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井镇信访维稳工作应急处理预案
第一条为了做好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列为应急处理:
(一)到惠州市、惠阳区、本镇上访人数较多,或者集体上访行为激烈的;
(二)到省、北京上访的;
(三)中央国家机关和省委、省政府领导,惠州市委、市政府领导,惠阳区委、区政府领导批示的重要信访来信;
(四)发生重大安全、消防、食品中毒事故;
(五)发生森林大火;
第三条各村(社区)书记和各单位一把手是本村、本单位信访维稳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经常检查督促和过问,要亲自介入,亲自化解调处,亲自包办。
第四条应急措施
(一)快速报告
各村(社区)、部门发生或发现综治信访维稳事件,必须立即向镇委、镇府报告。(党政办公室电话:3651139,传真:3651122;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电话:3599188,值班室电话:33329923330001)报告。
(二)介入处理
镇党政办、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接到有关信访维稳事件的
1报告,或上级党委、政府的通知后,要立即通知相关部门立即介入处理,维持秩序,消除群众情绪,并及时向镇委、镇政府主要领导通报相关情况。
1、本镇范围内信访维稳事件应急处理办法
本镇范围内发生信访维稳事件后,必须在半个小时以内派人到达现场,认真听取上访群众反映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现场秩序和机关的正常办公,妥善化解群众情绪,深入细致地做好疏导和教育工作。在2个小时以内引导疏散人群,并及时向镇委、镇政府主要领导报告情况。
人员安排:
(1)发生信访维稳事件的单位第一把手及相关人员。(2)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以及相关部门各派1-2名熟悉法规和业务知识的业务骨干。
(3)镇派出所根据事件实际状况派出3-10名干警维持秩序。
2、超出本镇范围的信访维稳事件应急处理办法发生越级上访后,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会同派出所及发生事件的单位第一把手及时赶到群众上访地方处理问题。上访到区委、区政府的1小时内到达,上访到市委、市政府的2个小时以内到达,到省委、省政府的4个小时以内到达,到中央的24小时以内到达。
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接到通知后,三十分钟内必须向镇委、镇政府主要领导报告,马上通知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
2工作组。
人员安排:
(1)发生信访维稳事件单位一把手及相关人员。(2)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主任、派出所以及相关部门的1名领导。
(3)镇党政办公室负责协调安排车辆接载上访人员。(4)派出所派出3-10名干警随队维持秩序。第五条信访维稳事件实行领导包案责任制。坚持“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和“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
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是化解调处信访维稳事件的主要统筹协调机构。信访维稳事件发生后,包案领导要亲自组织协调处理,并尽快办结,报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备案。
具体包案安排:
1、复退军人动态。包案领导。陈汉伟、陈美新。
2、安全生产、消防工作。包案领导。林文凯。
3、食品、文化娱乐场所安全。包案领导。刘会珍、叶惠明。
4、社会治安工作。包案领导。李国林。
5、民生问题。包案领导。陶聪、陈汉伟、刘会珍。
6、护林防火。包案领导。黄四胜。
第六条各村(社区)必须结合实际制定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的应急预案”,报镇党政办公室和镇综治信访维稳中
3心备案。
第七条深入开展综治信访维稳矛盾隐患的排查工作。各驻村(社区)领导、干部、部门要深入到所驻村(社区)调查,认真排查影响社会稳定的信访维稳上访苗头,及时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各村(社区)、各部门要认真排查本单位可能存在信访维稳的矛盾和问题,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把事件化解在萌芽状态之中。
第八条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要加强对综治信访维稳事件办理情况的检查督促,及时通报各单位办理信访维稳事件的情况。对久拖不决、推卸责任的,要通报批评。
第九条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二○○九年八月三十日
第二篇:信访维稳应急预案信访维稳应急预案
篇一:信访维稳工作应急预案
信访维稳工作应急预案
为加强建设局信访工作的综合能力,提高信访工作的应急处理和协调能力及工作水平,迅速有效地处置各类信访突发事件,切实维护建设局安定、团结稳定的生活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以及《建设局信访工作管理办法》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应急预案适用的范围
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违反《信访条例》等有关规定,非正常上访,或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突然发生意外,直接影响单位的正常工作秩序等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l、5人以上同一事项集体上访、不推选代表的;
2、不到指定的信访接待场所上访而直接找州政府和局领导的非正常上访的;
3、在信访室不遵守信访秩序,损坏办公场所、纠缠、侮辱、威胁、殴打信访工作人员等非正常上访行为:
