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法官队伍建设情况的检查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

按照县人大常委会2009年工作要点安排,经主任会议决定组成检查组,在常委会领导的带领下,于2月9日到县人民法院采取听汇报、查资料、召开座谈会等方法,对县人民法院法官队伍建设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以队伍建设为重点,牢固树立“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执法理念,以“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树一流作风,创一流业绩”为奋斗目标,始终把勤政、务实、高效作为队伍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强法官队伍建设,促进各项审判工作,为保障司法公正、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做了大量的工作。

(一)法官队伍的基本情况。县人民法院现有15个内设庭室和4个基层法庭,在职在编86人,有法官53人,其中男44人,女9人;36周岁以下的2人,37至45周岁20人,46周岁以上31人,平均年龄46.3岁;研究生学历1人,大学本科学历44人,大专文化8人;审判员50人(含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助理审判员3人;一级法官27人,二级法官12人,三级法官1人,四级法官2人,四级高级法官11人;人民陪审员28人。

(二)重视教育培训,法官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得到提高。县人民法院按照“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工作思路,以法官职业化建设为目标,全面加强了对法官的教育、培训。通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大学习、大讨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等专项教育,狠抓了队伍职业道德和廉政建设。坚持学历教育与专业培训,请进来与走出去,岗位练兵与庭审观摩交流,书面材料与音像资料辅导相结合等方式对法官进行培训,提高了法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有5名干警通过了司法资格考试,42名干警取得了法律本科文凭。

(三)重视制度建设,队伍管理进一步规范。县人民法院重视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完善了32项制度。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对审判权、执行权的监督,及时查办违纪案件,促进了司法廉洁。坚持“司法为民”宗旨,注重从思想上解决“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根本问题,较好地贯彻了“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司法指导思想,树立了较强的大局意识、宗旨意识、公正意识、效率意识、责任意识。坚持科学、公正的用人机制,采取大考试、大练兵、竞争上岗、轮岗交流等措施,激发了干警活力。坚持从优待警,落实了干警办案经费、法官津贴、内设机构建制和干警职级待遇等,稳定了法官队伍。积极服务于县域经济发展、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建设、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等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县人民法院及法官和干警多次受到中、省、市和县委的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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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进一步抓好班子建设,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修养,对领导班子成员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严格纪律,真正做到执法为民、公正司法。

(二)进一步加强法官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法官政治业务素质。县人民法院要进一步加强法官职业道德和职业化建设步伐,按照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清正廉洁”法官队伍的要求,加强法官的政治思想教育,牢固树立“三个至上”的思想。制定、完善法官教育培训规划,把法官职业道德建设与执法规范化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把法官道德的基本要求变成执法、司法工作的规则、机制,提高法官的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真正使法官成为社会公平正义的守护者。进一步落实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发挥好人民陪审员在案件审理中的作用。

(三)认真履行审判职能,进一步提高案件审判质量。县人民法院要紧扣“公正与效率”主题,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加强审判体制改革,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保障当事人合法的利益诉求,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和法律尊严,维护社会稳定。建立完善案件质量考核制度,用案件审判质量来体现公正司法的准确度,把案件执行工作作为贯彻实施法律的重要工作来抓,采取多种措施抓好案件的执行工作,以推行司法公开为契机,努力开创审判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