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人民内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安排意见

关于加强人民内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

工作的安排意见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切实加强人民内部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维护我县社会政治稳定,更好地为西部大开发,泽库大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结合我局实际,提高如下安排意见:

一、人民内部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切实关心群众疾苦,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更好地为西部大开发,泽库县大发展创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人民内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尊重人民群众意见,对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公平、果断、正确做出处理;

(二)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分口管理,限期处理;

(三)预防为主,教育疏导,及时处理,防止激化;

(四)经常排查,各负其责,工作在前,依法办理;

(五)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

(六)解决群众实际问题与思想疏导,法制宣传教育相结合

三、建立和完善人民内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做好人民内部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推动社会和各项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也是保持党群干部关系的一个重要环节。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人民内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使之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一)建立定期排查制度;

(二)坚持依法调处,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三)完善工作预案;

(四)提高处置突发性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

四、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切实做好人民内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本着“可散不可聚,可解不可结,可顺不可激”的工作规律,做到反应灵敏,措施到位,及时处理,并做好有关善后工作,防止事态扩大蔓延和造成危害。为了搞好此项工作,结合本单位实际,成立办矛盾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彭刚

副组长:冶占林

成员:姚春梅增太吉

二0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第二篇:加强人民内部矛盾排查调处工作加强人民内部矛盾排查调处工作

人民内部矛盾

做好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关键在于建立一个多方合作、科学灵活的人民内部矛盾纠纷应急管理体系,及时疏导、缓解、防范和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纠纷。为此,应在五个方面下功夫:

一、抓根本,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群体性事件的发生版权所有

要坚持以人为本,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制定政策、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及时修改、废除损害群众利益的政策、法规和措施。切实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解决群众的热点、难点问题。把握好改革发展措施的出台时机,做到因时因地制宜;把握好各项改革发展措施的推行力度,分清轻重缓急,做到有序推进;把握好社会各阶层的承受能力,注意兼顾不同群众的利益要求;把握好政策的稳定性、连续性与适时调整的关系。在做决策、上项目和搞建设时,要进行稳定风险评估,把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放在首位,充分考虑群众的实际承受能力;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引导群众通过信访等多种维权渠道,运用法律等多种手段解决问题。

二、抓合力,健全和完善以政府为主导、各职能部门和社会各界协调联动的矛盾纠纷管理体系

一方面,要强化政府在应急管理体系中的主导地位。充分利用政府掌握的行政资源、管理技能和服务网络实现应急管理的统

一、高效,强化服务协调职能,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跨地区、跨行业的矛盾纠纷和事件得到及时有效化解。另一方面,要发挥群众、社会团体在应急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各种民间社团组织对群众的利益诉求和维权行为起着积极的规范作用,因此,要以多种形式吸收和引导社团组织参与社会应急管理系统,努力使调解工作延伸到社会各个行业、领域和环节,通过建立调处自治组织,明确职责,强化其自我服务、自我管理和自我救助的能力,真正形成“大调处”格局。

三、抓基础,全面提高基层和群众的应对能力

在强化政府指导同时,提高基层和群众的自控自解能力。一是加强基层自治组织建设。强化基层单位和行业部门的分权决策和合作管理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管辖谁处理”的属地管理原则,将人民内部矛盾纠纷的管理决策机制重心下移,由地方政府具体负责处理,由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和配合,建立起一个更完善、更合理、“不缺位、不错位、不越位”的基层管理网络。同时,切实加强政法综治基层组织建设,如派出所、司法所、法庭“两所一庭”的组织建设、业务建设,各街(镇)、村、居(社区)调委会的组织建设,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二是加强调处机动队建设。针对目前人民内部矛盾纠纷规模大、突发性强的特点,组建一支反应快速的专业应急调处队伍。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群体性事件,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加强演练和培训,确保对各种突发性群体事件实现快速发现、快速出动、快速到位、快速解决。三是提高群众的自我管理能力。加强群众自我管理的制度化建设,以法律形式对群众自我管理的内容、方式、途径、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建立健全群众参与政府民主决策的方法和渠道,充分尊重群众在社会管理过程中的合法权益和主体地位。如举行听证会、开展民意调查等,营造有利于群众自我管理的政治文化,保持和增强其在重大突发事件中进行理性思维和行为选择的意识及能力。版权所有

四、抓信息,确保人民内部矛盾纠纷管理体系顺利运转

建立良好的沟通和有效的信息交流机制对整合和协调各部门的行动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是准确、及时和全面掌握矛盾纠纷信息。运用多种信息手段,做好信息收集和甄别工作,以法律服务专线为载体,加快律师、公证、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资源整合,加强对矛盾纠纷隐患的预测排查,及时获取深层次、内幕性、动态性的纠纷信息。二是建设优质快捷的信息传输系统。运用技术手段,及时、快速传送各类矛盾纠纷信息,实现矛盾纠纷信息的网上交流、沟通、处理;积极创建内部调处信息资源数据库。三是加强信息研判。及时研究各种矛盾纠纷信息,提出技术分析意见和处理政策,为工作决策提供准确、科学的依据。

五、抓机制,进一步加强人民内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规范化建设

在进一步完善各项调处工作机制的同时,突出抓好三项工作:一是抓法规建设。一方面,通过修改、完善法规,制订政策,避免因法规不全、滞后引发矛盾纠纷。另一方面,制订出台具有法规性质的处置预案,建立和完善相关的调处法规、政策,填补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在法律制度上的缺陷。二是抓化解社会矛盾的基金保障机制建设。为保障排查调处工作经费,各级财政部门要尽快制定有关具体措施,安排落实资金,用于化解矛盾。三是抓调处队伍素质建设。要不断充实调处队伍,特别是选调充实各类专业人才,进一步完善培训制度,加大培训力度,抓好后勤保障工作,提

高队伍的整体水平。

第三篇:关于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意见朝阳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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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驻村干部积极深入到农户家中,体察民情、了解民意,帮助解决群众生产和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并做好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特别是再次宣讲了《信访条例》,引导群众依法有序信访,从而有效遏制了越级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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