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xx县委员会2022年巡察工作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发挥巡察监督利剑作用,推动县委巡察工作向纵深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xx县委员会进一步深化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以及巡视巡察等党内法规制度,现结合我县巡察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主要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落实中央和区市党委巡视巡察工作部署以及县委巡察工作总体目标要求,坚决贯彻“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工作方针,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区市县党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深入查找政治偏差,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推进“五个示范县”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准确发现问题、客观分析问题、如实报告问题。严格把握政策,不干预被巡察党组织(单位)正常工作,不履行执纪审查职责,提高依规依纪监督水平,使巡察工作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的检验。
(二)坚持人民立场,依靠群众。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践行党的根本宗旨,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把维护群众利益作为巡察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坚持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重点巡察什么、整改什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三)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认真落实“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工作方针,牢固树立“有重大问题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是失职,发现问题没有如实报告是渎职”的观念,着力发现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发挥巡察监督震慑、遏制、治本作用。
三、巡察任务
按照十五届县委任期内巡察全覆盖的目标要求,围绕中央、区市党委工作部署和县委中心工作,年内开展三轮巡察(前两轮为常规巡察,第三轮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或提级巡察)。
(一)常规巡察
1.巡察对象。两轮常规巡察分别确定5个单位党组织。
2.时间安排:
第一轮。2月至4月,至少安排3个巡察组,完成对xx的巡察。
第二轮。6月至8月,至少安排3个巡察组,完成对xx的巡察。
(二)巡视巡察上下联动或提级巡察
第三轮。10月至12月,按照xx工作安排,适当安排巡察组,开展巡视巡察上下联动或提级巡察,巡察对象根据自治区党委巡视巡察上下联动或xx市提级巡察工作部署具体确定。
(三)巡察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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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一)强化组织领导。按照自治区党委《关于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若干措施》要求,进一步健全县委统筹负责、巡察机构具体实施、相关部门和单位支持配合的巡察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县委将巡察工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列入年度工作要点。县委常委会、书记专题会统筹谋划巡察工作,定期听取巡察综合情况、整改落实情况、年度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大事项。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指导每轮巡察工作开展,协调处理巡察工作中其他重要事项,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二)强化责任担当。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指导巡察组开展工作。巡察组组长履行巡察监督的第一责任人,对巡察工作过程负全责、负总责。被巡察党组织履行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领导和组织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承担第一责任人职责。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宣传部、财政、审计、信访等部门要配合巡察工作开展,为巡察工作提供信息、人员、资金和专业支持,推动巡察监督与各类监督贯通融合,确保巡察工作顺利开展。
(三)强化问责追责。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加大对有关责任主体的追责问责力度,对巡察工作重视不够,不支持、不配合巡察工作的相关职能部门,干扰、阻挠或在巡察整改中消极应付、弄虚作假的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按照有关纪律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对巡察工作人员失职渎职、泄露秘密、超越权限甚至以巡谋私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