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安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05年3月8日在临安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临安市人民法院代院长何敏

各位代表:

我代表临安市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参加会议的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二00四年工作回顾

二00四年以来,我院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按照院党组年初提出的‚实现一个目标、推进二项建设、力争三个突破、完善四个规范、做到五个注重、处理好六个关系‛的工作思路,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牢固树立司法为民宗旨,深化法院改革,注重文

1明与效果,不断加强审判工作,狠抓队伍建设和三个文明建设,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全市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全面履行审判职责

二00四年我院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的主题,进一步加强审判执行工作,为打造‚平安临安‛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8145件,同比上升6.85%;办结各类案件8141件,比上年同期上升6.74%;结案率、执行率、调解率分别达到了98.65%、97.76%和80.94%,均名列杭州地区首位。

(一)依法惩处各类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我院以维护社会稳定为首任,坚决依法惩处各类刑事犯罪。一年来共审结刑事案件467件,判处犯罪分子667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81人。

按照中央‚严打‛整治工作的部署,继续保持‚严打‛的高压态势,并针对临安的实际确定了我市刑事审判的‚严打‛重点,稳、准、狠地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严厉打击各种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活动,始终把恶势力、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型犯罪案件作为打击的重中之重,依法快审重判,全年共审结寻衅滋事、抢劫等案件45件,判处被告人84名。同时,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开

2展‚禁赌专项活动‛,共办结此类案件2件,判处被告人6名。

依法惩处各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维护市场经济安全。一年来共审结此类案件4件,判处被告人6名。依法严惩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各类职务犯罪,坚定不移地将反腐败斗争推向深入。全年共审结此类案件10件,判处被告人13名,共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41.7万元。

打防结合,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加强了与镇乡、街道的联系和协作,实行了法院受理案件的逐月通报制度、重大事项通报制度、司法建议制度和建立非诉执行案件联动机制,成立了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小组。一年来共集中召开宣判大会3场次,累计超过1万名群众旁听;为乡镇人民调解员、在校学生授课10次,受教育人数达5000余人。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一年来共依法对87名未成年罪犯从轻减轻判处刑罚。

(二)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促进经济健康发展进一步加强民商事审判工作,依法调处各类经济和社会纠纷。全年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5195件,同比上升12.64%,解决诉讼标的总金额为2.4亿元。

加强各类民事案件的审理,力争多办案、快办案、办

3好案,全力维护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一年来共审结婚姻家庭、继承、权属、侵权等民事案件2047件。并高度重视各类群体性纠纷案件和新类型案件的处理,加强教育与疏导,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加强各类商事案件的审理,规范市场秩序。一年来共审结各类合同纠纷3148件,解决诉讼标的1.6亿元。注重加强审理各类涉及企业改制和破产纠纷案件,制裁各类金融违规违法行为,维护金融市场秩序稳定。同时注重审理各类涉及民营企业的纠纷案件,保障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加强行政审判工作,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加大了行政案件的审理力度,全年共审结各类行政诉讼案件27件,审查各类行政非诉案件167件,执结各类非诉行政案件152件,依法切实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行使诉讼权利,监督和支持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四)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我院以贯彻落实省高院‚加大执行力度,服务‘平安浙江’建设‛会议精神为契机,深入开展了执行工作‚三项清理‛和‚再执行凭证集中清理‛工作,并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集中执行月‛活动。坚决贯彻执行市人大常委

4会作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决议》,发挥执行工作统一管理新体制的优势,完善和落实各项执行制度,不断探索新的执行方式、方法,讲究执行艺术,提高执行工作效率,逐步建立起了适应当前新形势下切实可行的执行工作良性循环的长效管理机制,努力提高执行案件的标的到位率和实体结案率。全年共执结各类执行案件2280件,结案率达97.76%,其中发放债权凭证案件353件,发放比例为15.48%,执结案件标的达1.1亿元。

(五)加强申诉复查工作,自觉接受法律监督我院坚持依法纠错的原则,依法加强申诉审查和再审工作,全年共办结各类申诉案件30件,提起再审案件2件,其中依法改判1件。自觉接受法律监督,全年共审结检察机关依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4件,其中维持原判2件,调解1件,撤诉1件。

二、强化审判服务意识,落实司法为民要求司法为民是执政为民思想在司法工作中的具体化。围绕中心抓审判,不断强化审判服务意识,全面落实司法为民的要求是我院近年来一直坚持的工作目标。

