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工作总结
2014以来,我们以建设平安为载体,以建立和完善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为目标,结合本单位实际,坚持“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治理、防止激化”的原则,深入开展排查工作,有效地化解了各类矛盾纠纷。现总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局党组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高度重视,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文件精神,明确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目标、任务,提高了对开展矛盾排查化解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和有关部门直接抓,分工明确、协调一致,切实加强对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领导。
二、突出重点,抓住主要矛盾重点排查
针对领导班子、干群关系、职工待遇、专业技术岗位竞岗、水事矛盾纠纷等当前热点难点问题开展重点排查化解。对突出的矛盾纠纷,建立包案化解机制。局纪检组、监察室及时到各重点矛盾纠纷产生点开展化解、调处。积极采取防范措施,防止群体性事件的产生。截止目前,因医患、交通、意外等非正常伤亡引发的矛盾纠纷0件;因婚姻、家庭、邻里等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0件;因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0件;因行政执法活动引发的矛盾纠纷0件;因经济活动引发的矛盾纠纷0;因封建宗教和迷信活动等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0件;因环境污染、安全生产等问题引发矛盾纠纷0件。
三、深入开展政策落实情况大检查
结合排查和化解工作,联系局及科室领导干部积极深入到群众之中,与广大干部职工一道对涉及政策性敏感问题的内部矛盾,全面深入地开展政策落实情况大检查,促进了广大干部职工对党的政策的贯彻落实,消除了因政策落实不到位引发的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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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三是建立党政统一领导、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完善滚动排查、信息报送、定期通报、领导包案、挂牌督办等工作制度,不断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到“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办好自家事”,充分发挥级各部门作用,形成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内部、消除在萌芽、解决在基层。设立局领导定期接待日、举报电话,拓宽了群众信访渠道。同时,建立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和维稳工作预案方案,密切关注不稳定因素的各种动态,积极采取预警、疏导、处置、化解等相应对策,把可能引发的矛盾纠纷和上访事件的苗头纳入视线,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化解。
四是做好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领导是关键。按照“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单位一把手是抓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实行“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工作责任制。实行各级领导要面对面做排查化解工作,及时地把问题解决在基层。
通过矛盾纠纷排查及化解工作,使我局干群关系、群众关系更加和谐,为今年的水务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下一步我们将切实巩固工作成果,做好今后矛盾纠纷排查及化解工作,进一步创新机制,实现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工作的长效管理,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