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4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管理制度

第一篇:

1.24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管理制度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管理制度

1目的

安全检查主要是为了防患于未然,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保证公司安全生产。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及时发现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隐患,并及时整改,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2使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厂内所有车间及部门的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管理。

3职责与分工

3.1公司设置有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安全检查领导小组。由安全环保部、生产技术科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负责组织对公司的各专项检查、季节检查、节假日检查等。

3.2各车间及相关部门,负责对本单位安全隐患的日常检查并组织群众性的安全自查活动

4内容与要求

4.1日常安全检查

4.1.1生产岗位的班长和操作工,应严格执行班中的巡回检查和交接班检查

4.1.2非生产岗位的班长和操作工,应根据本岗位的特点,在工作前和工作之中进行检查。检查情况记录在交接班记录上。

4.1.3各单位、班组如发现事故隐患要及时整改,确保人、财、物的安全,对于自己解决不了的隐患要上报主管部门,共同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监督落实整改

4.1.4各单位要发动全体员工随时对安全隐患进行自查,并及时落实整改措施

4.2定期安全检查

4.2.1春季安全检查。以防雷、防静电、防解冻、防建筑物倒塌为重点。

4.2.2夏季安全检查。以防暑、防汛为重点。

4.2.3秋季安全检查。以防火、防爆、安全防护设施、防冻保温为重点。

4.2.4冬季安全检查。以防火、防冻、防滑为重点。

4.2.5定期的安全检查由安全检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

4.3专项安全检查

4.3.1安全用电和防雷防静电安全检查

4.3.2安全防护装置的安全检查

4.3.3防火、防爆的安全检查

4.4节假日的安全检查主要是对节日安全、保卫、消防、生产装置等进行安全检查

4.5安全管理人员要经常深入现场,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督促有关部门解决

4.6各项检查内容应包括国家生产法律法规、厂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执行情况,人员培训教育及持证上岗情况,设备管理,各种安全设施、设备是否完善,安全标志、定置管理、劳动纪律、防火灭火以及防护用品(具)的保管等情况

4.7各专项检查、季节检查、节假日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开据《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并在规定的整改期限后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车间及其它部门进行的各项安全自查,检查记录于《体系运行检查记录表》上,并将处理意见方法上报相关部门领导。

4.8凡在检查中查出的各类隐患,无故未及时整改的,由安全负责人按《安全奖惩制度》提出处理意见报主要负责人审批后实施

4.9对事故隐患存在部门,不能解决的问题由部门专题报告,提交安全生产委员会研究解决

4.10凡在检查中查出的问题,在《综合管理考核办法》考核范围内的,按该办法考核

第二篇:

1、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改管理制度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改管理制度

1、任务与要求

第一条安全检查是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其基本任务是:进行危害识别,查找不安全因素和不安全行为,提出消除或控制不安全因素的方法和纠正不安全行为的措施;确保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制度得到落实执行。

第二条安全检查除进行经常性检查外,还应开展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和日常检查。

第三条安全检查活动,要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内容和计划,以及检查路线。

第四条厂级检查由厂长带队,组织安全、工业卫生、消防、环保、工艺、设备电气、办公室、基建等部门、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车间检查由车间主任带队,组织安全、设备、工艺等人员进行安全检查。班组检查由班长带队,组织班组成员进行检查。各级检查要做到边检查边整改。

第五条部门职责

(一)安全部门负责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和安全台帐、记录的执行情况

(二)设备管理部门负责设备安全检查和有关设备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三)生产技术部门负责装置生产过程的运行情况、工艺技术安

全情况的检查。

(四)消防管理部门负责检查消防设施、器材的状况和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制度的执行情况

(五)生产车间(部门)负责本车间(部门)的安全检查

(六)各生产岗位员工负责本岗位的日常交接班和班中的巡回检查

2、形式与内容

第六条综合性安全检查。是以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为重点,各专业共同参与的全面检查,厂级检查每月组织检查或抽查一次;车间检查每周组织一次;班组检查每天班前班后检查一次。

安全检查内容:

(一)安全管理方面的主要内容:

1、检查各级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和研究安全工作情况的记录,安全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工作会议记要(录)等;

2、检查安全职责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安全基础工作的落实情况等;

3、检查各部门管理人员的安全法规教育和安全生产管理的资格教育是否达到要求;检查员工的安全意识、安全知识教育,以及特殊作业的安全技术只是教育是否达标

(二)现场安全检查主要内容:

1、按照生产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危险化学品管理、消防、工业卫生等专业的标准、规范、制度等要求,检查生产、储存、施工

现场是否落实,是否存在隐患;

2、检查各部门及个人的安全职责是否落实,检查员工是否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纪律和操作规程;

3检查生产、检修、施工等直接作业环节各项安全生产保证措施是否落实。

节日检查主要是节前对安全、保卫、消防、生产设备、备用设备、应急预案等进行的检查,特别是应对节日干部、检维修队伍值班安排和原辅料、备品备件、应急预案落实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第七条专业检查。安全、消防、工业卫生检查由安全部门组织;设备电气检查由设备电气部门组织、基建(建筑物)检查由基建部门组织;工艺检查由工艺部门组织;仓库储存检查由仓储部门组织。专业检查每年至少进行二次。内容主要是对锅炉及压力容器、危险物品、电气装置、机械设备、厂房建筑、运输车辆、安全装置、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等进行专业检查。

第八条季节性检查。主要是根据气候变化的特点,由安全部门组织各有关专业和部门的人员参加的,对防火防爆、防雨防洪、防雷电、防暑降温、防风工作等,进行预防性季节检查。

第九条日常检查。分岗位检查和管理人员的巡回检查。生产岗位的员工上岗时,应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车间主任、安全员、工艺员、设备管理员要对本车间的安全生产和设备运行情况进行巡回检查,及时了解情况和处理问题;各部(室)各专业人员要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进行检查。

第十条各类检查均应编制相应的《安全检查表》,并按检查表的内容逐项检查,做好记录。厂级安全检查,由厂长签字;车间每周安全检查后,由车间主任签字;班组的安全检查,由班长签字。

3、隐患整改

第十一条各级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都要逐项分析研究,并落实整改措施。做到“四定”、“三不推”(即定措施、定负责人、定资金落实、定完成期限和凡班员能整改的不推给班组、班组能整改的不推给车间、车间能整改的不推给厂)。

第十二条对较严重威胁安全生产但有整改条件的隐患项目,由安全部门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整改单位在期限内整改后,要将“整改回执”上报安全部门,由安全部门组织验收。

第十三条对物质技术条件暂不具备整改的重大隐患,应积极采取有效应急防范措施,并纳入计划,限期解决或停产。

第十四条厂无能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再书面向董事会和政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十五条各项安全检查,将查出的隐患和整改情况报告上一级主管部门,班组检查每周向车间报告一次;车间检查每月5号前将上一月的检查整改情况报安全部门存查;厂级检查,由安全部门存档,各类重大隐患及整改情况均由安全部门汇总存档。

第三篇: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管理制度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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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各专项安全检查、季节检查、节假日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立即根据不同情况做出相应的整改并做好书面记录。在规定的整改期限后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并将处理意见方法上报安全领导小组。

2、凡在检查中查出的各类隐患,无故未及时整改的,由安全负责人按《安全奖惩制度》提出处理意见报主要负责人审批后实施

3对本部门不能解决的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安全领导小组,由安全领导小组研究解决。不属于本单位范围或本单位不能解决的安全隐患上报局安全技术科和辖区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