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压线路定期巡视、检查管理规定
第一条线路巡视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定期巡视。由专职巡线员进行,掌握线路的运行状况,沿线环境变化情况,同时作好护线宣传工作。定期巡视周期每月两次,其中夜巡一次。
2.特殊性巡视。在气候恶劣(如大风、暴雨、雷击等)、河水泛滥、火灾和其他特殊情况下,对线路全部或部分进行巡视和检查。巡视时间视气候条件而定。
3.监察性巡视。由部门领导进行,了解线路运行状况,并检查指导区队的巡视工作。巡视时间每季度一次。第二条巡视内容
1.杆塔巡视:
⑴、杆塔是否倾斜,铁塔构件有无丢失、变形、锈蚀,螺栓有无松动;混凝土杆有无裂纹、酥松、钢筋外露、焊接缝有无开裂锈蚀,脚钉是否缺少;
⑵.基础有无损坏、下沉,周围土壤有无挖掘或沉陷,保护设施是否完好,标志是否清晰,杆塔周围有无危及安全运行的异常情况。
2.横担及金具巡视:
⑴.横担有无锈蚀、歪斜、变形;
⑵.金具有无锈蚀、变形,螺栓是否紧固,开口销有无锈蚀、断裂、脱落。
3.绝缘子巡视:
⑴.瓷件有无脏污、损伤、裂纹和闪络;⑵.铁脚、铁帽有无锈蚀、松动、弯曲;⑶.绝缘子有无爆裂;
⑷.绝缘子串是否偏斜、开口销及弹簧销是否缺少或脱出。
4.裸导线(包括避雷线)巡视:
⑴.有无断裂、损伤、烧伤痕迹,有无腐蚀现象;
⑵.三相驰度是否平衡,有无过紧、过松现象;
⑶.接头是否良好,有无过热现象,连接线夹螺帽是否紧固、脱落等;
⑷.过(跳)引线有无损伤、断股、歪斜,与杆塔、架构及其他引线间距离是否符合规定;
⑸.固定导线用绝缘子上的绑线有无松驰、开断现象;
⑹.导线上有无抛扔物。
5.防雷设施巡视:
⑴.避雷器瓷套有无裂纹、损伤、闪络痕迹,表面是否脏污;
⑵.避雷器固定是否牢固,各部分附件是否锈蚀,引线连接是否良好,接地端焊接处有无开裂脱落;
⑶.保护间隙有无烧损,锈蚀或被外物短接。
6.接地装置巡视:
⑴.接地引下线有无断股、损伤;
⑵.接头接触是否良好,线夹螺栓有无松动、锈蚀;
⑶.接地体有无外露,在埋设范围内有无土方工程。
7.拉线顶(撑)杆、拉线柱巡视:
⑴.拉线有无锈蚀、松弛、断股和张力分配不均等现象;⑵.拉线绝缘子是否损伤或缺少;⑶.水平拉线对地距离是否符合要求;⑷.拉线棒、抱箍等金具有无变形、锈蚀;
⑸.拉线固定是否牢固,接线基础周围土壤有无突起沉陷、缺土等现象;
8.沿线情况巡视:
⑴.沿线有无易燃、易爆物品和腐蚀液、气体;
⑵.导线对地、对道路、建筑物、电力线、通讯线等距离是否符合规定,有无可能触及导线的铁烟囱、天线等;
⑶.有无威胁线路安全的工程设施;
⑷.导线与树、农作物距离是否符合规定;
⑸.查看线路的污秽情况。
第三条线路维修
线路维修每年进行一次,在每年的春季进行。维修内容主要是清扫悬垂,对杆塔各部螺栓联接部位紧固;杆塔锈蚀部位防腐;各拉线、坠线、抱箍螺栓压接、联接部位紧固、检查导线有无过热现象。另外,应依定期巡视检查的情况对维修内容进行增加和删减。
第四条线路巡视结束后,认真填写高压线路巡视情况记录,对查出的问题,按“五定”原则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及时反馈机电运输科,存档备查。
第五条矿井主供架空线路的定期巡视、检查、维修由机电运输科全面负责监督落实。
第二篇:定期安全巡视检查制度安全定期巡检、专项检查、安全评价等有关制度
依据: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和相关行业监理规范的要求,编制下列制度:
一、定期安全巡视检查制度
1、项目监理部每周组织安全大检查,参加检查的人员由项目监理部专业监理工程师与监理人员组成;公司安全检查小组随时组织不定期、有针对性的进行安全检查,每半个月一次,可采用评分表记录。
2、项目监理部负责人每周两次巡视安全检查,工地现场监理人员每天对高危作业等要有至少一次的安全检查,并以安全监理日志记录。
3、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参加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
4、凡是在定期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施工单位采取“定措施,定人员、定时间、定奖惩”,“四定”的办法解决。
5、发现严重违规施工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承包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意见;情况严重的,由总监下达工程暂停施工令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承包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及时向安全监督部门报告。
二、安全专项检查制度
1、深基坑的边坡位移、沉降监测记录及超限部位的处理情况、裂缝等是否符合专项方案的要求。由总监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人员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
2、高大脚手架(20米以上)及高大模板支撑体系专项检查:施工单位的验收情况,剪刀撑的搭设、高大脚手架与建筑物的拉接、模板支撑体系最顶端自由高度等是否符合专项方案的要求。由总监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人员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
3、塔式起重机的基础情况;施工升降机笼门机电联锁装置、上限位开关设置、电动吊篮屋面机构的安装、独立保险绳的设置、物料提升机的停靠装置等安全装置的情况。由总监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人员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
