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环保局局长)人大述职报告
一、贯彻实施《建筑法》、《环保法》和《城市建设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在近两年的城市建设、城市管理和环境保护工作中,我始终把贯彻实施《建筑法》和《环保法》等法律、法规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一是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月”、“环保世纪行”等活动,增强各级决策者、投资者和广大市民的法律意识,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二是采取召
开座谈会等多种宣传形式开展建筑、环保、城管法律法规宣传和业务咨询,强化了人们的法律意识;三是在行政执法中,认真执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错案追究制》。任职以来,全局系统开展了两次行政执法检查,完善了行政执法委托制度和行政执法程序,没有发生一起行政诉讼案件。工作中,始终坚持把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作为做好本职工作的前提和保证。对于人大交办、督办的提案、议案和人大代表在人大会议期间以及来信来访中提出的建议和意见,我都做到了亲自督办,认真整改,限期办结,及时回复。同时,每年都抽出一部分时间走访人大代表,听取他们对单位和我个人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任职以来,我直接或间接督促办理人大代表的建议和意见13件,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及电话投诉116次,调处环境污染纠纷34起,做到了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复。
二、扎实开展城市建设、城市管理和环境保护工作,不断加快城市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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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一是抓宣传教育,做到以理服人。针对掇刀新区农民转为市民的人数多、素质低的特殊情况,我们加大了对城市管理法规的宣传力度,邀请违章司机、个体摊贩和私营企业老板面对面进行交心谈心,共同探讨城市管理方法,学习各种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市民素质。二是提高人员素质,做到文明执法。采取走出去、请进来和每周学习日活动,狠抓爱岗敬业教育和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和管理水平。三是抓好综合整治,做到严格执法。近两年来,共清理占道摊点3150个,处理违章占道车辆2700台次,整治出店经营门店2100个,清理不合格户外广告牌300余块。在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和路段管理上,我们采取堵疏结合、管教并举、联合执法等方式,扎实开展对道路交通秩序、经营秩序、环境卫生的综合整治。通过对板车、摩托车、过往客车、农用货车、出租车等进行整治,保证了全区正常的交通秩序;对全区主次干道的占道摆摊、出店经营进行了拉网式的清理;对乱泼乱倒、乱贴乱画、乱吐乱扔、乱牵乱挂等不文明行为进行了全面治理;依法取缔了十里牌、关公西路路口、商城东路等处的马路停车市场;采取划停车线、树立停车标牌、限制停车数量等方法,新设银归路、闸北路、阮家坪等停车场;分别在十里牌职教中心、深圳大道东段、商城东路、关公路口等处设立了20多个禁停标志;把关公大道作为严管路、示范路,通过以点带面,掇刀城区12条道路已有明显改观。
(三)更新观念,创新体制,不断推进环卫事业发展
一是按照“经营城市”的理念,采取有偿服务、有偿经营等方式大胆改革,拍卖了商贸区路道路清扫保洁权,通过吸纳民间资本和政府出资相结合,新增地埋式垃圾车1辆,洒水车1辆,新建公厕6座,增设果皮箱130个,新建垃圾收集屋50个,新建地埋式垃圾中转站4座,重新购置封闭式垃圾集装箱5个,垃圾收集推车10辆。二是理顺了环卫管理体制,成立了环卫清运中心。环卫工人由23人增至40人,清扫面积由16万平方米增至22万平方米。恢复了白庙环卫管理站,划分了责任区域,脏乱差的现象有所改善。解决了麻城镇主要街道生活垃圾及大桥两侧垃圾污染问题。三是创新环卫管理方式。采取长效管理与突击治理相结合的方式,全面开展突击治脏和清运垃圾死角活动,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