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婚姻调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建议——政协大会发言材料

随着社会的快速转型和两性观念的变化,婚姻家庭纠纷不断增加,离婚问题成为我国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婚姻家庭的破裂和解体带来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不利于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加快推进婚姻家庭纠纷矛盾调解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

一、我市婚姻家庭矛盾纠纷的现状

一是离婚率趋高。据市民政局统计,*年,我市办理结婚登记*对、办理离婚登记*对,离婚登记比上年增加*对,协议离婚人数和增长速度均创历史新高。离婚对象越来越年轻化,前来离婚的夫妻*后约占*%;夫妻双方对待婚姻的态度轻率,闪婚闪离、冲动离婚的现象时有发生。

二是纠纷种类多样化。产生纠纷的主要原因有夫妻间缺少交流沟通导致的感情淡化,某些年轻夫妻家庭责任感不强,沉迷赌博或网络游戏、婚外恋等。此外,因经济利益产生的家产纠纷和因赡养老人、婆媳矛盾、子女教育观念分歧等引发的家庭纠纷也不断增多。

三是家庭暴力问题依然严重。从市妇联接访情况来看,近几年,家庭暴力纠纷在婚姻家庭纠纷中的比例居高不下,占*%左右,不同年龄阶段的家庭都有发生。家庭暴力的形式不仅局限于身体暴力,还包括冷暴力、语言暴力等。家庭暴力在缺乏调解或调解不当的情况下有演变成刑事案件的可能。

二、我市婚姻家庭矛盾调解工作存在的问题

为有效化解婚姻家庭纠纷,*年*月,我市成立了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免费调解服务,取得一定成效,社会反响良好,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婚调队伍难稳定。我市婚调委以志愿者服务为主,婚调志愿者年龄偏大,工作热情较高但专业知识有限;另一方面,因调解对象思想的反复性使得婚调工作的强度和难度加大,导致婚调队伍人员不稳定,具有临时性和随意性等特点,不利于婚调工作的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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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法律法规的渠道筹措工作经费。

四是搭建服务平台。搭建市、镇(场、街道)、村(社区)三级婚调工作服务平台。依托镇(场、街道)司法所、村(社区)“妇女儿童之家”、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等场地建立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室,抽调专业人才提供婚前指导、法律咨询、纠纷调解、心理疏导等服务,把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五是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婚姻调解工作是化解婚姻纠纷的“急诊室”,更多的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参与。建议广泛调动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形成家庭和睦人人有责、预防化解家庭纠纷人人参与、平安家庭建设人人共享的局面。广泛吸纳、鼓励和支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律师等社会贤能,多方参与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提高纠纷化解的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