘初心,方得始终,就像誓词说的一样,中国还有许多“邹碧华”式的法官把自己的一生都献给了司法事业,就是为了实现公平正义、推动依法治国。作为一名青年法官,就应当敢于担当,凝聚共识,坚定理想信念。从“燃灯者”手中接过火种,传递身边优秀法官的精神力量,用自己的努力付出,将司法事业推向前进。总有一天,我们可以自豪地说,作为一名合格的法官,我们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无愧于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