4、到上级机关和局机关闹事、静坐,甚至冲击上级机关的非正常上访行为;
5、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突发意外情况等。
二、处置突发上访事件的原则
l、坚持宜散不宜聚、宜快不宜慢、宜劝不宜激的原则,讲究策略,注意方式,妥善处理好上访现场的处理工作;
2、坚持依法管理,分级控制,严格按照《信访条例》和管理处制定的信访工作管理办法,对重大突发事件的预防,控制进行管理和处置,最大限度的控制事态的发展,坚持事前预防与事后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原则;
3、建立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快速应急方案,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及时立对;
4、要及时做好正面教育疏导工作,尽量化解矛盾,以免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三、工作组织机构及职责
建设局信访工作应急预案领导小组:
组长:
信访工作由处办公室信访办具体负责,协调处理局属各单位的信访案件,各单位必须密切配合,使各类突发案件可以得到及时有效的控制,其主要职责如下:
1、针对群众性突发事件的性质、事态等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对于能在现场作出处理及时处理,不能现场处理的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告知上访群众答复时间,做好上访群众的劝返工作。
2、负责应急现场通信联络对外联系突发事件的统一协调,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3、突发上访案件发生时,及时为局领导提供信息,通报事态的发展情况预案咨询,保证正常运转。
4、事态严重时,可协调保安或派出所维持办公秩序,确保机关办公秩序正常。
5、对工作不利的而引发事件的单位领导,按照干部管理的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6、信访工作人员因故不在的,由办公室领导协调派处置人员。
四、突发信访案件处置程序
(一)集体上访的处置预案
1、集体上访时,由信访办工作人员接待到信访办公室或会议室就座,让上访人员选出代表3至5人,并做好代表的初访接待登记工作,稳定上访人员的情绪,维持好上访现场秩序。
2、将了解的上访情况及时向局领导和有关负责人汇报,协调相关科室领导直接与来访群众交谈,了解详细情况,能当场处理的及时提出处理意见,不能当场处理的,告知上访群众答复时间,做好上访群众的劝返工作。
3、相关科室对群众上访的处理结果要及时反馈信访办,信访办要及时进行催办,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告知上访人,避免产生集体重复上访和越级上访。
(二)直接到处找局领导的非正常上访处置预案
1、由局领导告知上访人,按《信访条例》秩序到信访办按正常举报反映情况。
2、信访人仍不接受的,通知信访工作人员去接待,由信访工作人员将其带到信访办反映情况。
3、仍无效果的,通知其所在单位负责人做好工作,将其带离。
4、对无理取闹的上访人员由信访办工作人员通知保安或派出所将其带离。
(三)对在信访场所不遵守信访秩序的非正常上访行为的处置预案
1、由信访工作人员向上访人宣传《信访条例》有关规定,对信访违反行为进行批评教育,经教育后改正的对其按正常上访诉求予以受理登记。
2、经批评教育无效的报告办公室领导,通知值班保安协助维持信访秩序,同时通知上访人所在单位负责人到现场接待处理。
3、信访人经接待后仍不愿意离开继续纠缠或对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产生影响的,工作人员可暂时回避,由办公室协调派出所,及时处置,将信访人带离,保证信访工作人员人身安全,并向分管领导报告。
4、对在信访时出现突发性病情或有生命危险的信访人,工作人员要及时联系救护车,做好抢救工作,并将情况及时向信访领导小组汇报,由领导小组及时通知所在单位作好处理工作。
5、对扬言爆炸、杀人、自杀等企图制造事端的上访人,要引起高度重视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并做好必要的防范措施,同时要求所在单位作好工作,避免重大事项的发生。
(四)对到局机关静坐、示威等非正常上访行为的处置预案
1、接到有关部门报告和上级信访通知后,信访工作人员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
2、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通知相关科室和上访人所在单位领导,并带领相关工作人员尽快赶到现场,做好上访人员劝返工作,在必要的情况下,动员其家人参与做好思想教育工作。
3、在多方劝返无效时,如需动用派出所控制事态的,由领导小组成员及时联系,现场人员配合上级部门做好上访人员的劝返带离工作。
4、有关业务科室和上访人所在单位领导要及时做好事后处理工作,与上访人员沟通思
想,劝上访人按正常渠道信访,并尽力妥善解决反映的信访问题,避免再次出现过激行为。
五、信访应急预案工作要求
l、局属各科室领导干部要提高做好信访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要建立责任和责任追究制的管、分级负责、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单位主要领导是信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在接到有关通知后必须及时赶到现场,按照各自的职责,及时迅速地开展工作,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
2、建立信访工作协调联动机制,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协调领导全处的信访工作。各单位及局机关有关科室要密切配合,形成信访工作合力,促使各类信访问题妥善处理。
3、做好排查专访工作,定期分析职工思想动态,要认真查找本单位不稳定因素,制定措施、堵塞漏洞,特别是要做好特殊群体的跟踪调查,及时掌握情况,早发现、早报告、早化解,把问题消灭在萌芽中。
