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鄯善县未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和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整改方案的通知
时间:$moditime$来源:鄯善县人民政府网供稿:编辑:
点击次数:756【关闭】
关于印发鄯善县未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和重大
安全生产隐患整改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鄯善县未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和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整改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七年十一月五日
鄯善县未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和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整改方案
今年以来,我县按照自治区、地区统一安排,开展了为期三个多月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在专项行动中,全县各重点行业和领域及各乡镇共排查出各类隐患2912条,其中2023条已整改完成,目前正在整改和限期整改的889条。“十·一”前夕,地区行署领导和自治区安监局领导对我县“十·一”节前和十七大召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及落实国家“9·21”和自治区“9·23”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我县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中排查出的还未治理整改的隐患、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治理整改工作非常关注,要求我县立即对未治理的安全生产隐患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资金、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限定时间进行整改治理,防止未治理的安全生产隐患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在未整改治理前要对这些安全生产隐患严防死守,绝不能发生事故。为认真落实自治区安监局督查组和地区行署领导的指示精神,现对我县未治理的安全生产隐患和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制定如下整改治理方案: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帕尔哈提·卡德尔(县委副书记、县长)副组长:阿斯娅·色依提(政协主席)
李晓军(县委常委、化工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何强(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白秉书(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古丽夏提·艾合买提(县委常委、副县长)方铁胲(人大副主任)买买提·司迪克(人大副主任)花保华(副县长)亚森·艾力(副县长)谭建国(副县长)马礼松(副县长)田刚(副县长)白明石(副县长)冯金海(政协副主席)程黎明(政协副主席)成员:李凯(石材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胡小龙(安监局书记、副局长)韦玉林(安监局副局长)魏成(煤炭局局长)陈军(公安局副局长)艾尔肯·肉孜(交通局局长)蒋仕新(城建局局长)刘建政(消防大队大队长)王刚(经贸委主任)邢良德(旅游局局长)夏茂桐(农机局局长)董新民(供电局局长)阿不都·许克尔卡德尔(教育局局长)朱景刚(水利局局长)张传江(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阿吉·尼亚孜(安监局副局长)郑双成(南山矿区管委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整改治理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安委办(安监局),办公室主任由韦玉林同志兼任。
二、工作目标
对未整改治理的安全生产隐患和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有效的治理,防止这些安全生产隐患诱发安全生产事故,给国家财产、人民生命安全造成损失。为我县经济建设和全社会各项事业建设发展创造安全和谐环境,确保我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
三、重点行业、领域未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和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整改治理部署安排
1、煤炭行业
责任县领导:谭建国(副县长)责任单位:煤炭局
责任负责人:魏成(煤炭局局长)协助单位:供电局
隐患整改治理完成时间:2008年6月30日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政府配套。
2、道路交通领域
责任县领导:谭建国(副县长)责任单位:交通局
责任负责人:艾尔肯·肉孜(交通局局长)协助单位:公安局
隐患整改治理完成时间:2008年4月30日前资金来源:政府财政预算拨付。
3、非煤矿山企业
责任县领导:谭建国(副县长)责任单位:安监局
责任负责人:韦玉林(安监局副局长)
协助单位:南山矿区管委会
隐患整改治理完成时间:2007年11月30日前资金来源:非煤矿山企业自筹
4、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领域
责任县领导:谭建国(副县长)责任负责人:韦玉林(安监局副局长)
责任单位:安监局隐患整改治理完成时间:2007年11月30日前资金来源:危化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自筹。
5、非矿山工业企业
责任县领导:谭建国(副县长)责任单位:经贸委
责任负责人:王刚(经贸委主任)协助单位:消防大队
隐患整改治理完成时间:2007年11月30日前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6、人员密集场所和火灾消防
责任县领导:亚森·艾力(副县长)责任负责人:刘建政(消防大队大队长)责任单位:消防大队隐患整改治理完成时间:2007年12月20日前
资金来源:公共设施政府财政预算拨付,企业消防设施自筹资金
7、建筑行业
责任县领导:白秉书(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责任负责人:蒋仕新(城建局局长)责任单位:城建局隐患整改治理完成时间:2007年11月30日前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8、农机行业
责任县领导:花保华(副县长)责任负责人:夏茂桐(农机局局长)责任单位:农机局协助单位:交通局
隐患整改治理完成时间:2007年11月30日前
资金来源。充分利用国家政策,按最低收费标准,由车主自行承担。
9、教育系统
责任领导:亚森·艾力(副县长)责任负责人:阿不都·许克尔卡德尔(教育局局长)责任单位:教育局隐患整改治理完成时间:2007年11月30日前资金来源:财政预算拨款
10、电力系统
责任县领导:谭建国(副县长)责任负责人:董新民(供电局局长)责任单位:供电局隐患整改治理完成时间:2008年5月1日资金来源:用电企业、客户自筹,电力部门按规定收费
