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两会热点公款吃喝公示制的几点看法 尹鹏程

第一篇:关于两会热点公款吃喝公示制的几点看法尹鹏程关于两会热点公款吃喝公示制的几点看法

在这一次的人大会议上有人大代表针对我国公款吃喝日益严重,提出公款吃喝要公示,并且要将公款吃喝入刑。我个人认为国家财政是纳税人的财富,公款吃喝严重损害了纳税人的利益。并且公款吃喝败坏社会风气,滋生腐败,不利于培养高素质的官员群体,会导致行政效率下降,长此以往必将危害整个社会的稳定。人大代表对这一问题的献言献策,是高度社会责任感的体现。对于整饬公款吃喝我绝对支持,但对于其中的具体建议有一些自己的看法。

首先要讲的是公款吃喝的公示制,这个建议是很有建设性的,一方面使公款吃喝处于透明的状况,让纳税人可以对公款吃喝的严重情况有所了解,又可以使国家监察部门对公款吃喝有所限制。另一方面利用中国人好面子的情况,以所谓的公开公示制约公款吃喝。前者可以说是把猛虎关进笼子里。公款吃喝在中国是很严重的,第一是缺乏有效的监督制度,第二是公款吃喝的隐蔽性,第三是官场的潜规则只有让官员们吃好才能让他们办好事。于是长久以来公款吃喝便被默认,只有当情节特别严重时才会被执法部门过问。而公款吃喝的公示制度就是在暗示公款吃喝是合情合理的,只要不超过一个度就好。这样潜规则变成了一个明规则,隐蔽行为成了一个公开行为,只要再制定相关的约束性法律法规,那么司法与行政监督便成了可能。这样以前隐蔽性很强的公款吃喝这一老虎就会被关进法律与制度的笼子里,没有了那么大的危害性。

但公款制度吃喝公示制却又几个很大的障碍。如果这几个障碍得不到很好处理,那么公款吃喝公示制便会夭折。第一是国民对于公款吃喝的深恶痛疾,如果让他们接受公款吃喝是合情合理的会让他们很接受不了。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在于舆论宣传重点放在当公款吃喝变得公开化的时候,国家也就可以有效对这一现象进行监督与限制。要知道只靠打击是无法根除公款吃喝的。那么既然我们无法根除它,那就让它只能在最低限度下生存。如果让公款吃喝继续隐蔽下去那才是遗患无穷。第二是官员的恐惧心理,会让他们不愿让这个制度实行下去。解决方法就是决策层必须明确表示一定程度内的吃喝是不用负责任的,对于官员的考核与审评是没有影响的。一旦当这个制度成为现实,成为一个传统,那公款吃喝便永远也不会再是一个问题了。

那公款吃喝公示制的实行会有后遗症吗。答案是肯定的。后遗症在于,在短期内,在对于公款吃喝制约与限制的法律与制度不完善的情况下,会导致公款吃喝一度很严重,加上许多以前隐蔽条件下的公款吃喝浮出水面,会对普通民众与监察官员甚至决策高层造成不小的冲击。引导得好会让普通民众积极参与到反腐行动中来,提高监察官员的责任心加强对腐败的打击力度,会让高层决策者针对腐败制定更有效的措施。但引导不好会使民众对政府的信心大幅下降,监察官员也会因为有无能为力感而反复积极性下降,而高层决策者会因为以上两点做出废除这一制度的决策。关键在于政府整饬的决心与对舆论的控制。政府的决心够强,便能得到人民的支持,毕竟这是利国利民的事;对于舆论控制是为了防止在变革时国内外反华因改革使一些隐藏问题露出水面时大做文章。更重要的是要在公款吃喝公示制施行之前就要加强立法准备工作,以防出现以上问题时会措手不及。这是政府与立法部门提前加紧要做的事。这样当公款吃喝公示制实行之时,很快便能让一切步入正轨。以上所说的引导只是起到缓冲的作用,只是为了立法与制度的建立争取时间。要知道短期的舆论宣传可以安抚民心,关键是让这一切不仅仅是一次宣传,要有实际效果与之相适应。如果长期以宣传的手段,而实际成效跟不上,最终会丧失人民的信任。

至于公款吃喝入刑的提议是难以实行的。要知道公款吃喝是一件很普遍的事,很少有官员能独善其身,所谓的法不责众并不是说众人没有过错而是因为看到了打击面过宽是会遭到广泛的抵制的。最终只会导致法律与政策搁浅,即使强行执行,也是得不偿失的。对于公款吃喝只能采取限制性措施,逐步削弱而非强力打击。入法可以,入刑则让人生畏,反而会过之而不及。中国存在很严重的腐败现象,人大代表提出公款吃喝入刑从情理上是可以理解的,但从现实上来看是没有实行的余地的。

总之整治公款吃喝问题要避免让官员人人自危,因为公款吃喝至今也是一种暗地里的行为,在很多方面是不明确的,因此打击起来是很宽泛,对于情节严重的自然不会放过,但大多数是可打可不打的,这些又如何决策。因此当务之急不是立法入刑,而是让其公开化,还是自愿的公开化。一旦边界问题解决了,那么立法约束还是入刑便可酌情而定。

