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报告

关于县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

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

县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人大代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参政议政,认真履行监督职能,紧紧围绕我县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共提交议案6件、建议77件。这些议案、建议集中反映了代表们对加快颍上发展、为人民群众多办实事的热切希望,也是代表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支持。截至目前,所有代表议案、建议全部办理完毕,办理工作的见面率、答复率达到了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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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领导重视,落实责任

(一)建立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体系。接到代表议案、建议后,县政府办公室及时进行了分类梳理,并制发了《关于办理县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的几点说明》,对办理工作提出明确具体的要求。把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落实纳入目标管理,与其他工作一并部署、一并落实、一并考核。县政府专门召开全县议案、建议交办会议,要求各承办部门和单位严格落实责任制,一把手全面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层层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完善的办理工作责任体系。为抓好办理规范化工作,有关部门还把整个办理过程分解为多道程序,即收文登记、确定承办人、制定办理措施、拟定答复意见、征求代表意见、上报县政府办公室室审核,并以正式文件答复。许多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研究、亲自主持现场专题办理会、亲自走访人大代表。领导的重视带动了整个办理工作,形成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良好局面。

(二)建立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沟通体系。“开门办案”已成为部门办理议案、建议的良好传统,各承办单位采取电话联系、上门走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与人大代表沟通联系,倾听意见。通过面对面的沟通,承办单位能够深入地了解代表提议案、建议时的所思所想,使答复意见更具有针对性;对涉及面广、情况比较复杂的议案、建议,尤

其是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向代表说明当前解决的困难,并提出下一步解决方案,从而取得代表的支持和理解。

二、认真办理,注重实效

(一)分析议案、建议,突破难点,提高办理工作的针对性。对人大代表提出的关系民生,但在当前条件下落实存在难度的议案、建议,县政府将它立为研究课题,在以后的工作中创造条件落实。如代表提出“优化经济环境,促进工业经济发展”的议案(第1号议案),近几年来,县政府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把经济建设作为中心工作来抓,全力以赴致力于经济发展环境治理,成立了由县直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经济发展环境监督委员会,为促进工业经济发展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不断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大力营造工业发展的良好氛围。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治理经济发展环境的工作力度,着力解决我县经济发展环境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优化我县投资环境,使颍上成为投资者的沃土,促进颍上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采纳议案、建议,推动工作,努力提高办理工作的服务性。各承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以为民办实事为工作目标,对于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做到能解决的想方设法尽快解决;暂时不能解决的,研究办法,在今后予以解决。如代表提出“关于加快建设颍上县体育中心”的议案(第2号议案),在县政府编制《颍上县城北新区二期控制性详细

规划》中,专门规划了颍上县综合性体育馆(又名体育中心),该场馆占地面积110亩。为加快体育中心建设,县住建局已委托浙江绍兴中景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进行体育场馆建筑规划设计。目前设计方案已完成,正在抓紧做建筑施工设计,待施工图纸设计完成即可开工建设。代表提出“关于失地农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议案(第3号议案),县政府安排县民政局对谢桥、迪沟、江口、古城四乡镇上报的失地农民情况进行调查,摸清人员结构,并登记造册,为今后制定补偿政策提供依据。

(三)求真务实,强化落实,提高办理工作的实效性。不断提高落实率,是我们办理代表议案、建议的目标,各承办单位采取各种有效手段为实现这一目标而努力。如代表提出“加强公共文化体系建设,重建县文化馆”的议案(第5号议案),县政府高度重视县文化馆建设工作,将县文化馆项目列入全县整体建设规划。目前,县文广新局已编制颍上县文化馆项目建设建议书,并向省、市主管部门申报,争取项目,县住建局已在城市控规中编制了文化设施用地。

(四)相互协商,积极配合,提高办理工作的主动性。各承办单位在办理代表议案、建议时,主动与上级和兄弟部门沟通协商,认真研究办理意见,拿出最佳的解决办法,增强了办理工作的主动性。各协办单位不等不靠,积极配合,及时将协办意见送达主办单位。如代表提出“整顿交通秩序,

开通旅游通道”的议案(第4号议案),开通25辆颍上至半岗客运班线车辆途经八里河,目前已基本满足颍上至八里河出行需求。随着八里河东大道、西大道、顺河南路建成,开通循环班车势在必行,县政府已责成县交运局对开通至八里河旅游直通车进行论证和调查,拿出具体方案后实施,以满足我县旅游发展需要。代表提出的“关于重建颍上县汽车站”的议案(第6号议案),县政府根据县城总体规划,规划新建汽车站位于城北新区102省道旁,占地100亩,投资1亿多元,建成后将达国家一级客运标准,基本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出行要求。

