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生活会程序规定

一、民主生活会召开的时间及主题内容

全县科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年召开1次,于当年4月至8月召开(上级若无新的要求,这一时间即作为常规要求统一执行)。主要议题应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为中心,对照联系班子及其成员在理想信念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群众路线、遵守保密纪律、勤政廉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分清思想上、政治上的是非,找出工作上的差距,总结经验教训,提出和制定整改措施,增强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发挥班子的整体合力和作用。

因班子建设需另行召开民主生活会的,可由上级或本级党组织确定会议主题内容和召开时间。

二、民主生活会的主要程序

(一)作好会前准备

1、抓好会前学习。重点是重温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同志关于健全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论述,并结合学习中央和省委、州委、县委有关文件,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有关材料,学习领会精神实质,提高思想政治素质。针对班子要解决的突出问题,由党委、总支、支部书记确定必读篇目。学习篇目应在正式召开会议前1个月通知到班子成员。班子成员要在学习的基础上写出学习心得体会。学习可采取分散自学与集中封闭学习的方式进行,其中集中学习不少于1天。

2、认真做好征求意见工作。征求意见在党委(党组)、总支、支部领导下,由搞纪检、组织的同志负责,并负责向班子主要领导反馈,班子其他成员由班子主要领导进行反馈。征求意见可采取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所征求到的意见必须原汁原味梳理,原汁原味反馈,体现真实性。

3、班子要根据梳理出的群众意见,确定1—2个专题,由班子成员围绕所确定的重点内容对照检查自身存在的不足,准备发言提纲。班子成员的发言提纲由书记督促检查修改。发言提纲的内容以查摆存在问题为主,要根据群众意见认真查找存在问题,并分析其思想根源,认识危害,最后提出努力方向。

4、充分开展交心谈心活动。民主生活会前,班子成员之间要集中安排时间开展交心谈心活动。在自我剖析、查找不足的基础上,通过谈心表明诚意,沟通思想,互相帮助,消除误会,坚持真理,修正错误。一把手要找每一位成员谈心,班子成员之间也要互相谈心。交心谈心不充分的不能急于召开会议。

5、向上级报告。各基层党委民主生活会主题及时间确定后应提前向县纪委、县委组织部报告,即:县属单位班子民主生活会提前3天分别报县纪委党风教育室、县委组织部组织股,并向县级分管领导报告;总支、支部的民主生活会按隶属关系向县属党委报告;各乡镇大党委要提前5天向县纪委党风教育室、县委组织部组织股报告,并向县级联系挂钩领导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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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时按程序要求召开每年的民主生活会。凡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召开的,一律向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写出书面报告,经批准后方可推迟召开。

2、民主生活会制度实行一级抓一级责任制,参加民主生活会的班子成员无特殊情况,不经批准不得缺席,缺席者要交书面材料;班子成员出席会议不足三分之二的,不能召开民主生活会;各级党组织的领导班子一把手对民主生活会全面负责,凡走了过场的除责成重新召开外,要通报批评

3、班子成员要共同树立党内政治生活的良好风气,除统一向外通报民主生活会情况外,个人无权向会外任何人透露会议有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