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
2023年以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纪委监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的监督和悉心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工作部署,着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形势,立足医疗保障工作和医保队伍建设实际,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积极构建医疗保障系统党风廉政“新常态”。通过党建引领推动医疗工作高水平发展,我局医保基金监管工作在首次全省医保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介绍,崔青副市长第二届全国医疗保障高峰论坛上就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医保基金监管作重点经验介绍。我市入选国家医保基金监管方式创新试点城市,这也是我市医疗保障领域首项国家级试点项目。根据纪检监察组要求,现将我局2023年上半年年党风廉政建设主要情况汇报如下:
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落实情况
(一)重视党建引领,同步谋划组建、党建和业务建设
一是自觉把党建工作放在医疗保障工作大局中去布局和把握。重视机关党建对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的引领,同步谋划组建工作、党建工作和各项业务工作,一手抓组建,一手抓党建,加快推进业务建设。二是切实加强党对各项工作的领导。机构改革的各项工作、每一环节都在党组的领导下进行,对“三定”规定的草拟、职能的划转、人员的转隶以及办公场所的落实等都经过党组会研究决定,对改革过程中遇到的难点和问题,及时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始终把讲政治、守规矩贯穿于机构改革的全过程,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三是切实抓好党员队伍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组建之初,我局就成立了临时党支部,建立党员名册,组织干部开展理论学习、业务培训和廉政教育,凝聚精神、提升能力,较好地发挥了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各项工作快步走上了正轨。
(二)强化理论武装,筑牢思想阵地
1.充分发挥理论中心组的辐射带动作用。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中央、省委、市委和上级医疗保障部门的决策部署作为中心组理论学习的主要方向和重点,每逢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党性大会上作了重要讲话,每逢中央、省、市召开重要会议,每逢中央、省颁布重要法规制度,都及时组织学习,并扩大到局中层以上干部和全体党员,迅速在党员干部中统一思想认识,形成指导意见,推动上级部署要求在全市医疗保障系统落细落实。
2.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部署安排,党支部紧跟局党组主题教育的步骤,同部署同推进。按照主题教育总要求,组织全体党员原原本本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开展集中学习研讨,交流学习心得体会,引导党员干部用好“学习强国”“湛江干部在线学习”“湛江智慧党建”等学习平台,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从而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高理论学习质量;扎实推进“深调研”活动,结合自身职责和单位中心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对照党章党规认真检视反思,查摆存在问题,列出问题清单;根据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形成整改台账,开展全面整改和专项整改。主题教育期间,党支部共召开党员大会x次、支委会2次进行学习交流;领导班子成员向所在支部党员报告个人学习体会5人次;党支部结合主题教育开展党员慰问1次,开展党员志愿服务3次,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4个;结合整改深入推进为民服务体验,加快推进“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平台建设,全市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实施“一站式”结算,为1.66万困难群众提供服务,医疗救助基金支付920万元。
3.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围绕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这条主线,抓好教育宣传工作,坚持正面宣传引领,切实把意识形态工作抓紧抓好。一是强化工作责任。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日常业务和党建工作紧密结合,明确党组班子对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其他班子成员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承担具体责任,不断强化责任意识、阵地意识、忧患意识。二是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权。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在局党组会议和支委会中认真学习传达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来,切实加强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三是加强阵地建设。重视机关文化氛围营造,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建立支部活动阵地,充分利用办公区域有限的空间,建设党员活动室和党建宣传长栏,把“空白墙”变成“党建墙”,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在“湛江医保先锋”微信群开设“每日微学堂”,学习理论和业务知识,交流工作和学习心得,营造共同学习、共同提高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组织建设,夯实工作基础