今年,我县的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得到了县人大代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好评。但从实际工作的落实来看,特别是与代表对政府工作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一些承办单位仍然存在重视不够,积极性、主动性不够高的问题,重答复、轻落实的现象依然存在;二是对议案和重点办理建议的督办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承办单位对本届历次会议重点办理的代表建议案、议中基本解决和列入解决的,采取的措施力度不够大,进度不够快,问题的解决不够彻底;三是对内容涉及多个职能部门的议案、建议,由某个部门牵头办理力度不够,代表议案、建议所提的问题难以落实;四是有个别代表提的建议、意见准确性、操作性还不够强,所提建议交由县政府有关部

门办理难以落实。针对存在问题,县政府将认真总结,进一步健全制度,强化责任,提高办理水平和质量。对今年一些代表反映集中的问题,我们将作进一步的研究分析,力争较好地解决问题,真正让代表满意。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第二篇:代表议案办理报告南阳市移民局

关于2011年度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南阳市人民政府:

2011年,我局共承办市政府转来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共11件,其中建议7件,提案4件。目前,已全部办理完毕,并按要求向相关代表和委员征求了意见,进行了书面答复。现将建议和提案的办理情况报告如下:2011年月日,我局收到市政府交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局领导对此项工作十分重视。市政府副秘书长、市移民局局长王玉献特别强调要高度重视建议和提案的办理工作,应严格按照市政府系统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交办会议的要求,把办理建议、提案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要采纳好的建议和意见,解决好具体问题,不断提高办理工作质量和水平,促进我市南水北调丹江口库区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再上新台阶。并明确移民局纪检组长吴家宝同志具体负责,局办公室具体承办,并明确3名同志专门负责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根据建议和提案的内容要求,经过认真分析研究归类,责成办公室、扶持科、计划科等科室负责对建议和提案进行答复。

按照局领导的要求,承办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对建议和提案中提出的建议和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对合理的意见和建

议予以采纳,并作为激励措施在工作中认真落实;对代表、委员们提出的具体问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家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征地移民文件和省、市政府有关政策规定严格细致进行对照,实事求是反映南阳移民工作实际,扎扎实实改善解决到位。2011年8月初,局办公室根据市政府规定,以邮寄方式做出了书面答复。另外,我们还根据要求,将答复逐一抄送相关单位。目前,11件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已经结束。

特此报告

二O一一年八月十日

第三篇: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办理讲话稿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办理讲话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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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提交要规范。一般的说,形成一个议案要具备三个条件:(1)、从提出议案的主体来说,要具备提议案的法定资格或符合法定的代表联名人数。这里所说的法定资格是指必须是人大代表。符合法定的代表联名人数是指县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0人以上联名、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5人以上联名,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2)、从议案的内容来说,所提议案的内容必须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必须符合法律关于各级人大职权的规定,否则就不能列为议案。如果属于政府工作方面的事情,则不应该以议案的形式去提出,而要用建议、批评和意见形式去提出。(3)、从议案提出的时间来看,所提议案必须符合法定时间要求。虽然全国人大议事规则第二十一条规定,议案可以在大会举行前提出,但实践中绝大多数是在大会期间并在大会主席团规定的议案截止时间前提出的。如果在大会主席团规定的议案截止时间后提出的议案就要当做建议、批评和意见来处理。

在撰写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时,应注意以下问题。要一事一案。一个议案只就一个问题提出案由、案据和方案,不要把几个问题放在一个议案中提出,这样给承办单位答复带来许多不便;要有题目,内容要详细,不能只是一句话;要使用大会印发的议案专用纸;参加联名提出议案的代表,要亲笔签名,在同一提案中,代表不能重复签名;书写要工整,字迹要清楚可认,以保证大会秘书处按照程序及时处理。(现在电脑打印普及了,最好用电脑打字打在上面,或打好后附在议案纸后)。

五是处理要符合程序。根据法律规定,县级人民代表大会期间,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先由大会秘书处下设的议案组负责接收议案和对议案进行分类,经大会设立的议案审查委员会商议后提出议案处理意见报告,大会主席团来处理。具体处理程序是:⑴对于已列入大会议程的议案,主席团交各代表团进行审议;在各代表团审议后,就可由主席团审议决定将已列入大会议程的议案直接提请人民代表大会的全体会议表决。⑵对于不列入大会会议议程的议案,经大会主席团审议决定后,可以转作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由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交有关机关、组织研究处理。⑶另外,如果列入会议议程的议案在审议中有重大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的,经主席团提出,由大会全体会议决定,可以授权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并报人民代表大会的下次会议备案或者提请下次人大会议审议。《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办理讲话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