4、做好职工的思想工作,关心职工生活,重视职工利益问题,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对职工关心的福利.子女就业、住房等热点问题,各单位和有关的业务科室要做好宣传教育引导工作,化解矛盾、扎实有效地做好全局信访工作。
六、相关责任
1、局信访办对收到的信访事项及时登记、交办,并建立信访档案,未按规定登记、转送、交办、或者应当履行督办职责而未履行的,由其上级机关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2、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对可能造成社会影响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和信访信息隐瞒、谎报、缓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缓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信访人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篇二:信访维稳应急预案
信访维稳应急预案
为了有效维护全乡社会政治大局稳定,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各类突发群众性事件,根据中央、省、市、县关于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要求,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维护社会稳定的指示精神和工作部署,从讲政治、讲大局、维护国家利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持社会大局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妥善处置突发性事件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增强政权意识,正确处理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真正解决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有效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有效杜绝各类群众性事件的发生,确保全乡社会政治大局稳定和治安大局平衡。
二、组织机构
1、健全信访、维护工作领导小组。经乡党委、政府研究,成立水口乡信访维仿工作领导小组,由王瑞同志任组长,罗建、蒲志华任副组长,蒲志华具体负责信访维稳的各项工作,成员由信访办、综治办、民政办、财政所、计生办、农业服务中心等站所的负责人组成。信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
2、建立处置群体性事件组织。处置涉及复退军人、计划生育遗留后遗症方面人员的突发群体性事件,由党委委员、武装部长陈宪全负责;处置群众其他集体信访事件,由各挂包领导负责;处置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或恐怖事件方面的群体性问题,由综治办主任负责,以上问题均由蒲志华总协调;
3、成立信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应急分队。由武装部长雷宪全负责,成立水口乡信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应急队伍,人员由全乡各村、各站所的干部职工组成。同时成立预备分队;陈宪全为队长,队员共10人,该分队直接归乡信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调度。
三、基本原则
1、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原则;
2、“谁主管、谁负责”原则;
3、标本兼治、注重实效原则;快速反应、各负其责原则;
4、教育多数、处理少数原则。
四、工作要求
1、建立排查机制;
2、完善信息报告;
3、有效解决问题;
4、严格责任追究。
五、应急处置
群众有群体性信访苗头,或已经形成群体性信访事实,则应立即进入应急处置状态,分为四种应急处置方法:
1、发现群体性信访苗头,或群众尚未出村。接信息后,该村应急分队需及时到村,了解情况,进行必要的说服劝解,并就群众反映的问题和需要解决的事情在了解情况的前提下,向群众作出必要的承诺,缓和上访人群情绪,稳定局势,取得解决问题的主动权。其余各分队待命。
2、群众信访已经出村,但尚未出乡。事发村应急分队即刻上路进行劝解,尽量使上访群众返村。预备分队在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进入工作临时状态,并及时向上级报告信息。
3、信息报告较晚或信访群众已经出乡。要及时向县维护社会稳定领导小组信访局和办公室报告情况,请县领导和相关部门予以关注,帮助做好上访群众的稳定工作。同时,乡主要领导和事发村、单位的负责人及时赶到群众信访地点,进行劝返。
4、群众个人赴市及以上信访。发现后,乡主要领导和事发村、单位的负责人要及时以最快速度找到信访人,把信访人劝回,最大限度消除影响。
六、保障措施
为及时控制和稳妥处理各种群体性突发事件,乡党委政府将从各方面予以保障。
1、交通保障;
2、资金保障;
3、人员保障;
4、能力保障
二o一o年二月十日篇三:信访维稳工作预案
乌石镇信访维稳应急预案
为了加强对信访维稳工作应急事件处理的综合能力,提高信访工作的反应速度和协调水平,确保迅速有效地处置各类越级信访事件,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上级信访维稳工作会议要求,为妥善处理越级上访问题,做好奥运会期间的信访维稳工作,针对我镇当前涉军、土地纠纷、刑案、农村问题等方面存在的矛盾纠纷隐患可能导致上访的情况,建立健全防控工作机制,做到科学、及时、高效地开展应急和劝阻工作。
二、目标要求
最大限度杜绝上访事件发生,努力实现零越级上访。
三、遵循的原则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会员免费查看(二)“重大活动”期间的信访信息实行零报告制度,各地和市有关部门的信访信息情况要求于当天下午5时前报市信访局接访处;对有可能发生集体上访或其他重要紧急情况彼时,应随时上报。
市信访维稳处置小组
2007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