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区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集体约谈会上的讲话
在全区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集体约谈会上的讲话
今天,我们专题召开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集体约谈会。
对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中央、省委、市委都高度重视。中共中央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要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强化责任追究,不能让制度成为纸老虎、稻草人。中央纪委王岐山书记陆续召开一系列座谈会,多次强调抓党风廉政建设,要害就是落实主体责任。省委、市委都在积极抓好相关精神的贯彻落实工作。6月16日,市委举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座谈会,xxx书记专门听取了包括我区在内的x个单位的工作汇报。6月18日,市委又召开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集体约谈会,×××书记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工委)充分认识落实主体责任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强化政治担当,不折不扣抓好这项工作的落实。这些动作都足见上级对此项工作的重视程度。
我们这次会议的主要目的是要把上级的相关精神和工作要求传达贯彻好,使大家进一步增强对落实主体责任重要性的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会好、落实好。7月1日,区委常委会已专门研究通过了20**年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考核办法,区委通过建立我或金水法书记约谈“一把手”制度、实施“一把手”任前廉政谈话和强化主体责任考核等方法传导压力,转变思路,倒逼责任落实。下面,我就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讲四点意见。
一、准确把握党委主体责任内涵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这不仅仅是提法上的改变,而是意味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格局的重大调整,意味着党委、纪委工作职能的重大转变。过去,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承担全面领导责任,现在党委负主体责任,就是说不仅要承担领导责任,而且把过去由纪委为主抓实施,变为党委抓实施,实施主体的层级提高了。纪委负监督责任,主要是加强执纪、监督、问责,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要落实好党委主体责任,必须了解主体责任的涵义。
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年初的中纪委三次全会上明确指出,党委承担主体责任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一是加强领导,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二是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三是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四是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五是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这五个方面,可以理解为包括三个层次的责任:即党委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分管领导班子成员的领导责任。党委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的集体责任,必须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业务工作等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党委主要负责人是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履行“一岗双责”,必须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说的简单点,就是以后你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书记必须亲自抓在手中;如果出现廉政建设问题,党委书记要负责任。
二、充分认识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极端重要性
中央提出党委主体责任,是中央根据反腐败斗争形势提出的重大政治任务,是强化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的重要举措,是历史和实践发展的必然要求。一是党的性质决定的。腐败现象同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性质水火不容。落实党委主体责任,集中体现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的内在要求,也是对各级党委、党员领导干部党性觉悟、治理能力的重大考验。二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党章明确指出:“各级党委要整体推进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党委领导下进行工作……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等等。这充分表明,党委主体责任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各级党组织责无旁贷的政治任务。三是形势的迫切要求。当前,滋生腐败的土壤仍然存在,反腐败形势十分严峻复杂,任务依然艰巨繁重,一些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影响恶劣、亟待解决。纵观腐败案件的发生,分析根源,其中一个主要原因就是党委主体责任没有落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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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以前,纪委介入的工作很多,凡是容易腐败的领域都叫纪委提前介入,削弱了纪委的监督职能,也牵制了纪委大量精力。现在,要求纪委工作“三转”(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全区各级党委(党组)要坚决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要求,全力支持纪委明确主责、聚焦主业。
一方面,各级党委(党组、工委)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为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责提供工作保障。一是议事协调机构调整问题。区纪委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从原来的xx个调整为x个。对纪检监察机关转移出去的事项,相关职能部门要搞好衔接,避免出现监管真空。二是区纪委内设机构调整问题。省纪委要求各区(县、市)纪委的内设机构要结合实际进行相应调整,确保在今年底或明年初顺利启动。纪委要牵头会同组织部、编办抓紧调研,提出方案。三是派驻(出)纪检监察负责人分工问题。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规定,纪检组长在党组中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不得兼任驻在部门机关纪委书记或副书记。对此要抓紧进行调研,提出方案,抓好落实。四是镇街纪委书记、专职副书记兼职问题。目前还有不少乡镇存在兼职、分管其他工作等情况,有些出现了影响做好纪检监察工作主业的情况,对此各镇街要认真自查,不符合要求的要加快作出整改,确保镇街纪委书记、专职副书记把主要精力放在主责主业上。
另一方面,作为纪检监察机关,要在党委领导下,大胆开展工作,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一要加强政治监督,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对在意识形态上认识不清、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唱反调、政治立场不坚定的党员干部,要及时进行监督处理。二要加强对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监督,将其纳入纪委工作范畴。三要加强作风建设,抓住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契机,聚焦“四风”问题,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xx条”办法、“xx禁令”、市委“xx条”实施细则和区委“二十五条”细则的落实,坚决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人和事,增强党员干部服务力、执行力和担当力。四要加强自身建设,健全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管理监督机制,加强能力和作风建设,规范履职行为,提高履职能力,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队伍,为履行好监督责任和协助党委履行好主体责任提供队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