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法警大队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主要工作情况
1、履行司法警察职责,切实为办案服务
上半年,法警大队提讯犯罪嫌疑人361人,送达文件、法律文书423份,执行换押任务6次共11人,执行搜查任务9次,看管罪犯11次,参与追逃出警10次、捕获罪犯3人,参与处置突发事件出警8次,协助执行拘留11人,协助执行逮捕9人,各类勤务出警58次。同时法警队积极配合办案部门的提讯工作,办案人员到看守所提讯,都有法警持械具予以现场配合,保证了业务部门提讯工作的顺利进行,为办案人员提供了有效的安全保障。
2、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增强服务意识
法警队还担负着全院机动车的管理、主要领导用车、协调处室用车和离退休老干部的公务用车等任务,上半年法警队车辆协助处室出车累计85次,外出救援10次,为业务工作提供了有效的服务和保障。在车辆的管理工作中,加强了统一管理,由法警队安排专人负责全院机动车的修理、保养、验车工作,上半年累计修理保养车辆73次,验车21辆,保证了维修质量,缩短了维修时间,节约了修理经费开支。
3、落实交通安全制度,确保交通安全。
认真落实《**区人民检察院车辆使用管理规定》及相应规章制度,年初,与院各局、处、室驾驶员及行人签定了《交通安全责任书》。上半年,重新整理了全院机动车车辆档案以及全院驾驶员档案,组织完成了市院内部准驾证申报工作,组织落实了两会期间交通安全工作,组织实施了交通安全月宣传教育活动,由于我们严格管理,全院36辆机动车行驶30万公里未发生甲方重大责任事故。
4、加强信息、调研文章的撰写工作
在信息调研方面,鼓励干警完成每一项工作后及时总结,多总结,总结出好的经验和做法,以便更好的开展工作。上半年法警队干警共撰写信息4篇,完成了院里下达的任务指标。
二、改进机制,加强规范化管理
1、明确职责,完善制度
根据高检院《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的要求,结合本院实际,制定、完善了《司法警察工作管理办法》、《司法警察执行看管、押送、搜查等任务的规定》、《枪支器械使用有关规定》、《司法警察送达法律文书管理规定》、《司法警察办案安全工作制度》、《司法警察看管值班制度》等规章制度,建立了司法警察工作目标管理制度,明确了法警大队队长职责、副队长职责、提讯组长职责、提讯组员职责等,使司法警察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步入了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在具体工作中实施了组长负责制,由提讯组长带领组员完成提讯、押解及其它任务。明确了各个岗位的工作内容、标准和职责,在提讯、押解过程中,每个细节都落实到位,责任到人,例如法律手续的办理、警械具的使用、警务区监视器的使用等,都指定专人负责,使每个警员岗位职责分明。目标责任制的建立,充分调动了警员的积极性,有效保障了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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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1、抓好队伍建设。积极落实高检院有关政治建警的要求,大力加强警员的思想政治建设,确保司法警察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贯彻落实政治建警的目标。抓好规范化建设,对照高检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规范化建设标准》,认真查找自身在规范化建设方面的不足,并拿出具体落实意见。
2、抓好以办案安全为重点的各项职责的履行。确保办案安全是司法警察存在价值的体现。要进一步完善机制,确保安全责任制的落实;积极探索与自侦部门相互配合模式,把安全办案措施落实到案件办理的具体环节,力争在安全模式上有所创新;以实行职位管理为契机,加大对履行职责情况检查、督察和考核的力度,促进履行职责规范化,确保安全办案。
***人民检察院法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