11、火工品
责任县领导:亚森·艾力(副县长)责任单位:公安局
责任负责人:陈军(公安局副局长)协助单位:安监局隐患整改治理完成时间:2007年12月30日前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2、石材工业园区
责任县领导:白明石(副县长)责任单位:石材工业园区管委会
责任负责人:李凯(石材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协助单位:城建局、安监局
隐患整改治理完成时间:2008年5月1日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3、化工工业园区
责任县领导:李晓军(县委常委、化工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责任单位:化工工业园区管委会
责任负责人:阿不都·依明尼亚孜(化工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协助单位:安监局
隐患整改治理完成时间:2007年11月30日前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4、旅游行业
责任县领导:田刚(副县长)责任负责人:邢良德(旅游文物局局长)责任单位:旅游局
隐患整改治理完成时间:2007年11月30日前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5、水利领域
责任县领导:花保华(副县长)责任负责人:朱景刚(水利局局长)责任单位:水利局隐患整改治理完成时间:2008年6月30日前资金来源:政府财政预算拨付
16、鲁克沁镇
责任县领导:古丽夏提·艾合买提(县委常委、副县长)责任单位:鲁克沁镇人民政府
责任负责人:居来提·艾买提(鲁克沁镇镇长)协助单位:供电局
隐患整改治理完成时间:2007年11月30日前资金来源:生产经营单位自筹,公共设施财政预算拨付
17、七克台镇
责任县领导:方铁胲(人大副主任)责任负责人:艾尔肯·力提甫(七克台镇镇长)责任单位:七克台镇人民政府
隐患整改治理完成时间:2007年11月30日前资金来源:生产经营单位自筹,公共设施财政预算拨付
18、城镇
责任县领导:阿斯娅·色依提(县政协主席)责任负责人:吾斯曼·买买提(城镇镇长)责任单位:城镇人民政府协助单位:交通局
隐患整改治理完成时间:2007年11月30日前资金来源:生产经营单位自筹,公共设施财政预算拨付
19、连木沁镇
责任县领导:冯金海(政协副主席)责任单位:连木沁镇人民政府
责任负责人:买买提·赛甫尔(连木沁镇镇长)协助单位:交通局、公安局交警大队
隐患整改治理完成时间:2007年11月30日前资金来源:生产经营单位自筹,公共设施财政预算拨付20、吐峪沟乡
责任县领导:马礼松(副县长)责任负责人:加帕尔·热西提(吐峪沟乡乡长)责任单位:吐峪沟乡人民政府协助单位:交通局、安监局隐患整改治理完成时间:2007年11月30日前资金来源:生产经营单位自筹,公共设施财政预算拨付
21、东巴扎乡
责任县领导:程黎明(政协副主席)责任单位:东巴扎乡人民政府
责任负责人:马千里(东巴扎乡乡长)协助单位:安监局
隐患整改治理完成时间:2007年11月30日前资金来源:生产经营单位自筹,公共设施财政预算拨付
22、辟展乡
责任县领导:花保华(副县长)责任单位:辟展乡人民政府
责任负责人:吾斯曼·艾力尼亚孜(辟展乡乡长)协助单位:公安局交警大队、教育局
隐患整改治理完成时间:2007年11月30日前资金来源:生产经营单位自筹,公共设施财政预算拨付
23、达浪坎乡
责任县领导:买买提·司迪克(人大副主任)责任单位:达浪坎乡人民政府
责任负责人:阿力甫·买买提(达浪坎乡乡长)协助单位:供电局
隐患整改治理完成时间:2007年11月30日前资金来源:生产经营单位自筹,公共设施财政预算拨付
24、迪坎乡
责任县领导:亚森·艾力(副县长)责任单位:迪坎乡人民政府
责任负责人:哈木提·沙吾提(迪坎乡乡长)隐患整改治理完成时间:2007年11月30日前资金来源:生产经营单位自筹,公共设施财政预算拨付
隐患内容、整改措施以及责任县领导、责任单位、责任负责人、完成时间、资金来源详见《鄯善县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安排表》
四、工作要求
1、各责任单位、责任负责人及协助部门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未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和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整改治理工作,结合本行业、本系统、本部门实际,明确责任,在限定的时间内精心组织、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治理措施,狠抓落实工作,保证按时完成未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和重大安全隐患的治理工作。
2、在治理中要坚决贯彻落实政府的监管主体责任和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乡(镇)、各部门要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加快技术改造,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工序、设备和技术,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全面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3、各乡镇、各部门和各有关企业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板报和标语等有效宣传形式对存在的未治理隐患进行公示,依靠广大从业人员对安全隐患的整改治理进行监督,并对企业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再排查、再治理,绝对不允许走过场。
4、县人民政府将组织政府办公室、监察局等部门对各单位的未治理安全生产隐患整改治理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对在规定限期内不完成整改治理工作的责任单位、责任负责人进行行政处罚。
附表:《鄯善县未治理安全生产隐患整改治理安排表》
第二篇:安全生产隐患治理方案安全生产隐患治理方案
企业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消除和减弱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危险和危害,特制订本方案。
一、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4、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5、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6、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各单位、部门要以安全检查制度为基础,建立公司综合检查、领导带队重点检查和上路安全检查等分级分类检查、整改,及时消除隐患;对当时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当制定出防范措施和整改计划,限期解决。建立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档案,及时将整改情况应记入档案,并由检查人员,复查人员签字。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会员免费查看3、矿长组织的隐患排查,要建立专项档案,由安全指挥中心负责月度汇总,月终交矿企业管理科进行归档保存备查。
四、本制度从发文之日起执行。
二o一一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