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低保政策宣传内容

1、什么是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答。城市低保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生活在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下的城市居民,主要以货币补助形式,保障其达到本市最低生活标准的行政行为。城市低保制度实行以差额救助为主体,辅之以政策扶持、社会互助的配套措施,实施城市低保制度应当遵循保障基本生活的原则;属地管理的原则;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什么是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答。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又称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是国家为救济社会成员中收入难以维持其基本生活需求的人口而制定的一种社会救济标准。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中最基本的内容。

3、**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多少。答。2011年度**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310/月/人。

4、什么是分类施保政策

答:城市三无户属于a类家庭,可按保障线30%的标准全额享受低保待遇;家庭成员中有患大病、重病、以及

一、二级残疾的属b类家庭,可按保障线提高20%的标准差额享受低保待遇;家庭成员中有三级以下残疾的属b类家庭,可按保障线提高10%的标准差额享受低保待遇。其他家庭属3类家庭,差额享受低保待遇。

5、向什么部门申请低保

答:《**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规定: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

6、在低保审批过程中需要如何配合

答。申请人在提交享保申请时要写明家庭人口、家庭收入的真实情况,在街道、区民政局入户调查时要积极配合,提供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

7、从递交申请开始多长时间能领到低保金。答。按照《**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规定,当月提出申请,经过街道、区民政局入户调查合格后,当月审批,次月领取低保金。

隐藏内容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 普通用户特权:8.8积分
  • 会员用户特权:免费
  • 网站代理用户特权:免费推荐
会员免费查看

答。由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2、对骗取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低保对象采取何种处罚

答。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警告,追回其冒领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款物;情节恶劣的,处冒领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