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中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作用

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中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作用

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中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作用

全国政协十届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修正案》,修改后的政协章程总纲在爱国统一战线的组成中增加了:“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在第二条明确政协主要职能时,增加了第四款:“参政议政是对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进行协商讨论。通过调研报告、提案、建议案或其它形式,向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在第三条中增加了“政治文明”的表述;在第四条中增加了“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重要内容;······等等。总之,新政协章程吸收了改革开放25年来的实践经验,考虑了社会的新发展、新变化,体现了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时代精神。

认真学习贯彻政协新章程,就要紧密联系我国社会阶层发生新变化的实际,充分发挥政协委员中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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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适当扩大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比例。人民政协参政议政必须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因此必须扩大经济界人士的比例,新时期经济发展以民营经济为重点,非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比重越来越大,人数越来越多,在扩大经济界人士比例时,首先是扩大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比重,这样才能客观地反映社情民意。这届人大、政协换届时,我省担任省人大代表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仅有××名,担任省政协委员的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仅有××名,这个比例应有较大幅度的提高。

2、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政治业务培训。在推荐选拔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时,参政议政能力作为重要的考察内容之一,是非常正确的,但凡事不能一劳永逸,当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之后的系统培训显得更为重要,在如何抓住重点、热点问题深入调研,如何提高提案、议案质量等方面缺乏系统的培训。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代表性主要是在市场经济大潮中自然形成的,但如何当好新社会阶层参政议政的代表,却是他们的弱点,建议省政协、省委统战部把政协委员、人大代表中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系统培训做出系统安排并纳入长期规划。

3、让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更多地参与专题调研。调研是了解和研究经济与社会发展全局、提高参政议政水平的重要基本功。但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不可能象民主党派、工商联那样承接党委、政府下达的调研专题,组织力量系统调研。然而,他们对本行业、本企业及相关社会问题却十分清楚,处理和解决实际问题的经验具体而丰富。建议从实际出发,让他们自主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