4、临时用电的配电系统采用三相五线制(tn-s系统)、实行分级配电、逐级保护、高压线与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保持安全操作距离等,以及其他机电设备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的情况。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人员检查,每半月一次。
5、“三宝”、“四口”安全防护情况。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人员检查,每周一次。
6、节前节后的安全检查、雷雨季节的安全检查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人员参加,视具体节日而定。
7、以上安全专项检查可采用评分表形式记录,并存档。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要求施工承包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意见;情况严重的,由总监下达工程暂
1停施工令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承包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及时向安全监督部门报告。
三、安全检查评分制度
(一)安全评价制度(安全评价按五个阶段进行)
1、施工准备评价。在施工现场准备完毕后,对场地平面布局、围蔽、临时用电、给排水、办公和生活设施进行评价。
2、达标评价。该阶段的评价应在工程施工至下列进度时进行:
1)房屋建筑工程地下室基坑超过3米时;
2)地下室深度不足3米或无地下室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至第三层楼面时:
3)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开工一个月后或完成工程量15%时。
3、结构施工评价。10层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封顶时作一次评价;10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其主体结构施工应在每完成10层,分别评价一次,结构封顶时还应进行一次评价;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结构施工阶段,每3个月评价一次,直至结构完工。
4、装饰施工评价。在外脚手架拆除前,进行装饰施工安全评价。
5、竣工评价。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前,进行一次工程竣工评价。
(二)项目监理部必须按工程施工进度督促施工企业按进度进行安全评价,要求施工企业对照《标准》gj59-99,组织班组、项目部、企业内部进行三级安全生产检查,如实填写记录、检查情况,对需整改的,应提出整改意见交项目部组织人员进行整改,并由技术、安全部门按《标准》规定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汇总表”的内容填写自评意见,以书面形式及时报监理单位进行安全评价。
(三)项目监理部自收到施工企业申请施工安全评价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公司组织安全评价检查组,于2天内对建筑工地进行安全评价;安全评价检查组必须由3名以上工程监理人员组成,其中电气和机械专业的专业监理人员各不少于1人,依据《标准》对现场进行逐项检查评分。作出评价意见和评定等级。竣工评价还应对施工材料、设备清场等文明施工情况进行审查。
(四)项目监理部必须按施工进度督促施工企业申报安全评价,每次进行安全评价后2天内必须将安全评价结果(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表一套)报当地安监机构审查。
惠州广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第三篇:高压线路巡查暂行管理办法高压线路巡查补充管理办法
为了掌握线路运行状况,及时发现设备缺陷和隐患,为线路检修提供保障,以保证线路安全运行,特制定以下补充管理办法。
一、巡查要求
1、安排专人巡查,每10天巡查一次,每次至少2人参加;
2、巡查人员要严格遵守安全规定,巡查结束要认真填写巡视记录;
3、特殊天气及时巡查,并严格特殊天气巡查的安全规定。
二、巡查内容
1、杆塔与拉线
(1)杆塔的倾斜、横担的歪扭及各部件的变形是否超过允许范围;
(2)杆塔部件的完整及固定情况,螺栓有无缺螺母和松动,绑线、铝带是否牢固完整,电杆焊接处有无裂纹开焊;(3)水泥电杆裂纹的出现及发展,水泥层剥蚀和脱落、钢筋外露情况的变化;
(4)拉线是否松驰,部件是否完整;(5)基坑培土是否正常;
(6)杆塔上有无鸟窝和其他蔓藤植物附生;(7)易受碰撞杆塔的保护桩、警示标志是否有效;(8)跨越公路的水平拉线的对地距离是否足够。
2、导线
(1)导线有无锈蚀、断股、损伤;
1(2)导线弛度有无异常变化,对地距离是否符合规定要求;(3)导线接头处有无过热烧痕、滑脱现象;
(4)跳线有无断股、歪扭,与杆塔的距离是否合乎要求;(5)各种架空线路交叉跨越,其相对距离是否符合规程规定的距离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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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资料、收发是否规范;
5、工地的规程规范、标准是否满足工程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