第二篇:某县推行双公示制的主要做法细化操作规程强化监督检查推进制度落实

——县推行双公示制的主要做法

政府投资重点建设项目推行双公示制,是我市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创新举措,是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管理,强化社会监督,增强责任意识,提高工程质量的有力措施。4月29日,全市召开双公示制动员大会后,我县迅速行动,认真组织实施,狠抓

制度落实。,全县有38个政府投资重点建设项目实行了施工阶段公示和建立了“建设工地廉政警示牌”,6个竣工项目实行了竣工后公示,发挥了双公示制净化、规范、预防、警示的功能作用。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发动,确保思想认识到位

1、高位推动。我县把重点建设项目推行双公示制,作为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一项重要举措,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县纪委及时向县委常委会专题汇报了市动员大会精神,双公示制工作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县政府常务会就县贯彻落实双公示制进行了专题研究,要求全县各级干部要充分认识推行双公示制的重要意义,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认真抓好制度落实。成立了县双公示制领导小组,由县纪委书记任组长,分管重点建设项目的副县长任副组长,相关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双公示制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指导等工作。县领导亲自过问重点建设项目双公示制落实情况,我县“四中心一馆”工程自6月份开工以来,先后有6位县领导在该项目调研时,抽查过建造师和“五大员”的在岗在位情况。

2、全面部署。市动员会后,我县及时召开了全县双公示制动员部署大会,对双公示制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在此基础上,各行业主管部门分别召集各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等有关人员,召开了动员部署会,进一步传达学习市、县关于推行双公示制的有关指示精神,层层动员部署,提高认识,明确职责,为全面推进双公示制落实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宣传造势。利用网站、《县之声》报、有线电视台、板报、墙报等,向社会广泛宣传双公示制的目的意义和有关要求,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使双公示制工作做到家喻户晓,在全县形成了“监督单位层层监督,建设单位互相监督,社会公众广泛监督”的良好氛围。6月22日,县监察局接到举报电话,反映我县昌联物流仓储中心土石方工程所公示的,赣州市顺业建筑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委派的建造师余金香,在定南县承建了项目。后经调查核实,该项目建造师余金香确实承建过定南县富田工业园护坡工程,但该工程于今年2月8日全部竣工验收。

二、明确工作要求,细化操作规程,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1、明确工作职责。我县根据市双公示制动员大会精神和《赣州市政府投资重点建设项目双公示制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出台了《县政府投资重点建设项目双公示制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双公示制的目标任务和工作内容,以及监察、城乡规划、交通、水利等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和要求,做贯彻落实双公示制的明白人。

2、细化操作规程。为进一步细化和规范各单位落实双公示制的操作规程,县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县城乡规划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等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分别制定了我县房建(市政)、交通和水利三个行业建设项目具体落实双公示制的工作实施方案,全面细化了监察、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业主等单位,在实施双公示制监督检查中的工作要求、扣分标准等内容;进一步明确了施工、监理、招标代理、质量监督等单位在落实双公示制中的工作职责、目标任务等内容。如我县规定,建设单位在检查中发现施工单位建造师和“五大员”都不到岗到位履职的,每次扣1分;施工员、质检员、专职安全员中的一个不到岗到位履职的,每次扣0.25分,两个不到岗到位履职的,每次扣0.5分,三个不到岗到位履职的,每次扣0.75分;造价员、材料员中的一个不到岗到位履职的,每次扣0.125分,两个不到岗到位履职的,每次扣0.25分。

3、规范从业行为。为努力打造廉政工程、文明工地,确保工程、干部和资金安全,我县在设立双公示牌的同时,对所有重点建设项目均建立了“建设工地廉政警示牌”,警醒项目施工及管理人员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了“六个严禁”(即:严禁以误餐费、加班费等各种名义赠送或接受与工程有关的钱物,严禁安排或接受与工程有关的吃请及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报销应由工程建设业主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严禁借工作之便在工程建设中为自己及亲友谋取私利,严禁在工程建设中擅自降低工程质量和安全标准,严禁在工程监管中敷衍塞责、失职渎职)。同时,建立了问责制度,对落实双公示制不力的单位和部门,严格按照《赣州市重点领域领导干部问责暂行规定》,对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并规定被问责的单位和个人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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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区党委组织部和市直部门党委、企业党委在认真研究预审人员提出的初步意见后,要将预审意见在1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基层党组织。对预审后没有批准的,基层党组织要继续加强培养教育或完善有关材料。

实行公示制和预审制,是新形势下贯彻发展党员工作的有关方针、政策,加强宏观指导,强化领导和监督,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保证发展党员质量的两种有效方法。各级党组织在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各项规定的基础上,要按照要求,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全面实行公示制和预审制,进一步提高新党员的质量,改善党员队伍的结构。

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全面实行公示制和预审制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