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系统廉政建设经验材料:用好“四种形态”为从严管党治行提供坚强保障

“四种形态”既贯穿于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之中,又贯穿于线索处置、审查调查、案件审理的全过程,真正体现了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联动贯通。用好“四种形态”这一工作利器是推动清廉金融文化建设的题中之意。

一、用好“四种形态”,要扛稳扛起有关责任

党委要扛稳扛起主体责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明确规定:“党委(党组)应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掌握其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状况。”用好“四种形态”,要求各级党委主动担负起主体责任,从点滴抓起,从具体问题管起,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形成管党治党的鲜明导向和浓厚氛围。要把党内监督体现在时时处处事事,用好干部考察考核、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日常监督方式,将违纪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对待违反纪律的党员干部,要运用轻处分、重处分、职务调整等多种方式处理,使每名党员都处在纪律约束之下。

党委书记要扛稳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全面从严管党治行关键在主体责任,要害在一把手。“四种形态”用得好不好,首先看党委书记的责任担当。作为一把手,党委书记要自觉把监督作为分内之内,当好第一责任人,对党负责,对本地区本单位政治生态负责,对干部健康成长负责,要把责任传导给所有班子成员,压给下面的书记,确保管党治党不留空白、见到实效。只有一把手敢于动真碰硬抓监督、抓落实,“四种形态”才能真正发挥作用。

纪检部门要履行好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这是党章赋予纪委的责任。具体到运用“四种形态”上,纪检部门不仅要履行好自身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监督责任,还要推动党委特别是基层党组织履行好主体责任。在具体工作实践中,纪检部门要积极主动履行职责,以有效监督督促推动基层党组织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落实好监督管理责任,实现纪检专责监督与基层党组织日常监督的有机结合。

二、用好“四种形态”,要全面加强日常监督

做实同级监督。切实落实“五看三关注”,及时发现和提醒,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落实班子成员“铁三角”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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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重不同形态之间的转化。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由高向低转化。违规违纪行为符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或《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规定的从轻、减轻之情形,主动认错、有悔改表现,且没有造成不良影响或影响较小的,可以从高一级形态转化为低一级形态。二是由低向高转化。违规违纪行为符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或《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规定的从重、加重之情形,或者对问题不重视、整改不到位、屡查屡犯、屡教不改的,可以从低一级形态转化为高一级形态。

注重“三个区分开来”。把产品创新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监管和总行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同监管和上级命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

用好“四种形态”,持续释放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的坚决态度,促使第三、第二、第一种心态增强威慑力、影响力,从而更好地发挥抓早抓小的监督约束作用,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清廉文化和氛围提高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