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表彰暨交办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在刚刚闭幕的县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和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上,来自社会各个方面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了很多宝贵的建议和提案,今天请大家来,主要是把这些建议和提案按照职责分工交给各承办单位办理,落实各项办理工作任务。下面,我谈两点意见,供大家在工作中参考。

一、2005年的办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2005年,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分别对政府工作提出了建议148件,提案86件、作为建议和意见28件,加上市人代会转办件9件,市政协会转办件10件,共计281件。虽然建议和提案数量多,涉及面广,办理任务重,但在县政府的直接组织领导下,县政府督办室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和跟踪督办,县级各承办单位措施到位,责任落实,主动与代表和委员沟通,努力在抓落实上下功夫,在求实效上想办法,并积极探索办理工作新方法,使办理工作质量有了较大提高。所有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均在法定期内答复完毕,办结率为100%。代表、委员对答复和办理工作的满意或基本满意率达到95%。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答复和办理工作的满意或基本满意率达到100%。在此,我代表县政府向在座的同志,并通过你们向各承办单位负责人和参与办理工作的每一位工作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切实做好2006年的办理工作

今年县“两会”期间,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从城建、环保、交通、“三农”问题、科教文卫等方面提出建议90件,提案64件、作为建议和意见的6件,加上市人代会转办件2件,市政协会转办件4件,共计166件。办好这些建议和提案,对进一步改进政府工作,推动我县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各承办单位要继续加强对办理工作的领导,狠抓落实,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一)高度重视,进一步深化对办理工作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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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加紧办理,按时办结。按照有关规定,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在每年“两会”后交由各承办单位办理,原则上应在3个月内办结。各承办单位在接受办理任务后,如内容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应在交办会上或交办会后3天内向县政府督办室说明情况,由县政府督办室同县人大人事工委或县政协提案委商定后重新确定承办单位,各单位不能自行转办。望各承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组织力量,加紧办理,参照县政府督办室统一印发的文体格式,力争在第一法定时间5月30日内全部办结,重大疑难问题也务必在第二法定时间8月31日内办结。

第五,加强跟踪,提高意见反馈率。各承办单位在给代表、委员寄答复件时,一定要附上反馈意见表,以便代表和委员对我们的办理工作提出意见。对没有回音的答复件,承办单位要主动与代表、委员联系,力求意见反馈率达100%。承办单位反馈意见的回收情况将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实行倒扣分,希各单位引起重视。

同志们,办理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要真正将这项工作干好,干出成效,需要大家永葆求真务实之风,永怀为民利民之情,让我们继续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要求,发扬成绩,克服困难,迎难而上,努力在解决问题上想办法,在代表、委员、群众三个满意上下功夫,真正将代表和委员的呼声落到实处,认认真真、扎扎实实地做好2006年的办理工作,为“十一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把XX建成四川丘区经济强县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