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接受监督促进司法公正(人大调研)
近年来,南宫市人民法院牢记党和人民的重托,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这一工作主题,全面落实司法为民的要求,虚心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拓展沟通渠道,变被动接受监督为主动争取监督;全面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赢得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更广泛的理解和支持,取得了显著成效。南宫市人大常委会对法院工作给予了极大的关注,为法院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执法环境
。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一、改变观念,不断增强开展与人大联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我们经常教育广大干警,要“摆正位子,处理好关系”。人大是法院干部的任免机关,法院工作的监督机关,同时也是法院“诉苦”和“撑腰”的地方,是法院的“娘家”。法院与人大机关之间不是单纯的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作为国家机关都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都有一个共同的目标,只是分工的不同,角度不同。所以在具体工作中,不断强化“监督就是支持,监督就是爱护”意识,变被动监督为主动要求监督,事事争取主动,我们从人大代表最关切、最期盼的事情入手,及时调整联络部署,多服务、多汇报,坚持“走出去、请进来”,全方位、多渠道加强与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联络,法院的联络水平得到了提高,联络工作更加富有成效,与人大代表的关系更加融洽和谐。在不同场合,从人大主任、委员到人大代表都主动维护法院的形象,树立法院的权威,做法院的“挡风墙”;对法院工作存在的个别问题也是站在关心爱护和帮助改进的角度,平心静气地指出缺点,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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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三、拓宽渠道,实现多角度多层面的联络1、勤走访。我院始终坚持“平时常走访,会前必走访”的原则,“走出去”,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消除隔阂,增进理解。近一年来,我院采取多种形式走访人大代表160余人次,召开各类座谈会8次,征求各类意见10余条,走访人员与人大代表面对面征求意见、一对一答疑解惑,认真通报法院年度工作情况及下一年的工作安排,广泛征求其对法院整体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人大代表在充分肯定法院整体工作的同时,也为法院提供了许多有益的、甚至是建设性的意见,很多意见成为法院改进工作、深化改革的具体措施。
2、多邀请。我院在做好走访工作的同时,坚持“请进来”,主要邀请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视察和检查工作,主动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旁听公开审理的案件或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案件的公开庭审,对涉及代表亲属或代表关注的案件,更是主动邀请其旁听,以便增进对法院审判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3、重承办。我院始终坚持“代表满意为第一要旨”,重点抓好对人大代表的个案监督和工作建议的承办工作。对人大机关、人大代表关注的问题和案件,主管院领导都亲自听取承办工作情况汇报,专门部署交办,向有关庭室下达承办任务,要求各承办单位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加强领导,及时有效地完成承办任务。并建立承办责任制,到期后有结果的报结果,没有结果的报进度。一年多来,我院所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意见,都全部答复了代表,按时办结率100,代表满意率100。随着沟通的日益紧密,人大代表对人民法院的工作更加理解、更加关注、更加支持,我院的各项工作步入“快车道”。2003年度我院的工作受到邢台市中院的表彰,整体工作被南宫市委、市政府授予先进集体、优秀单位,精神文明建设被评为文明单位,被命名为“文明行业”,综合治理工作被评为先进单位,行风评议提升两个位次,跨入了先进单位行列。2004年上半年,刑事审判工作,被告服判率100无一上诉,民事审判工作位列全邢台市第一,“两庭”建设走在全邢台市前列。立足审判工作,完善监督机制,切实完善人大代表联系制度是当前法院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任务。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这一工作主题,全面落实司法为民的要求,不断学习先进经验,争取人大及广大人大代表更加广泛地理解和支持,为法院工作的健康发展营造更加宽松的执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