(一)方便群众诉讼

我院在继续落实深化‚三优先‛、‚三延伸‛工作举措的基础上,加强了审判服务,并在实际工作中推行各项便

5民举措。一是加强诉讼指导,在立案大厅放置诉讼指南对如何起诉、如何举证、如何申请财产保全等作出明确的说明,供当事人取阅。同时在大厅设置各类诉讼文书样本,供当事人参阅;二是推行诉讼风险提示制度,积极引导当事人树立诉讼、保全、执行的风险意识,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三是积极推行服务承诺,在立案、收费、电脑分案、财产保全、简易案件快速审理等方面公开服务承诺,增强工作的透明度。

(二)实施司法救助

我院积极探索保护困难群众、特殊群体合法权益的措施和办法,进一步扩大司法救助的范围,帮助人民群众解决‚打官司‛难问题。一年来共为符合条件的公诉案件被告人指定辩护律师20人次,全年共批准缓、减、免收诉讼费案件90件,金额达20余万元。执行案件不再预收申请执行费。对涉及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劳动报酬等直接影响当事人基本生活保障的案件优先审理、优先执行,有效地保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三)规范调解工作

进一步加强了诉讼调解,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判调结合‛的原则,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努力提高民商事案件的调解结案率。一年来共以调解(含撤诉)

6方式审结民商案件4191件,占全院民商事案件结案总数的80.94%。继续加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庭的工作,确保了‚绿色通道‛的高效运行。同时,积极支持和指导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各业务庭和法庭经常主动前往辖区各乡镇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后为基层人民调解员授课10余次,并建立了联系网络。同时,通过审判活动依法确认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健全了多途经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的有效机制。

(四)完善各项改革举措

不断巩固、深化和完善法院各项改革成果。进一步落实公开审判制度,方便群众旁听庭审,运用公开审判、示范引导、法制教育等方法,依法妥善处理好人民群众关注的案件。进一步完善了以立案排期为主体、审限跟踪为核心的案件审判流程管理制度,全面实现了案件立审分离、审执分离、审监分离、裁执分离。并继续推行电脑分案制度,从源头上预防人情案、关系案,保障司法的廉洁和公正,同时也增强了审判人员的效率观念,缩短了办案周期,实现了高效办案。进一步扩大了民事案件简易审的范围,继续推广适用刑事普通程序简化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做法,提高了司法效率。一年来,我院速裁组共办结案件1533

7件,平均结案时间仅12天。

(五)重视解决涉诉上访问题

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开展了集中处理涉诉上访问题专项活动,并针对涉诉上访案件种类多、权利义务关系复杂的特点,树立‚大信访‛观念,强化信访工作联动制,规范信访工作程序,建立了信访工作长效机制。并切实做好常规信访工作,一年来共办理群众来信187件次,接待来访852人次,有效地化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同时我院还顺利完成了省、杭州市主要领导来临下访活动相关工作。

三、完善司法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司法效能一年来,我院进一步加强了司法管理,提高了司法管理水平,确保了司法效能的充分发挥

(一)创新法院管理机制

建立了审判流程管理机制,加强对审判和执行各个阶段的管理。建立了审判质量管理机制,对审判和执行工作质量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系统化的监督管理。建立了执行工作良性循环机制,强化执行工作效能。建立了队伍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修订了岗位责任制考核办法,继续实行对部门的考评制度,并出台了《法院管理制度》和《法官职业化建设实施方案》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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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进一步坚持党委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积极争取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支持。认真落实中央、省、杭州市关于加强人民法院基层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努力将上级精神贯彻到法院的各项工作中。大力加强人民法庭建设,积极争创省级‚模范五好法庭‛。在市委、市府的关心支持下,配备有较先进的安检、记录、视听、监控以及交通、通讯设施和警务装备的现代化审判法庭已经初步形成,我们要充分运用电子技术、网络技术等现代技术和高科技手段,完善法院计算机局域网建设,加快办公自动化进程,实现审判、办公、管理的现代化。

各位代表,成绩只能代表过去,面对党和人民的要求,我们的事业任重而道远。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和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精神,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紧扣市委中心工作,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动力,以加强司法能力建设为重点,以依法、公正、文明、高效为前提,全面推进我院各项审判执行工作的开展,为保持全市经济社会平

19稳协调较快发展、扎实推进强市名城胜地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