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总结及2024年计划

今年,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在局领导班子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年初订下的工作计划目标,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和谐和稳定,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的职能和作用,完成全年的各项工作任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2023年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开展情况

(一)开展多次执法专项检查和劳资隐患排查工作

今年,结合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和我市的实际用工情况,根据我局统一部署,我大队联动各镇(街)人社服务所在全市范围内先后开展劳动保障监察专项执法监察、劳动用工备案检查、农民工工资支付检查等多项检查,督促企业做好网上用工备案申报,摸清企业工资发放、参加社会保险等用工情况。执法检查过程中如发现企业存在用工问题的,责令企业限期改正。

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我大队开展了关于劳资纠纷“社会矛盾化解年”、“劳资纠纷形势每月研判”、“全市突出矛盾纠纷情况排查”等一系列排查活动,我大队根据实际劳资纠纷形势,定期收集劳资纠纷隐患的有关数据,及时监控处理发现问题的企业,务求做到早发现早处理。

(二)规范群体性劳资纠纷处置措施,加强部门联动,争取劳资纠纷处置“快、稳、妥”

今年群体性劳资纠纷呈上升趋势,涉及人数多、金额巨大、社会影响面广,因此,我局高度重视群体性劳资纠纷的预防和处置。为更好更规范预防处置该类案件,我局草拟了《关于建立市预防化解处置劳资纠纷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由我市市府办发文,进一步建设和完善我市预防化解处置劳资纠纷联席会议制度,落实各单位的工作职责,利用大数据的工作方式收集企业经营和用工情况数据、综合分析研判,规范群体性劳资纠纷的处理流程,要求各单位联动配合,快速处理群体性劳资,维护劳资纠纷处理期间的社会稳定,综合利用各方力量妥善解决群体性劳资纠纷。

(三)密切关注建筑行业工资支付情况,严格执行建筑企业工资保证金制度,解决建筑施工企业拖欠工人工资问题

在日常巡查工作中,职能部门要密切关注各大建筑公司的工资支付情况,确保工人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同时,我市严格执行《市建筑施工企业工资保证金制度管理办法》,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相应规定支付建筑施工企业工资保证金。一旦用人单位出现因各种原因造成的严重拖欠工人工资情形,人社部门即可动用工资保证金支付工人工资,从资金源头上解决拖欠工人工资的事件。

(四)做好两法衔接,处理好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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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继续健全防范和打击企业欠薪逃匿行为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围绕解决涉劳资突出矛盾事件,全面配合做好我市防范和打击企业欠薪逃匿行为的工作;积极探索防范和打击企业欠薪逃匿行为的新方法和新思路;加强各成员单位间的信息沟通,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三)建立健全企业诚信体系,加强与住建局、人行、工商、公安等部门联动,加大工程建筑领域用工行为的规范整治力度。加强与住建局、人行、工商、公安等有关部门沟通协作,积极探索建立全市企业的信用评价和奖惩机制,按照企业用工情况,实际评价企业等级,订立相应的奖惩,促进企业规范用工。今后凡是有拖欠工人工资现象的用人单位,列入“黑名单”制度。将用人单位的不良违法行为记录在其诚信档案里。

(四)加大恶意欠薪违法行为打击力度。按照各级政府关于打击欠薪逃匿行为文件、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名及其实施细则等精神,逐渐完善多部门防范和打击企业欠薪行为联动机制。一旦发现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行为,人社局将按程序及时妥善处理,并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移送工作细则》,将涉嫌恶意欠薪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依法实施抓捕,争取快速侦办、快速立案、快速批捕,提高打击欠薪行为的威慑力。设立奖励基金,落实对抓回欠薪逃匿人员有功的部门和个人的奖励。参照建筑企业工人工资保证金制度,探讨制定全市企业的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