1.抓组建促融合。作为新组建的部门,基层党组织也需要新组建。因此今年我们把加强组织建设,选好配强党支部班子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积极打造基层战斗堡垒,为党风廉政建设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一是成立临时党支部。为加强组建期间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组建伊始我局就成立了临时党支部,积极开展学习教育、业务培训和党日活动,着力解决干部队伍能力不足和本领恐慌问题,促进工作融合、人员融合、思想融合和力量融合。二是成立机关党支部。经市直属机关工委批准,5月22日我局召开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第一届党支部委员会,正式成立党支部,选举党组书记、局长方如江同志担任支部书记,并把一批党性强、作风好、素质高的同志选配进支部班子,切实加强对机关党建工作的领导。三是成立党小组。为切实提升党建工作质量,12月7日,我局依照党员人数均衡,工作性质相近,便于党员集中学习和开展活动的原则,成立了2个党小组,进一步完善了基层党组织组织架构。
2.抓规范促管理。一是抓制度落实。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认真按照市委组织部印发的“三会一课”学习要点,切实增强党员学习的系统性、针对性和时效性,坚持做到学有指引、学有计划,做到重要理论专题学、重要精神及时学、重要内容定期学,着力建设学习型党组织。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支部会议的第一议题,作为组织党员学习的重中之重。推行“三会一课”报备制度,实行支部生活记录报备和检查通报,做到会前有计划、会中有记录、会后有档案。二是抓制度建设。党支部成立之初,我们就着手建章立制工作,瞄准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的目标,完善有关的规章制度。先后建立了党建工作责任制、“党员活动日”制度、谈心谈话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三会一课”制度等共18项制度,实现了党支部活动和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三是抓日常管理。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提高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质量。把支部规范化建设作为做实基层党建的基础工作,严格按照规范化管理目标,切实抓紧抓好。第一,做到支部工作有计划。第二,坚持民主集中制。第三,严格组织生活制度。第四,按规定收缴党费和公布。第五,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和考察。第六,对党建工作进行检查和总结。
(四)注重建章立制,推进依法行政
作为一个新组建部门,各方面工作都处于开局起步的阶段,建章立制工作显得尤为重要,也是组建之初我局的工作重点之一。特别是今年9月第二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以来,我们针对整改清单逐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加快推进建章立制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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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1.明确工作职责,排查廉政风险。根据科室职能、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从基金预算到基金使用,从业务工作到“两定”监管,逐级、逐岗、逐环节科学地对领导岗位、科室职能和工作人员职责进行廉政风险点查找,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重点环节,全面梳理办事流程,逐一查找岗位廉政风险点,共梳理关键岗位、排查廉政风险点6个,主要包括医保基金缴费基数核定、医保基金稽核控制管理、医保基金拨付管理、特殊门诊待遇审核及待遇核准、医疗费用审核、“两定”机构服务协议等。
2.加强“两定”机构监管,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全面实行分级管理,督促医保经办部门修改完善“两定”服务机构协议,共完成2078家“两定”机构(定点医疗机构226家,定点药店1852家)服务协议的签订工作,同时加强对服务协议的日常检查和考核。持续深入推进专业审核工作,与市社保局、卫健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保险公司等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检查,规范“两定”机构医疗服务行为。充分利用医保智能审核系统,不断补充完善审核规则,截止2023年上半年年底,共审核出问题单据559839条,扣款金额1334.36万元。对“两定”机构的有效监管,遏制了定点医疗机构不合理费用的支出,提高了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保障了医疗保障基金安全平稳运行。
3.抓好专项整治,推进整改落实。根据市委《关于整治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的专项工作方案》统一部署,其中推动药品耗材定价机制改革、医保基金监管等两项整治任务由我局和市卫健局牵头负责。我局医药价格招采和法规科、规划财务和基金监管科及时制定了整改落实清单和工作方案,持续有力推进整改任务落实。在推动药品耗材定价机制改革专项整治方面,积极统筹部署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对全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收费情况进行摸底,部署开展全市公立医院取消耗材加成政策评估工作,2023年上半年年底前实现全部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零差率”销售。同时开创性地开展药品跨区域集中采购工作,2023年上半年年总合同金额15.57亿元,总订单金额4.525亿元,经第三方支付评审服务中心测算,2023年上半年年7-12月在相同采购量的情况下,同比节省金额4733.8万元。与此同时,积极推进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大区域范围工作并取得初步成效。在医保基金监管专项整治方面,在全市深入开展打击欺诈骗保大检查工作,查处涉案医院18家,停止医保基金医院8家,约谈违约违规行为医院5家。同时加快推进国家医保基金监管方式创新试点工作,积极协调各相关部门,拟定《湛江市推进国家医保基金监管方式创新试点工作方案》,目前该方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有待进一步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