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年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的回顾与思考

在开拓中前进在创新中发展

——30年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的回顾与思考

改革开放30年,是中国翻天覆地大变化的30年,也是人民政协事业大发展的30年。30年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制度,在邓小平理论旗帜的指引下,伴随中国改革发展的雄劲步伐,在开拓中前进,在创新中发展,人民政协工作开创了新局面,政协事业呈现出新辉

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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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民政协性质新定位。30年来,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的重大体现是关于人民政协性质的定位。1949年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明确规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为全国人民民主的统一战线组织”。1954年通过的第一部政协章程采用同样表述。1978年的章程改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革命的统一战线组织”。1982年通过的章程认定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1994年通过的章程修正案,修改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2004年章程修正案进一步修正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中共中央《意见》对政协性质的定位与2004年章程修正案一致。

人民政协性质定位,对政协工作的开展和政协事业的发展具有决定性影响。3句话的定位赋予人民政协新的历史使命和政治功能,既是30年政协事业发展的重大成果,又是推进政协事业新的强大动力。虽然对人民政协性质的认识仍有差异,有学者提出,一个组织的性质只有一个,不可能既是这个,又是那个。笔者认为,3句话的性质统一人民政协,既生动地体现了人民政协产生的历史必然性和制度独创性,又科学的概括了政协组织的历史特色和政治功能,对人民政协制度的完善和发展具有重大理论和实践意义。

3、人民政协地位新提升。人民政协诞生即代行人民代表大会职权,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地位十分重要和清晰。但1954年人民代表大会成立以后,人民政协地位逐渐模糊,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作用逐渐淡化。改革开放30年是人民政协地位重塑和提升的30年。一是由统一战线组织形式上升为国家基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成立以后,政协何去何从。当时就颇有争议。虽然毛泽东明确提出“政协仍有存在的必要”,但1954年宪法并未赋予政协地位,甚至没有提到人民政协。1979年10月19日,邓小平在全国政协、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