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长效机制的实践与探索

勇于探索建立健全医疗机构长效监管机制

各位领导、各位同仁:

今天,市卫生局在这里召开全市卫生工作座谈会,总结过去、交流经验、分析形势、部署未来。这是在举国上下广泛开展“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的浓厚氛围下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也是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必将对今后的各项卫生工作产生深远的影响。按照会议安排,下面我就如何加强医疗市场监管,构建和谐、安全的就医环境,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维护其健康权益汇报几点作法,不到之处敬请批评指正。我汇报的题目是“勇于探索,建立健全医疗机构长效监管机制”。

一、基本情况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市共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1841家(国家级卫生监督信息管理系统7月21日统计数据,不含漏报、瞒报),其中医院46家、妇幼机构8家、卫生院159家、门诊42家、诊所221家、村卫生室1298家、专科防治机构6家、社区服务中心6家、其它55家。

按行政辖区分:市辖88家,占4.8%;县市区辖1753家,占95.2%。按经济性质分:国有全资181家,占9.8%;集体全资1443家,占78.4%;民营医疗机构约217家,占全市医疗机构总数11.8%。

二、存在的问题近几年来,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特别是在打击非法行医方面,连续多年开展“飓风”、“亮剑”、“卫监”等专项行动,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意识明显提高,医疗市场得到进一步净化,医疗秩序进一步好转,医疗机构的长效监督管理机制初步建立。但是,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相当一部分医疗机构存在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执业、异地执业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无证行医屡禁不止,虚假违法医疗广告时有发生;三是部分医疗机构缺乏诚信意识,自律意识较差。特别是民营医疗机构问题更为突出,不少民营医疗机构为了获得更多的经济利益,存在诸多不规范行为,如发布虚假广告欺骗病人、打着免费体检的晃子牟取不正当利益;个别性病专科医院没病也会检出病来,而且花费不菲,严重损害了民营医疗机构的形象。

三、监管措施

针对上述情况,我们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卫生监督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夯实基础、完善机制、落实责任、服务大局”的工作思路,借鉴外地先进监管经验,扎实推进医疗服务市场监督管理工作,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做了一些有益的索。

(一)落实四项制度,探索建立监管新模式

一是医疗机构不良执法行为记分制。对医疗机构实施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是卫生行政部门及卫生监督机构加强医疗机构执业行为监管的一项重要举措。医疗机构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实行年度累积计分制度,并将医疗机构记分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校验相结合,对于年度累计记分达到20分的,给予暂缓校验的处理,并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同时定期将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和扣分情况向社会公布。

二是违法违规医疗机构法人约谈制。约谈机制是充分体现人性化的执法理念,是通过沟通促进当事人迅速有效地整改违规违法行为措施之一。近年来,市卫生监督局由分管领导主持对某某医院、某某皮肤病门诊部、某某保健院等多家严重违规发布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负责人进行了约谈,以触动决策层,有效解决相关问题。

三是实行医疗机构巡查制。在以属地管理、辖区负责的原则下,按照卫生部《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要求,强化本级及层级稽查力度,勤走动、勤检查,杜绝走马观花式监督;同时一把手亲自挂帅,不定期深入基层开展明查暗访、督查督办,确保监管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四是引导扶持机制。本着依法行政、强化服务的理念,对医疗机构加强引导和扶持,组织送法到医院活动和定期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以期在依法执业的基础上提高自身管理水平与行业自律意识,促进其全面的可持续性发展。

(二)严把审验关口,贯彻落实七四新要求

按照市卫生局要求,对新申办和变更的医疗机构的审验工作,严格依据《某某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基本标准》要求严把审验关口,凡达不到开办医疗机构基本条件的一律不予行政许可。

日常卫生监管理工作中,依法推行“四加强、四统

一、四建立、四及时、四规范、四禁止、四做到”等七四行业规范,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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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监督是维护人民健康权益,保障群众生命安全的重要屏障,使命崇高、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市卫生局的坚强领导下,在兄弟单位理解与支持下,振奋精神、团结一致、不懈努力,扎实做好医疗机构特别是民营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继续加大非法行医的打击力度,为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构建和谐的就医环境,为促进全市卫生工作实现跨越式发展再创新佳绩、再做新贡献。

谢谢大家。

二0一二年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